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技术开发合同 推荐度: 软件技术开发合同 推荐度: 技术开发专用合同 推荐度: 技术开发合同 推荐度: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技术开发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开发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开发合同1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 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 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其中:。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2); (3)。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十八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三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 技术开发合同2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中介方: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合同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 八、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中介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提取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的条款 (一)名称及内容:。 (二)数量、质量要求:。 (三)价款或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委托单位份,受托单位份,中介方份,鉴证单位份,公证单位份,受托方单位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份(其中份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委托方(公章): 承接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月日 年月日 中介方(公章): 鉴证单位意见(公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开发合同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元。 其中:甲方提供元,乙方提供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一次总付:元,时间: 分期支付:元,时间: 按利润提成,期限: 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其它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规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和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乙方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十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名词和术语解释: 十五、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本合同书标有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公证处:(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公证员(签字) 年月日订立 技术开发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专案负责人: 项目开发方:,以下简称乙方。 专案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所开发的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上有一定的先进性,并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3。项目开发的成果均能达到的客户功能要求的指标。 4。甲方的主要义务: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开发费用单一款为万元人民币。 其中费用清单如下(单一款): 设计工时费:元人民币; 文件编制费: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的支付:合同签字后生效七天内先行交付开发经费50,经乙方制作完成供甲方测试无 误后再行支付尾款50。 (3)在合同生效前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原始数据及相关的技术指标和规格书等。 (4)甲方应当及时向研究开发方(乙方)提供协助,提供研究开发样品、模具、专用材料,根据应用目的 和工艺可能提出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样品进行加工、测试以及委外测试、组织成果技术鉴定等等。 5。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和速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制定《项 目开发计划表》。产品开发周期单个为个个工作日,具体以签约时间推算。 本研究开发项目制作工程资料《项目开发工程资料》,包括:CD,PCBLAYOUT图,BOM清单,工艺 制程流程图、软件源程序等。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乙方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20xx年月日前在乙方公司向甲方交付约定的项目研究开发成果,样机2台及一套工程资料,包 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规格书;BOM物料清单;变压器及电感规格书;电路原理图;线路板PCB电子档; (4)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如开关电源原理、设计开发流程等。提供有关新的技术发展状况的情报资料;协助制定有关操作、工艺规程;提出技术开发总结报告或组织成果技术鉴定;此外,在不妨碍自己研究开发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义务接受委托方对自己履行合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当事人双方除应履行上述各自主要义务外,还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承担相互不断地通报合同履行情况的义务。尤其是那些对合同的订立或履行有妨碍的情况,如遇到情报交流上的障碍、技术风险以及研究开发经费超支或盈余等等)。 6。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责任在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50的违约金。 (2)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乙方复核更正和补充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应在20xx年月日前提供技术指标、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如逾期一个月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50的违约金。 (3)乙方先行提供开发确认之机种给甲方确认(以第三方测试报告为准来检验该项目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如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乙方工作成果时,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7。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50的违约金。 8。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甲方向乙方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实施权;研究开发方必须得到甲方同意或授权时方可自行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9。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项目开发的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2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项目开发的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0。技术风险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双方均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产品规格书测试为主,辅以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 12。合同争议和解决办法如下:双方协议无效可递交法院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技术开发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发《》,以下简称“本软件”,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可以在美国苹果公司iPhone和iPad环境下运行的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软件需求(以下简称“需求”)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同期限 自年11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并在年月日之前确定需求。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出的本软件需求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2。甲方拥有本软件的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甲方保证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篡改,不泄露给第三方等。 3。甲方提出本软件的需求内容作为附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内容和测试方法(或指标)。 4。甲方负责软件的验收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四、乙方责任 1。本软件是乙方自行研发,保证不是侵权软件。基本内容包括本软件包括的。客户机端APP端和服务器端两部分。客户机端APP端:开发运行在iPhone、iPad环境下的APP程序,提供使用说明,并可在iOS5。0。1环境下顺利运行。 服务器端:开发满足客户机端APP需求的服务器端程序,提供管理界面和使用说明,并可以在WindowsxP(或者WindowsServer20xx)平台下顺利运行。应用平台:本软件客户机端APP端经过测试在iOS5。0。1下运行正常;服务器端在Windows环境下运行正常。 本软件提供中文简体用户界面。 乙方承诺只针对甲方提供的需求开发,不增补任何需求以外的功能。 