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珠海市房一套,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元整),并在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达10天以上,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住宅,并没收押金。 3、签订本租赁合约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元(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物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4、租赁期间,该住宅的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缴纳,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方全部负责。 5、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甲方承担该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责任。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7、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经乙方。 9、配备用品:。 10、补充事项:。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珠海市。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用房。 2。甲方出租房屋简单,厨房、卫生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水管、电线、设施完好。以现有家具设备为准。(家具和设备见附表)。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和设备。保持墙面整洁,不乱写乱画。不要乱动墙壁或地板上的钉子和洞,以免损坏房子的水电线路。 3。入住时,甲方临时收取人民币作为乙方家具设备的押金。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完好后,甲方将退还乙方所有押金。 4。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将该房屋归还甲方。 5。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 6。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先付款,然后使用该房屋。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7。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每月支付。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承担所有停水停电、滞纳金和违约金。乙方入住前的水电由甲方承担,入住后的水电由乙方承担,入住时水表基数为吨,电表基数为度,煤气表为立方米。 8。住宅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提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支付。 9。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一切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一)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调换的。 (二)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不按时支付住房或者其他费用的。 (四)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擅自改变城市房屋结构或者设备安置位置,造成重大损害的。 13。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14。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将处以年租金50的罚款。 15。租赁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续租租金。 16。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迁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三天后未迁出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和收回该房屋。 17。乙方如需更换外门锁和锁芯,必须将原钥匙和锁芯归还给甲方。 18。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房厅,面积平方米该房屋产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3。房屋内现有财产及数量: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租赁房屋用途为:。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月、季、年)(大写拾元整),支付方式:。 2。保证金给出租人。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前的最后一次支付中抵顶部分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例如房屋租赁税等。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承租人在 (1)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水表数;电表数;天然气表数)。 (2)供热费由方负责。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乙方营业中所发生的纠纷,罚款等经营上的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以甲方房证复印件做任何使用。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向乙方交房前妥善处理。交房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产权,但应当在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再行转让他人,新的房屋所有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要予以承受。 3。当乙方经营不善时,在租赁期内甲方允许乙方进行合法、合理的房屋转租。并且根据此协议中甲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甲方需将保证金金额退还给乙方。 4。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耗损已包括在租金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证金。) 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每隔助配合。 4。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则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给乙方,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因国家征用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否则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交付租赁房屋,逾期拒不交付,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未承担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或者无权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国家需要征用租赁房屋(除国家征用所获得的补偿之外)使甲、乙双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互不承担责任。注:因上述两个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押金全额返还乙方。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分割位于第号的自有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转租、转让、出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互换的; 2。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租金拖欠数月或空置数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该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税费及税费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监管的租金收取凭证。没有合法的收租凭证,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应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缴纳房产税,缴纳方式按下款执行: 1。相关税法及镇法正34(9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 第四条租赁期内房屋的修缮和装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定期对租赁物及其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确保不漏水、不进水、三通(室内供水、排水、照明)和门窗完好,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复范围和标准按城建(87)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以下: 1。根据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组织施工; 2。在甲方承诺的维修范围和项目内,乙方应预付维修费用并组织施工。完工后,维修费用应通过正式发票从乙方应付租金中扣除。 3。乙方负责维修; 4。双方同意。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和材料应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双方同意租赁期满后处理装饰工料费及所有权问题: 工料费由(); 所有权为()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该物业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业主继续有效,无需另行约定; 2。甲方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方交换场地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应承担人民币赔偿责任。 2。如果一方未能履行第四条约定的相关条款,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 3。乙方未支付租金的,应按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5。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转让,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仍有权按约定租金的向甲方按天支付违约金后,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诉。 上述违约的经济索赔应在本合同项下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对因市政建设导致的租赁房屋拆迁或重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多退少付。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经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楼房;居住面积平方平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 3。付款方式:按现金季支付,另付一个月押金,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暖气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只准做居住使用,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房屋租金; (4)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一般原则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房屋提供给乙方,并委托乙方出租。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出租该房屋。 2、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该房屋的所有使用权和租赁权由乙方独立行使,甲方有义务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房屋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期结束后,甲方将恢复该房屋的使用权和租赁权。 3、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用于商业用途,并以此作为寻找客户的标准。乙方如改变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情况 甲方提供的房屋位于,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授权时限 总共个月,从到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相关费用 委托期间,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电话费、宽带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承担该负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如乙方客户在甲方场所从事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人:承租人:市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修订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 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a;b;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年月日年月 房屋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自有住宅(房权证第号)租给乙方仅作为普通住房,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押金元。租期结束,己方没有对甲方房屋财产造成人为破坏(正常使用磨损除外),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付款方式:乙方每两月一付,3月、5月、7月、9月、11月、1月各月初7天内(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甲方开户行及银行卡号:,收款人姓名:。 