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代理协议书模板汇编五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协议书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扩大“坤普科技”品牌产品的经营规模和销售网络,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区域销售甲方生产的坤普科技存储产品、包括推广“坤普科技”品牌、开拓和管理市场、建立和维护渠道以及提供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 一、深圳市坤普科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以下简称乙方)在区域作为甲方产品的指定代理商; 二、授权及考核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应努力完成以下市场营销目标: 1、拓展建立区域二、三级市场代理分销网点不少于 2、建立有坤普科技明显VI形象的店面不少于 四、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达成区域市场经营目标。 1、为培育双方长久发展潜力,甲方鼓励乙方完成区域市场营销目标,甲方针对坤普 2、说明: 月度返利在当月度的次月冲抵乙方的货款,若乙方在当月度次月没有提货,该笔返利将自动注销为零。若合作伙伴季度实际销量,可以累计分数,甲方在20xx财年年底按照累计分数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台阶返利和积分这两项政策乙方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的奖励,不能同时享受。 第二条产品价格和货款结算 一、产品价格:以甲方的《价格通知》为准。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体系,否则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二、货款结算:现款结算,所有货款必须汇入坤普科技公司指定的帐号。坤普科技公司任何人员无权私自代收公司货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经营活动 一、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代理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有义务维护签约产品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损害甲方企业及甲方品牌形象,损害甲方或甲方其它合作伙伴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制止合约;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乙方有义务对得到的有关甲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名录、财务信息、技术机密等; 三、甲方有权力和义务根据协议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乙方对签约产品的销售、市场行为,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市场、销售等方面培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相关销售、市场活动,有义务收集当地相关业务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有义务反馈甲方和甲方其它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销售、商务、服务、市场宣传等); 四、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将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第四条代理商注册及代理权益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深圳市坤普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二、乙方单次进货数量不低于;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依据货款结算方式操作。乙方货款必须到甲方帐户后,甲方方可对乙方办理发货手续; 三、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超越非指定区从事经销活动,或利用坤普科技品牌从事协议以外的经营活动; 四、甲方拥有坤普科技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 第五条商务政策及支持 一、订货规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坤普科技存储产品订购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连同汇款凭证一起传真给甲方,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向乙方通报订单是否有效并实施发货 2、乙方在收到订货后,应认真填写收货回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 二、发票的出具,甲方将在乙方货款到帐核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购货发票用特快专递寄出或者随货发出; 三、运输 2收货:乙方向运输公司验货时出现货物问题,应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A属货运公司责任:出现破损,缺少等情况,由甲方与货运公司根据保险条例协助办理赔偿事宜; B如属其它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证明,并将情况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协调处理; C验货时,未及时发现破损,缺少等情况的,甲方将不予负责。 3运输费:所有双方正常经营中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的返修品各付单边费用。 四、验货:乙方收到货物后,应于当天比对甲方随箱附带的《装箱单》,乙方验收货物合格后, 请在甲方的《出库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并回传给甲方;清对货物如果和订货单产品明细不符,务必于收货当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便核查原因,逾期无乙方正式知会则认同乙方已验收确认。 五、甲、乙双方应于每月10日之前对帐核清往来帐目。 1运输方式:按双方约定运输方式或甲方指定运输公司承运。 第六条市场支持与售后服务 一、市场支持: 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市场策划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合适当的投入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具体政策见《附件一》; 2、甲方提供全国性广告支持:公司在全国性的媒体持续投入广告,并及时将广告位置通知代理商。平面媒体广告,公司将邮寄至代理商; 3、店头广告:公司彩页不限量供应,根据销售情况搭配一定数量的手提袋、展架、模具等宣传物料,代理商还可以申请喷绘等; 4、由公司主导并配合代理合作伙伴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包括新产品上市促销、旺季促销、谈季促销等,促销活动的形式采用赠送礼品、竞赛抽奖、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 二、维修服务:坤普科技公司对所售产品严格按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1、为保障代理商、经销商的利益,请将返修品连同《产品保修卡》及时返回,不得私自窜改《产品保修卡》。其他保修条款与上相同; 2、代理商、经销商有承担坤普科技存储产品“三包”服务的义务,并如实填写《产品保修卡》,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代理商、经销商自行承担; 3、具体的产品服务见《附件四》。 4、甲方在收到代理商、经销商的返修品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不含在途时间),返修品快递到甲方时费用由乙方承担,修复后的产品返回乙方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的续约与终止 一、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签合同;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20天以文字形式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妥善处理; 三、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发生窜货、乱价行为,经甲方警告后,仍不能改善; 2、乙方经营状况恶化; 3、乙方不能有效地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或不能完成甲乙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 4、对甲方不利的恶劣行为。 5、长期往来帐目混乱不清,财务信用低。 四、若甲方不能履行协议里相关承诺,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的附件构成协议组成部分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于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之外的公司政策及相关规定,均以正式公文格式并加盖公章为准; 五、本协议解释权归深圳市坤普科技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附件一:《坤普科技存储产品销售政策》 附件二:《坤普科技存储产品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 附件三:《坤普科技存储产品订购单》 附件四:《坤普科技存储产品质保协议》 甲方:深圳市坤普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地址:深圳市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代理协议书篇2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国; 乙方:国,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国经销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美元,按收佣; 订单额超过美元,按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书篇3 甲方: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书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暑假实习学生(不参与此协议书的签定,仅作协议内容之用,以下简称丙方)为满足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丙方于暑假期间赴甲方联系的用人企业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组织丙方暑假实习的相关事宜,经友好沟通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学生(丙方)参加实习的时间从20xx年月至20xx年月止。如有必要经双方同意可适当调整。在此期间,乙方将丙方转交给甲方管理并全权负责将其组织安排至甲方先前承诺的用工单位进行实习,包括丙方的安全、工作调配及薪资等一切相关事项,所有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保证丙方在实习期间薪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1280底薪,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1010。5小时(含22。5小时加班)中班津贴6元、夜班津贴9元; 2。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1:1。5,1:2,1:3)之标准另计; (三)甲方保证提供的用工单位信息详细、准确,各项信息包括企业简介、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薪资福利等以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为准。若因信息失真,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保证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无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无危险性。 (五)甲方负责组织车辆输送丙方至用工单位,并安排好丙方住宿和上岗等问题,车费由丙方自理。 (六)丙方上岗后,甲方负责安排驻厂管理人员作为丙方和用工单位的联络人员,为丙方提供跟踪服务,帮助丙方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七)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误伤、劳资纠纷或非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甲方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丙方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实习的丙方学生人数、条件及责任 (一)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元保证金,作为代理费用。在完成规定任务之后全额退还。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实习的丙方学生人数乙方仅为甲方代理招聘,计划提供给甲方的学生(丙方)总人数为人,最短工作期限为天;如果乙方所招聘的学生在最短工作期限内离职,甲方不支付招聘费用给乙方。 (三)乙方所提供的丙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持真实有效身份证正本。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色盲色弱,无乙肝、肺结核等任何传染性疾病以及心脏病、癫痫等其他足以影响甲方企业生产和其他员工健康的疾病。进场前体检合格,体检费用丙方自理。 3、必须服从甲方企业的安排和管理,遵循厂规厂纪和作息时间。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企业招聘条件做好招聘宣传、组织工作; 2、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用工信息,优先组织学生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承诺输送丙方学生到所在企业的时间如有变化,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作出合理安排; 4、在合作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得将商业信息透露给他人;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丙方学生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乙方协助甲方派专人专车护送丙方学生到达用工单位,并当日配合甲方安排好丙方学生的住宿。 7、在丙方实习期间,自乙方将丙方转交给甲方之日起至实习期完丙方顺利返校,此期间由甲方管理丙方并全权负责将其组织安排至甲方先前承诺的用工单位进行实习,包括丙方的住宿、工作安排、返校及安全与薪资等一切相关事项,所有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8、为维护工厂的权益,保证入职人数与登记人数相同,丙方需在入职登记前,缴纳50元人的押金。押金由乙方代收,甲方保管。并在暑期实习工作结束之后,一并发还。 三、费用 (一)甲方支付乙方招聘费用标准:乙方每招聘一人,甲方向其支付元; (二)甲方支付乙方招聘费用时间:学生入职20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招聘费用,其余费用在学生结束暑假工工作以后支付。 四、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按乙方招聘的临时工基本工资(1280元人)总额的10做违约赔偿。 如乙方违约,不足人数按所差人数30元人补偿甲方。代理押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甲方安置丙方学生的备选企业:实际安置的企业以丙方学生入职实习企业为准。 2、此协议有效期限自签字生效后截至丙方学生实习结束顺利返校并如数领取其应得薪资之日自动失效。 六、如本协议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时,应无条件以有关政策、法规作调整。出现争议的应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乙方代表与甲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协议(其它说明):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章):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篇5 甲方: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乙方: 地址: 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甲方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业务范围乙方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范围包括: (一)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二)证券账户信息查询与变更业务。 (三)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四)休眠证券账户业务、不合格证券账户业务、证券账户解除挂失业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维护、创业板签约信息维护、合伙人信息维护以及甲方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修改证券账户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修订后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将通过甲方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甲方在业务上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检查。 (三)甲方有权对收费标准及开户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四)对乙方违反《证券账户管理规则》或本协议的甲方可按《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维护证券账户业务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甲方负责及时审核业务申请、并向乙方反馈业务处理结果。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开展相关账户业务培训。 (四)甲方应按规定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五)甲方应按照相关数据接口要求实时传递与接收账户业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照甲方委托开展账户业务。 (二)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授权其所属分支机构作为代理网点,开展相关账户业务。 (三)乙方有权按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用。 (四)乙方有权获得业务规则规定范围内开展账户业务所需的投资者资料和信息。 (五)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创新需要向甲方提出账户业务优化建议。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账户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乙方应按照上述规则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 开展证券账户业务,不得违规、越权开展业务。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所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转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 (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系统,确保账户业务正常进行。 (三)乙方应建立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与资金账户信息的比对机制,及时更新投资者相关信息,确保甲方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乙方柜面系统、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信息准确、一致。 (四)乙方应按照证券账户权属一致的原则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保申报确认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交账户业务资料、传递与接收账户业务数据,保证账户业务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乙方通过甲方远程业务平台办理账户业务的,应确保以影印件等复本形式提交甲方的申请资料与原件一致。 (六)乙方应依法合规使用投资者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投资者信息,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账户业务资料妥善保管,并按甲方标准进行凭证电子化管理。甲方需要查阅的,乙方应当及时提供,并确保凭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乙方通过甲方北京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人民币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乙方通过甲方上海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美元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乙方通过甲方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港币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通过其他方式收取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且不再延期的;、甲乙双方协商终止的;、乙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销、丧失证券经营业务资格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业务规则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甲方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各自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清理。无论协议因何原因终止,乙方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或移交相关账户业务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乙方因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因报送关联关系确认数据有误而导致投资者账户关联关系误确认所引起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申报错误,导致甲方变更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错误所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通信线路故障、设备损坏等,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九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为境内开户代理机构适用);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乙方为境外开户代理机构适用)。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需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协议的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 (一)本协议有效期四年,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代理证券账户业务协议书同步终止。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