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深夜。 夜色笼罩之中,大都市依然灯红酒绿,这座不夜城热闹非凡。 一辆宝马轿车驶入昏暗的街角,刚刚停下就出来两个男人。 他们头戴面罩,手持冲锋枪,从后门潜入一家干洗店。 宝马没有熄火,发动机还在转动,低沉的轰鸣掷地有声。 这不是一家普通的干洗店,因为老板的仓库里陈列着满满一货架的毒品。 足足有三百公斤,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经蒙面人亲自验货断定,这批货纯度极高,真要卖出去简直就是一笔横财。 就在他大为心动之时,另一个蒙面人却大惊失色,恨不得拔腿就跑。 横财也得有命去挣,还得有命去花,搞不好就是横死的惨淡收场。 没本事的话,横财,约等于横死。 但蒙面人没功夫犹豫,因为警察不知何时已经包围了这里。 前门两个,后门两个,警察全副武装,荷枪实弹,分明是闻出了空气中的危险。 黑暗中的空气凝固着,风暴前的宁静,在步步惊心之中开始瓦解。 砰砰砰!冲锋枪喷出恐惧的怒火,子弹破空而去,警察接二连三地倒下。 倒在自己的血泊之中,事实证明,警察的手枪终究不是冲锋枪的对手。 蒙面人刚出门,正准备带着五十公斤毒品撤离,转角处,又杀出两辆警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逃,门儿都没有。 砰砰砰地枪声划破夜色的平静,蒙面人的眼中,灯红酒绿的都市就像洪荒巨兽。 还是那句话,警察的手枪终究不是冲锋枪的对手。 血泊中,又有四位警察倒下不起,夜凉如水,在此刻被热血燃烧沸腾。 短短几分钟,就已经有八位警察壮烈牺牲,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纽约警方大惊失色后,以最快的速度抵达枪战现场。 其中最负盛名的要属警探戴维斯。 传闻中,戴维斯嫉恶如仇,办案雷厉风行,且有勇有谋,敢作敢当。 入职以来,他用一颗颗子弹亲手送很多凶手去见阎王爷。 黑道江湖无人不为之色变,故而送他一个外号:阎王。 来到现场不过五分钟,阎王做出了第一个指示:全面封锁曼哈顿,要快。 曼哈顿共有21座桥与外连接,必须全境封锁,一个都不能遗漏。 警探戴维斯精准的判断,歹徒就在曼哈顿,必须让他们插翅难飞。 此刻是凌晨一点,警方最多只有五个小时可以封锁。 FBI撂下一句话,如果六点之前搞不定,戴维斯自己看着办。 戴维斯此举,等于说是立了军令状。 曼哈顿这么大,街区这么多,人口这么密,找两个大活人,没那么容易。 纽约警方必须和时间赛跑。 以上就是电影《21桥》的开局,但另一个译名似乎更合适,《暴走曼哈顿》。 这部警匪片几乎从第一个镜头就引人入胜。 我相信,作为漫威迷的观众,第一时间或许很出戏。 因为警探戴维斯的饰演,正是《黑豹》的男主角,查德维克博斯曼。 但该片中的男主角只是一个普通的纽约警察,并没有那件拉风的黑豹战衣。 但爆棚的正义感和坚定不移的勇气是一脉相承的。 对于期待《黑豹2》但一时又看不到的观众,不失为一次小小的满足。 面对内务部门的质疑,戴维斯有句台词说得不错:DNA决定我当警察。 戴维斯的父亲也是一名警察,但在一次执法行动中因公殉职。 凶手还是个瘾君子,开枪时自己的灵魂都飘起来,也不知道开了多少枪。 那当时的每一颗子弹,无一例外,都实实在在打到了戴维斯的胸膛。 那一年,他还是个孩子,却刻骨铭心。 许是的命运的召唤,戴维斯很快发现,这起大案也和毒品有关。 这部警匪片看似老套和平淡,却在写实之中给人一种魔幻感。 全程搜捕的过程,可以说是一唱三叹。 刚开始只是一宗抢劫案,很快变成凶杀案,最后又是一变,竟是腐败案。 戴维斯外号阎王,却处处手下留情,反倒是部分纽约警方,恨不得杀人灭口。 对比鲜明,事出反常必有妖。 影片的真相并不难猜,也不需要猜,警匪片里的经典元素,大家都很明白。 这部警匪片并不复杂,小成本,没野心,却处处给人克制的感觉。 不刻意煽情,就事论事,很多地方点到即止,反倒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 两个不明就里的歹徒,说白了只是这座犯罪都市的炮灰。 当封锁解除,戴维斯驱车离开,曼哈顿在身后,恢复了平静。 太阳出来,阳光明媚,照在曼哈顿的高楼大厦,壮观而又温暖。 昨晚的一切就像一场梦,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警匪之间的博弈,光明黑暗的角逐,还在继续。 但问题是,人性的复杂,正义的尽头,有答案吗? 如果有,戴维斯愿意用一生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