2。乙方拥有本软件的著作权、署名权、翻译权、许可权、转让权,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3。乙方只负责开发并向甲方交付软件,不提供iTunes软件商店审核、销售服务。 4。乙方不承诺在“越狱”设备上正确运行。 5。当甲方增加或者修改需求时,乙方有权利每次收取不低于本合同总金额20,不高于50的服务费用。 6。乙方在交付软件时,对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五、验收标准 1。甲乙双方验收时,甲方按照需求标定的指标验收,没有指标的以运行甲方测试数据结果的正确与否为依据。 2。乙方完成软件工作,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通过。 六、费用结算方式 1。该软件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总金额元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将预付保证金元整(占总造价。 3。乙方交付软件当日,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元整(占总造价70)。 4。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叁个月。 5。免费维护期过后,甲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乙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6。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八、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技术开发合同6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收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软件产品项目的实施,为确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技术保密协议: 甲方(合作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乙方(合作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鉴于: 甲方与乙方将进行技术方面的合作,已经并将继续研发出有一定价值的技术信息、材料、数据和工艺方法等商业技术,双方对该商业技术及获悉的对方商业资料进行保密。为了保证保密资料不被泄露,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4、任何一方研发过程中掌握的技术信息、材料、数据和工艺方法等资料。 5、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而应延续至所有的信息可以由公众从公开渠道正常获得为止。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所适当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3、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的代表的范围内。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5、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及其代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6、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职员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7、双方都理解,通过商业购买,其他形式的商业合作,自身内部增长等方式,协议双方都在积极地扩大业务范围。据此,协议一方可能时不时考虑与其他法人双方合作的领域进行交易,而这个其他法人可能与协议另一方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领域。本协议不禁止或限制协议任一方或其附属考虑并实际与这样的其他法人进行人业务联合,实施研发,生产和营运。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合同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2、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3、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通知 本协议下的任何通知或通信,如发送至下列的注册邮箱,寄送至以下邮寄地址或其他被协议方书面通知所指定的地址,都将被视为已充分告知。 甲方: 乙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2、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至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其他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技术开发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第一条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甲方委托开发项目。 1。2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构成及详细费用见附件。 1。3乙方提供的技术开发按照附件实行。 1。4本合同项下技术开发的主要依据是。 1。4。1国家标准; 1。4。2部门标准; 1。4。3行业标准; 1。4。4见附件; 1。4。5其他标准:。 1。5谈判达成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履行期限和地点 2。1乙方承诺合同规定的开发内容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2履行地点:。 第三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3。1本项目投资总额(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元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合同总价) 3。1。1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了乙方全面完整地履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乙方为全面完整地履行完成本合同之约定所花费的其他款项全部由乙方承担。 3。2付款进度: 3。2。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元的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与发票相对应的款项的预付款。 3。2。2项目成果移交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周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元的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与发票相对应的款项的预付款。 3。2。3项目成果终验合格后周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额。 第四条双方职责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应书面提供与本项目系统有关的详细资料。 4。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4。1。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相关培训。 4。1。4甲方应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的维护工作。 4。1。5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履行合同和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但不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4。1。6甲方按合同要求负责及时组织对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4。1。7其他约定的甲方职责。 4。2乙方职责 4。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为开发本项目所必需了解的资料的书面要求清单。 4。2。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业务规范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合理的义务需求书,并按时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相关附件要求的技术成果。 4。2。3乙方负责甲方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使用培训。 4。2。4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提交的技术成果进行初检、终检并负责处理出现的问题。 4。2。5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初检后年的质量保证期。 4。2。6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数据,并建立与本系统相关的其他子系统的接口,以乙方接口为基础,其它子系统须向乙方提供的接口参数靠拢。 4。2。7其他约定的乙方职责。 第五条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5。1本合同的执行须按合同附件中确定的进度表进行。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开发进度,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开发进度,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各指派一名代表全权负责整个合同一切事宜的协调。所有对甲乙双方相关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都应由双方全权代表通过正式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并经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通知对方。开发进度的详细安排应通过友好协商后决定。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5。3在乙方交付本项目技术成果后一周内,双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项目要求及技术指标共同对项目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各项功能及指标符合要求的,由双方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5。4初验合格后即进入为期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各项功能及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由双方签署终验合格报告。如在试运行期间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间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起算。 5。