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编号:2021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6日作出国委浙土审(2021)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规划选止红线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西屏街道新华村集体土地面积为9。1838公顷(计137。7570亩),其中耕地4。8847公顷,园地2。9397公顷,林地0。16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43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079公顷,其他土地0。7465公顷,建设用地0。1433公顷,未利用地0。0555公顷。
西屏街道项桥下村集体土地面积为1。8154公顷(计27。2310亩),其中耕地0。3764公顷,园地1。28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88公顷,其他土地0。0645公顷。
西屏街道铺门村集体土地面积为1。1050公顷(计16。5750亩),其中耕地0。8980公顷,园地0。0146公顷,林地0。1924公顷。
西屏街道官路口村集体土地面积为3。3467公顷(计50。2005亩),其中耕地2。86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9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22公顷,其他土地0。2837公顷,建设用地0。0658公顷,未利用地0。0335公顷。
西屏街道关溪水库管理委员会集体土地面积为2。7584公顷(计41。3760亩),其中耕地0。9396公顷,园地1。4919公顷,林地0。02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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