二、租房时甲方将于年月日以前水、电、物业费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租期内、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按时交纳。 三、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缴纳对方一个月违约金。 五、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登记好房内物品。(沙发:套,热水器:台,燃气灶:台,床:张,衣柜:组桌子:张椅子:把其他:) 六、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结构及设备、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负责维修。 七、由乙方个人原因给甲方房屋财产造成损失,己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租期内,为保护乙方的财产及人身财产安全,如甲方需进入室内,需告知乙方,乙方知晓确认后,方可进入室内。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一)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服务,经营过程中不得售卖等与现已租售商铺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商品。 第四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代为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房屋水电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及房屋水电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甲方承担等费用。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与其他租户产生同业竞争行为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七)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出售与现有租户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产品,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售卖或侵害其他用户的行为,若乙方仍继续损害行为,则甲方可要求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为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元 小写 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仟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人民币万仟佰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人民币仟佰元整。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日前。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x1天)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5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商议,其他合约内容不变。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h以办理结清手续。若终止满三天,乙方家h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面积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号的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甲方保证该房权属清晰,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佰拾元(),租金付费方式为按支付,即每期支付个月租金仟佰拾元()。提前天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一天不交房租按每天5收取滞纳金,逾期15天不交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万仟佰拾元(),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解除或者在合同解除日且乙方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搬出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且甲方需必须支付乙方的损失。 五、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押金不退还乙方。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和电视费等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6。乙方应爱护租用的房屋及其设备,严格按专门的使用要求使用,如因乙方人为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及修复费用。 7。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违法或非法的经营活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经营所造成的任何第三方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合约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其个人之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物品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万仟佰拾元(),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在此物业内存在的所有行动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行政规定。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租金的价格不含税。 5。甲、乙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IDNo: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甲方应在前按约定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交钥匙后,该房屋视为已交付。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原样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费用。 (3)乙方继续租赁的,应提前要求甲方续租,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修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和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公共秩序和卫生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房屋所在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确保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处于适宜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的损失。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1)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转租前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对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物业为所有,无其他关联方。因该物业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纠纷与承租人无关。如因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活,甲方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房屋交付使用时,应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可靠,门窗完好,水和水畅通,供电正常,太阳能设备能正常使用,歌花游仙(电视信号)能正常使用。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居住情况增加或减少房屋内的非承重隔墙,拆除庭院内的隔墙。合同终止前是否按照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水电、电视收视费、社区卫生费、液化气费由乙方支付,液化气由甲方以公平价格提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人解除本合同或提前出租给他人而承租人未违反本合同,则视为出租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2、承租人在出租人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视为违约,承租人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字: 承租人(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房屋承租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商业网点房一套,建筑面积共计51。76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 元年,交付方式 。以现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上或转帐,由甲方或其委托人向乙方开具收条。 2、甲方提供房屋内水、电一户一表,乙方在承租期间负责支付所承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税费,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逾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此房由于出租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不在房屋租金之内。 第四条 房屋保证金为人民币 。房屋租赁到期后乙方负责结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所有一切税费后,甲方三日内无息退还房屋保证金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潢及维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进行房屋装潢,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费用自理。 2、乙方在进行房屋室内外装潢时,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的结构和消防管道、下水管道等设备,不得破坏房屋的质量,在装潢时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租赁期内房屋的室内外一切装潢设施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房屋承租期内乙方负有管理责任,租赁场所如因管理疏忽而发生盗窃、治安、火灾、刑事案、用电、消防等一切室内外的安全防范及造成的损失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房屋的完整(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并积极配合甲方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经营用途为美发店。如在租赁期内乙方想更换经营用途,或将此房转租、转让、转借租赁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第七条 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是否续租,甲方保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须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不续签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或建立新的承租关系。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搬离租赁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房屋保证金,并向乙方按价赔偿。 1、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 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租金达壹个月; 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人民币伍仟元以上; 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只要乙方不违反以上条款,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如期交房或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延迟三十日内每天按年租金千分之五向对方支付滞纳金,三十日后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的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2、在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解除时室内外的装潢设施乙方不得向甲方作价抵缴租金或要求经济补偿;室内外固定的装潢设施乙方不能破坏、拆除无偿留给甲方,活动的设施物品乙方可带走。 3、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影响租期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即责任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并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不超过房屋设计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以上费用不含税);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悬挂广告等,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2)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等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对该房屋(包含装修及无法拆除的设施设备)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微信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