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社保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推荐度: 劳动仲裁争议仲裁申请书 推荐度: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推荐度: 劳动仲裁申请书 推荐度: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1 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 住址:市区村室邮编:电话: 工作单位:邮编: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元。 申请人: 年月日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2 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唐,男,汉族,19年7月23日生,住址:重庆市区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区。 法定代表人:王 电话:(023)邮编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1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缴纳一年的社保金额,最新或20xx(历届)5月19日至最新或20xx(历届)5月31日,约1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实习工作,被申请人承诺三个月后转正,但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11月中旬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20xx元,故被申请人应为此另行支付10000元的工资。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缴纳,被申请人以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拒绝。因被申请人拒绝缴纳社保和申请人自身发展,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这一年的社保金额约12000元(1000月,12个月)。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申请人: 20年6月23日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唐XX,男,汉族,19XX年7月23日生,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X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X。 法定代表人:王XX电话:(023)X邮编400010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1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缴纳一年的社保金额,20xx年5月19日至20xx年5月31日,约1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实习工作,被申请人承诺三个月后转正,但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11月中旬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20xx元,故被申请人应为此另行支付10000元的工资。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缴纳,被申请人以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拒绝。因被申请人拒绝缴纳社保和申请人自身发展,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这一年的社保金额约12000元(1000月,12个月)。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重庆市渝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唐XX 20xx年6月23日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邮编:xxxxxxx电话: 工作单位:xxxx邮编:x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住所地: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邮编:XXXXXXX电话: 工作单位:xxxx邮编:x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致 XX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费及滞纳金合计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费滞纳金合计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元(年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6 申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XX市XX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X应聘到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XX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XX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7 申请人:,男,住丹江口市,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822 被申请人:十堰市XX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年年社会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委员会 申请人: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姓名,民族,职业,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户籍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支付的双倍工资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的社会劳动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金元。 五、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双方口诉试用期为月,工资为元;转正后工资为元。工作时间个小时,一个月天休息,双休日(是否上班)。直至年月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个小时,双休日加班日;法定假期加班日;被申请人(是否)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此致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