5在本项目质量保障期间内,当甲方有业务需求的变更时,应由甲方提供书面的业务需求变更要求给乙方,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修改工作,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变更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向甲方人员提供项目的使用、管理、维护培训,其它地市采取远程培训或集中培训方式。 6。2培训应当使甲方受训人员达到对本项目的熟悉掌握程度。 6。3培训内容包括:。 6。4培训方式采用:方式,培训地点、设备以及培训人员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培训资料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售后服务 7。1乙方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从系统终检合格之日起年。 7。2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可酌收技术支持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7。3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服务支持及响应时间:。 第八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8。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触及和知晓的有关甲方的设备、网络情况、业务程序及方式、管理的方法制度和专有技术等,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 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上述信息。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向任何个人、组织和公司透露。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本合同项目成果的专利申请权、版权及其他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研究开发人员享有署名权。 9。2任何一方除非是为了履行本合同需要否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应用软件的执行程序和全部源代码,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项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出现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4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成果归改进方享有。 第十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0。1若甲方或最终用户因故未能按期支付合同款项,每延误一周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逾期违约金。 10。2若乙方未能按期执行合同,每延误一周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逾期违约金。若延误时间达,则视为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3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设计上的缺陷或隐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4如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开发项目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开发经费及报酬。 10。5合同守约方应将索赔金额及事由书面通知违约方,若违约方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守约方,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若违约方收到通知后一周内未予答复,即视为认可。 10。6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不可抗力事件。 11。2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另一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 11。4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证实。 11。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天或以上时,双方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11。6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如果任何争议、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2。2。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仲裁; 12。2。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乙方提交最终咨询项目成果份并负责交送至甲方。乙方寄送咨询文件时,应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由于邮局的原因寄失,乙方有义务重新出版并及时补送至甲方,但不属延误交付咨询文件范畴。 13。2甲方如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有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13。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双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或更改合同,甲方对乙方的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保密协议继续有效。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自愿协商一致达成。 13。6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技术开发合同8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年月XXX到年月XXX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二阶段:从年月XXX到年月XXX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三阶段:从年月XXX到年月XXX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年月XXX到年月XXX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XXX到年月XXX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XXX到年月XXX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XXX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 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 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其中:。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 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XXX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 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 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 第三人承担: (1); (2); (3)。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XXX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 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XXX至年月XXX。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XXX 年月XXX 技术开发合同9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代表:代表: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共同完成产品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和合作内容 1、开发的产品名称:。 2、合作内容: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第二条、合作开发时间 合作开发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年月日,共计日。 第三条、合作开发的投资 1、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甲方投资:元,占总投资的;乙方投资:元,占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投资的时间为于本协议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第四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上述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其中的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利润中的的利润分配权;乙方该利润中的的利润分配权。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的开发工作。 4、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的开发工作。 第七条、工作配合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第八条、保密约定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条、风险承担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协议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协议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日内进行结算。 第十条、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协议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纠纷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地点为市,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开发合同10 甲方(委托人):公司 乙方(受托人):公司 协议签订地址: 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公司综合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综合办公系统),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该系统的实施和使用中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为了规范双方在此项目上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1。