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的协议书 推荐度: 企业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合伙协议书【热门】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伙、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伙承包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工程项目(工程合同号:),对外以公司的名义出现。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个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双方前期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即各出资人民币元整()作为本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信誉押金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双方以相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双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招待费以及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各占。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本工程出现亏损,债务先由属合伙出资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出资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即各自承担的剩余债务总额。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第六条双方的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管理的全面工作; (2)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确认; (3)负责各种材料的。进出购销; (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5)支付合伙的各项费用及债务; (6)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7)获得合伙项目利润分配。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指定一名人员全面工程参与施工进展的管理; (2)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确认;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支付合伙的各项费用及债务; (5)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获得合伙项目利润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以合伙名义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业务活动; (2)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再与他人合伙; (3)邀请其他人入伙; (4)提前退伙。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另一方因违约行为而使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处理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4)合伙项目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战争、政府征收、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合作项目合同终止。 2、合伙终止后的处理: (1)双方对合伙的财产进行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债务先由属合伙人出资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出资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的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即各自承担的剩余债务总额。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与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神木县浩宇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神木县浩宇超市 经营地址:神木县东兴街南段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神木县浩宇超市总投资肆佰万元(4000000。00元)。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叁佰贰拾万元(3200000。00),占总投资总额的80。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00)。乙占投资总额的20。 4、合伙人的出资,于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80,乙方占投资总额的2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资待遇。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3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厨具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以及技术优势,经营厨具以及通风排烟设计安装销售维修,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西安公司 经营场所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面积:平方米。(根据经营地址变换)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厨房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维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股权、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股权:在合作期内甲方自愿给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为利益保障。 2、工资分配:每月基本保障工资为2500元。(根据公司发展向上调节) 3、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股份为依据,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职股东享受项目业绩的千分之五。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股份比例承担。 5,独立股东业绩提成为 第五条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50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5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 乙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自助茶歇(以下简称活动)的餐饮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09月20日19:3021:18; 二、活动地点: 启东市申港城商业广场EAGLES西餐厅 三、餐费标准: 40元位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费:人民币: 2。发票税金:人民币: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动结束隔日 本次活动预付款为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09月1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该活动预付订金,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该次活动除预付金外全部款项人民币1140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内容: 1。茶歇:水果拼盘4份、曲奇饼干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为大餐盘的量); 2。饮料:果汁、碳酸饮料、红茶、奶茶(以上4种饮品无限量供应)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应) 4。相关配套提供:餐盘、餐具、饮料杯、餐巾纸、垃圾桶、牙签、饮料、相关服务人员12名。 六、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延迟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负责现场的餐具及其他设备的安装协调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动负面影响的责任,并提出相关赔偿。 4。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动未能如期举行,甲方应在20xx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合伙协议书5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双方合伙购买的位于虞城县路号的房产,现就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该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元,共计元。 二、甲方出资元,占该项房产的。产权比例为,乙方出资元占该房产的产权比例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 三、甲乙以双方合资购买该项房产主要用于,管理权约定为: 四、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出卖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份额,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五、该房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应登记为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如因产权、管理等事项发生争议,可以将该项争议提交商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双方及其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约时间: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合伙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十二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乙:,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方式入股。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起诉; 第八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摩托车修理行,特订立本契约。 1、车行正式名称为“宏达摩托车修理行”(以下简称“车行”)。经营门面设在市路号。 2、车行经营范围为:摩托车修理,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方式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占。 3、合伙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车行总投资为元。甲方投资元,占总投资额55;乙方以市路号私房门面作为投资。作价元,占总投资额45。投资缴付日期为、年月日。 4、合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双方的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伙经营所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利润分红与风险承担:(略)。 7、甲乙双方的分工:(略)。 8、会计、出纳的任用及财务管理方式:(略) 9、违约责任:(略) 10、契约纠纷的处理办法:(略) 11、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伙协议书8 为规范合伙的经营行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本合伙企业名称为: 第二条:经营场所: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资格。 第四条:本企业经营范围为: 第五条: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条:本企业评估额共计为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备注: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平等的决定权; 2、可以按规定选举和被选举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3、合伙人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4、依法转让出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出资; 5、根据合伙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期限进行出资;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8、除经全体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经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同志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处分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理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称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第九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 2、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本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内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第十条:入伙、退伙与拆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拆伙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拆伙;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额为各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额的50。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 第十三条:本协议如产生纠纷,由资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本合伙协议一式三份,经全体签名后即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月 日 合伙协议书9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字号)(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2),(3),(4),(5),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出资本总额万元人民币。 (1),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2),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3),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4),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5),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他配按照分享,分享,分享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协议书10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元整。 