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r1987年,17岁的孙红雷经常逃课,对学业没有任何兴趣,在他出生的哈尔滨市,他的很多同学都在外面逃课玩台球。
和他们不同,虽然孙红雷也逃课,但他是去学霹雳舞,他觉得跳霹雳舞很帅,或许还能有些出息。
1988年,一路逃课的孙红雷终于跳出了一些成绩,在重庆组织的全国霹雳舞大赛上,他获得了亚军。
很快,奖牌的光环让他有了正经的工作,他到了一家国营剧院的霹雳舞团工作。
当时在那个年代,他一场演出就能挣一百块,一个月几十场的演出,让他月入三四千,在那个年代,这个数字简直是笔巨款。
这让一向家庭贫困的孙红雷终于扬眉吐气,也让他有了在父亲面前有了炫耀的资本,虽然那时他还没有成名。
但这距离他在娱乐圈称霸一方,还仅仅还差着一个大姐大的距离。2
孙红雷,1970年在哈市出生,家里有三个孩子,他是老幺。
当年的孙家异常的贫困,祖孙三代挤在一个小房子里。
全家靠着当教师的父亲和捡废品的母亲维持生计,很多时候温饱都是问题。
而孙红雷靠着自己的努力,在这样异常穷困的条件下依然长了大个子。
那时的他,虽然家境平凡,但读了几本琼瑶小说后,也对爱情充满了想象,特别是在他暗恋上了自己班上的一个圆脸女孩后。
那个时候,每天晚上孙红雷都会远远地陪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回家,看着她的背影慢慢远去,他感到异常的满足。
一个月后,女孩把他喊出教室,想和他聊一聊。
当时红雷有好几种设想,是不是女孩觉得自己很好,想让他结束单相思,和他直接谈一场恋爱?
还是女孩觉得两个人现在不适合早恋,让他等自己长大后,再来娶她?
没想到,刚出教室,女孩就劈头盖脸地对孙红雷吼了起来,你放学为什么每天跟着我,你再这样,我告诉老师了。
就这样,红雷好不容易燃起的初恋之火,被自己心爱的姑娘骂得体无完肤。3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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