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西屏大东坝三都很多土地征收,有你家的吗?
松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编号:2021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6日作出国委浙土审(2021)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规划选止红线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西屏街道新华村集体土地面积为9。1838公顷(计137。7570亩),其中耕地4。8847公顷,园地2。9397公顷,林地0。16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43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079公顷,其他土地0。7465公顷,建设用地0。1433公顷,未利用地0。0555公顷。
西屏街道项桥下村集体土地面积为1。8154公顷(计27。2310亩),其中耕地0。3764公顷,园地1。28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88公顷,其他土地0。0645公顷。
西屏街道铺门村集体土地面积为1。1050公顷(计16。5750亩),其中耕地0。8980公顷,园地0。0146公顷,林地0。1924公顷。
西屏街道官路口村集体土地面积为3。3467公顷(计50。2005亩),其中耕地2。86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9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22公顷,其他土地0。2837公顷,建设用地0。0658公顷,未利用地0。0335公顷。
西屏街道关溪水库管理委员会集体土地面积为2。7584公顷(计41。3760亩),其中耕地0。9396公顷,园地1。4919公顷,林地0。02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783公顷,其他土地0。1170公顷,建设用地0。1080公顷。
西屏街道桐溪村集体土地面积为4。2963公顷(计64。4445亩),其中耕地3。55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3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354公顷,其他土地0。3707公顷,未利用地0。1017公顷。
西屏街道周坌集体土地面积为6。3943公顷(计95。9145亩),其中耕地3。1823公顷,园地1。7821公顷,林地0。93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95公顷,其他土地0。4567公顷,建设用地0。0279公顷。
西屏街道项弄村集体土地面积为0。9753公顷(计14。6295亩),其中耕地0。7069公顷,其他土地0。0572公顷,未利用地0。2112公顷。
西屏街道白沙村集体土地面积为6。8372公顷(计102。5580亩),其中耕地6。6444公顷,其他土地0。0035公顷,建设用地0。0482公顷,未利用地0。1411公顷。
大东坝镇西山村集体土地面积为6。4598公顷(计96。8970亩),其中耕地1。2784公顷,园地1。8666公顷,林地1。78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29公顷,其他土地0。1794公顷,建设用地1。1368公顷,未利用地0。1725公顷。
大东坝镇百步村集体土地面积为2。4428公顷(计36。6420亩),其中耕地1。5700公顷,园地0。3187公顷,林地0。452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6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43公顷,其他土地0。0515公顷,建设用地0。0100公顷。
大东坝镇牛角圩村集体土地面积为4。1970公顷(计62。9550亩),其中耕地0。8323公顷,园地0。4707公顷,林地2。16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98公顷,其他土地0。1228公顷,建设用地0。5856公顷。
大东坝镇大东坝村集体土地面积为2。7913公顷(计41。8695亩),其中耕地0。3549公顷,园地0。2891公顷,林地1。926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64公顷,其他土地0。0549公顷,建设用地0。1600公顷。
大东坝镇茶排村集体土地面积为9。3564公顷(计140。3460亩),其中耕地3。9623公顷,园地0。8635公顷,林地3。57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1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78公顷,其他土地0。7801公顷,建设用地0。0198公顷,未利用地0。0887公顷。
大东坝镇下宅街村集体土地面积为4。5394公顷(计68。0910亩),其中耕地2。3212公顷,园地0。4722公顷,林地1。21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77公顷,其他土地0。4266公顷,建设用地0。0061公顷,未利用地0。0496公顷。
大东坝镇蔡宅村集体土地面积为2。2065公顷(计33。0975亩),其中耕地0。8300公顷,林地1。098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700公顷,其他土地0。1276公顷,建设用地0。0600公顷,未利用地0。0201公顷。
大东坝镇后宅村集体土地面积为3。8852公顷(计58。2780亩),其中耕地2。2449公顷,林地1。23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51公顷,其他土地0。3392公顷,未利用地0。0532公顷。
大东坝镇灯塔村集体土地面积为3。3632公顷(计50。4480亩),其中耕地2。1559公顷,林地0。59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600公顷,其他土地0。4192公顷,建设用地0。1208公顷,未利用地0。0161公顷。
三都乡杨家堂村集体土地面积为0。0257公顷(计0。3855亩),其中耕地0。0257公顷。
三都乡下田村集体土地面积为1。9461公顷(计29。1915亩),其中耕地1。8620公顷,园地0。0041公顷,林地0。0800公顷。
三都乡酉田村集体土地面积为0。3916公顷(计5。8740亩),其中耕地0。35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0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23公顷,建设用地0。0103公顷。
象溪镇雅溪口村集体土地面积为0。0973公顷(计1。4595亩),其中园地0。0129公顷,林地0。0844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松阳县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松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松阳县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松征收办〔20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经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各类房屋的补偿价格。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松征收办〔201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省人民政府国委浙土审(2021)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由松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5788078803监督电话:05788060482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