第五条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由合伙人均摊,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行事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 (2)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 (3)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 (4)讨论决定本所的终止; (5)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6)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7)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 (8)审核批准本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 (10)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1)其他重大事宜。 (三)合伙人会议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组成,对于第(二)项所规定的第(1)、(4)项权利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对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决权,但对其合伙人的加入与退出则享有表决权。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体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二)项第(1)、(2)、(4)、(7)、(10)项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项决议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合伙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举行会议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律师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九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任和解聘兼职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 (六)批准一级性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所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2)担任事务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 (4)监督事务所的财务、监督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 (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合伙人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2)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 (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 (4)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 (7)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8)自觉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 (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 (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以全部时间投入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11)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12)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13)合伙人若退伙,从退出本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事务所其他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师事务所执业; (14)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退伙。 (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退出合伙,退伙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方生产退伙的效力。 (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固定资产按现值的依法纳税后,以货币形式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师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为专职律师继续在本所执业,退伙人若能连续两年完成合伙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以恢复合伙。 (四)合伙人有下列行为的,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决议,予以除名,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对其财产清退比例,固定资产按现值的予以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 (1)律师资格被取消、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2)违反法规、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损害本所利益,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4)故意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制造分裂造成影响的; (5)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挪用、侵占事务所资金、私自分割事务所财产的; (6)拒不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师业务的; (五)合伙因客观原因(如从政、出国留学、脱产进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律师业务时,保留其合伙人资格,但不再享有其未执业期间律师事务所费用和承担合伙人其他义务,待恢复执业后再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赔偿责任。 (1)严重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的; (2)给律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十二条合伙终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终止: (1)事务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2)事务所的财产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3)合伙人会议合体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销或解散; (5)因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合伙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事务所终止后,应清偿所有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公共财产部分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均等分配。对于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由创收合伙人享有,事务所的公共财产部分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均等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 事务所终止后,财务帐簿、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的修改及其解释 (一)本合伙协议的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二)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伙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执一份,并报司法厅备案。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登记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共同于投资开办一家洗车店(原址位于:后迁至),以甲方的名义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时商定由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就洗车店债权债务以及合伙期间盈亏情况进行了账目核对,并形成了对账手续(详见甲、乙双方核对的数据),依据对帐的状况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结清相应款项。 二、因甲方准备退出洗车店的合伙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自已所有的洗车店所占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为此乙方需在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向甲方一次付清元人民币整作为股份转让价款。自本协议签订后,洗车店由乙方自主经营。 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办理洗车店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手续。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1、个体工商户如果不属于家庭成员变更经营者的,那就只能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由新业主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2、对于洗车店的财物双方进行清点并造册,并清理合伙经营期间的帐目,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3、在签订这个解除合伙协议书后,由你们将钱支付给合伙人后,应当由合伙人出具收条,在收条上注明是洗车店合伙股份转让款。 4、只有购买了合伙人的股份后并办理重新工商登记,洗车店才能和前合伙人完全脱离关系。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合伙协议书12 合伙人: 合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双方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牙科诊所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实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条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 牙科。 第四条合伙经营场所: 第五条牙科诊所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大写:)。(诊所资产包括:诊所的营业执照,店铺的转让费用及装修费用,以及所有诊所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计人民币元。 (二)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计人民币元。 (三)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计人民币元。(牙科诊所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伙人按照出资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二)合伙人如果为诊所的全职医师,按薪酬制度分配; 薪金制度(按人民币计算): 1、基本工资为2500元; 2、每年按100元年递增基本工资; 3、提成奖金:每月15000元以内领取基本工资,超过25000元部分按算。 (三)合伙人如果不是诊所的全职医师,不发放基础工资和提成奖金; (五)牙科诊所产生债务,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第八条牙科诊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权力; (二)为合伙责任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支付合伙债务; D负责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三)合伙责任人,对外代表牙科诊所;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牙科诊所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如果意见存在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诊所的事处; (五)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六)牙科诊所合伙期间,任何一方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诊所的股份,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方能转让; (七)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想收购另一方的股份,股份按意向收购当时的市面价格收购,且必须得到所有合伙人同意; (八)任何一方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股;如果有任何一方要自愿退股,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征得其同意;经合所有合伙人同意后找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退股当时的诊所所有资产价值,按评估后资产价值给予收购,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九条合伙牙科诊所的解散、清算。 合伙牙科诊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产品的市场营销。入股合作协议书文章入股合作协议书出自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入股合作协议书合同范本。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资金投资方):代表人:乙方(技术投资方):代表人: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营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地址:市区路号。 三、出资方式及条件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企业)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本金收回万元前,按(企业)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技术投资方分。 2、本金收回万元后,(企业)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比例)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甲方:法定代表:签订地: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签订地: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县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