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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取消不现实?但却有3个新权益,业主或获得一笔长期收入

时间:2022-08-28 12:02:07 热议 我要投稿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业主反感物业了呢?我总结了一下,大致因为3个原因。其一:不能解决业主遇到的问题,只收钱不办事,比如前段时间媒体报道一家物业,超额收取业主的电费,用电价格要比正常水平高出30%,累计收入400多万,这还只是电费,其他看不见的额外收费更多,问题是物业收的钱不少,服务却跟不上,遇事一味推脱,收费很积极,遇到问题就说不在服务范围内。

其二:收支不公开,业主交的费用具体都用在哪里了,有没有剩余,小区里公共区域的收入去哪了,比如电梯里的广告,门禁广告,还有其他公共区域的收入,业主一毛钱也每见到。

其三:服务态度问题,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物业和业主发生矛盾,甚至业主回家都进不去,反倒是物业成了小区的主人,业主花了钱给自己请了一个老板,动不动就停水停电,搞得业主不厌其烦。

在这些矛盾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在想,能不能取消物业,既然改变不了他们,那就换掉他们,由小区业主自己管理。这个是有可能,但是要想彻底取消物业不太可能,央媒曾经发文称,物业还是有一定存在必要的,毕竟还有很多物业服务还是很好的,那么是不是服务不好的只能任由他们妄为,其实也不一定,新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业主新增3个新权益。

第一:物业在利用公共空间经营,获得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当然要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这意味着以后只要物业有营收,都归业主所有,那么业主可能就获得一笔长期的收入。

第二: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有权利将其更换或代替,但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同意,这样就给了物业警示,促使他们更好的服务业主。

第三:物业不管是收取的物业费,还是使用途径都要公开,以免业主稀里糊涂的缴费,而助长物业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