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金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定金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区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整)。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元整(大写:整)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天内于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元(大写:人民币)第二期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于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乙方(土地受让方)与东寨镇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协商拟在东寨镇下三坝村流转土地6000亩,进行优质苜蓿种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为确保合作事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预付定金,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交付定金30万元整。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应督促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立即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并完成有关土地流转合同及附件文件的签订工作。 二、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三、乙方(土地受让方)履行约定义务,同东寨镇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达成合作,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的70后,甲方应返还定金。 四、因东寨镇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原因未能达成合作,甲方应将定金返还乙方;因乙方(土地受让方)原因未能达成合作,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卖方支付:。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5 甲方(卖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联 系电话: 乙方(买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价格合计交(提)货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 2、外观质量:。 3、其他要求:。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送往(接收地点)。 实行提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通知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 2、验收地点。 3、验收办法。 4、货款结算办法:。 第四条担保方式 1、定金:。 2、。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偿付未履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预付定金的,预付定金方违约,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偿还。 3、乙方无故拒收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价值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或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因受气候原因影响交(提)货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2、 。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即视为认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屋出售给乙方,属性为房,房屋面积为,证号:,丘号,乙方充分了解此房,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元),定金最终冲抵房款。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申请办理权属转让手续。 第四条甲方应于日前将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并于日前将上述房屋名下的户籍迁出,于日前将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总房款已包括等固定设施及固定装修的费用。双方对于其他电器及家具的约定: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有关房屋权利问题作如下约定: 1、租赁:若本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出租他人,甲乙须保证已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该承租人房屋转让事宜,并提供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书的书面承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抵押:若本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抵押他人,甲乙双方决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抵押问题: (1)乙方的第一次付款用于甲方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注销抵押。 (2)其他方式: 第七条三方约定本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第种方式支丙方佣金。 1、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2、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甲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按照总价款的百分之二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二付违约金。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照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按照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过错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过错方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二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分证号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定金的合同8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订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乙方于年月日与甲方预定购买品牌汽车辆;型号:颜色:车架号:,并按照甲方规定预付相应定金。待车辆成交后,定金作为车辆全款。 乙方承诺交付定金后日内到甲方处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支付额如乙方资金不到位应事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以延迟(不得超过十五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若甲方与乙方提车日不能按时交付车辆,又不事先提前两日通知乙方并说明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本协议签订后至交车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退回定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定金的合同9 甲方:(卖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乙方于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 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定金的合同10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市区街段号的房(室厅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万千百元整(元)。 第三条卖房人(或其委托的中介人)负责此次房产交易的全部事项,在规定交清全款之前将此房屋和全部所属手续(包括各种合同、票据等)转换到买房人名下。因上述因素造成房屋的买卖不能兑现,由甲方承担违约及其它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天内于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元(大写:人民币)第二期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于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 定金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13 售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面积: 楼层: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元 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元 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丙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14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购买的房屋位于,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及建筑面积测绘证明等相关文书。 第二条乙方预定的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大写:),总价元(大写:)。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整。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甲方在收取定金之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定期为天,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同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须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及公证处公证人员公证。 第五条本协议在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内,且无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争议解决等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出租、查封、抵押及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 2、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共有人及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的合同15 出售方(甲方):证件号码: 购买方(乙方):证件号码: 第一条、甲乙双方由丙方撮合,甲方自愿将其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号 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人民币(大写)出售给乙 方,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商定的房款支付方式为: 甲方免费赠送的设施及事项为: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为: 第二条、乙方为表示购买诚意,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 为购买该房屋的定金。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后天内准备相关资料并到丙方公司签 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 第三条、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则所付定金作为违 约金被甲方没收,若甲方反悔应退还乙方所付定金并赔偿乙方同等于该定金的违约金。获得 违约金的一方应支付丙方该违约金12的劳务费。 第四条、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某些条 款故意刁难对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除上述约定的条款,其他条款双方协 商解决或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