乙方负责综合办公系统应用软件的设计和开发,综合办公系统用于甲方行政办公,包括个人事务、公文流转、审批流程、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行政辅助、系统维护等七个功能模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 2。《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将作为系统开发和验收的依据,定义了系统开发的要求(包括软件功能和性能方面的要求)。 3。如在开发或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甲方提出《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中未作规定的新需求或修改原有需求定义,乙方应客观地评估该变化,告知甲方该变化所引起的技术可行性及工作量(并告知评估方式和依据)。对于技术上可行且甲方要求实现的变化,其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后续开发费用的计算标准,乙方承诺不高于目前市场平均标准每人月2万元。在本协议之外的需求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4。在开发完成后,乙方负责综合办公系统的应用软件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系统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环境由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对象由甲方根据乙方上线功能要求的角色来选定,培训内容为综合办公系统的操作与管理技能,培训方式为在甲方指定地点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场地、人员和时间由双方协商。 5。乙方在免费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乙方负责开发的公司投综合办公系统的技术咨询、软件系统恢复、软件系统功能故障处理。 6。公司系统所使用的甲方自购设备,其维护不包含在乙方提供的免费技术支持中,如:服务器硬件维护、服务器操作系统维护、用户计算机终端维护、数据库备份和恢复。 7。乙方负责将甲方按乙方标准备份的数据恢复。乙方在培训阶段对甲方系统管理员进行数据备份操作培训,并提供操作说明。 8。在本系统正式上线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制作一套英文版提供给甲方使用。该版本与中文版本共享数据,可供国外用户与国内用户协同办公。具体开发要求、使用范围、用户培训方式、翻译方式、工期和费用在实施前协商,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条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方式 1。乙方指定开发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需求调研,并在乙方自己的办公地点和开发环境进行开发。收文、行政发文、党委收文、党委发文、部门简函、所属单位报文六个模块的开发在甲方现场进行。软件开发完成后,其安装、调试工作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器上完成。 2。用户培训的场地等用户所需由甲方提供,范围根据乙方提出的培训内容经双方进行确定。 3。在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内,乙方将通过以下三种服务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1)电话支持 客户通过拨打乙方指定的维护工程师电话,由乙方工程师进行电话支持。 2)远程技术支持 在甲方保证服务器网络联通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诊断、电话支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3)现场支持 如果不能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解决系统的技术故障,在用户提出现场支持要求后的24小时内,我们将派遣工程师赶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提供故障排除服务。 第三条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期限 1。本项目共120个工作日分两期完成。一期最终期限为27个工作日。二期为93个工作日。时间从合同签订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详细计划见《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实施进度计划》。 2。其中一期开发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以内,期间每开发完成的功能模块即开始用户试用。 3。从通过验收之后的一年内,乙方均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4。如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实施计划,应在双方协商后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5。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户的实际需求与需求说明书中相比发生变化,或由用户负责准备的人员召集、设备采购、场地安排、网络调试、意见反馈等配合事项引起延误,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6。该软件须达到需求文档要求,且在调试完善、应用正常,双方确认后才能进行系统验收和文档移交工作。 7。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从事与本项目有关或相关的事宜,甲方应确保第三方的工作进度不影响本委托项目按时完成。 8。乙方在协议期内为甲方系统提供下列服务: 1)软件重新部署。 2)数据恢复:按乙方备份标准备份的数据。 9。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方式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四条双方协作事项 1。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需要双方密切配合。为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指派并授权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双方项目成员及其工作职责见合同附件《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开发项目组成员名单》。 2。甲方负责协调甲方相关部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需求调研,提供编制需求说明文档所需的流程、表单等资料。当乙方整理并提交需求说明文档后,甲方对该文档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确认;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需求说明文档,将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系统开发、实施以及验收的依据。 3。乙方需指派具有丰富项目技术经验的专人担任项目实施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期间组织足够数量和技术水平的开发、测试和实施工程师,进行综合办公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保障项目的工期。 4。为保障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甲乙双方应在项目期间以周例会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报项目进展、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项目信息。 第五条知识产权 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所开发的综合办公系统,其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及其下级分支机构、参控股公司等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产权关系的单位可以使用和复制此软件,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和复制权,但不享有该软件的署名权、修改权、翻译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出租权、许可权、转让权及其它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甲方及其下级分支机构、参控股公司等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产权关系的单位应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不被用于其他单位;乙方享有该软件的署名权、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许可权、转让权、使用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和复制权及其它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乙方可将此次开发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成果用于其它用途,但不可提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流程及数据。 2。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的数据及流程,用于此综合办公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3。乙方在开发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项目验收 1。在乙方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如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之后7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又没有提出其它充分理由,则视为甲、乙双方均同意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交综合办公系统的可运行软件及相关技术文档(需包括需求说明书、二次开发接口说明、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管理手册等)的电子版本。 3。验收时由甲、乙双方(或增加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应用软件系统进行测试。验收依据为《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达到《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中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则验收小组签署两份(如有第三方,则签署三份)《综合办公系统验收报告》,甲、乙方及最终用户各保存一份,即通过验收。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由于乙方在合作开发中承担主要开发工作,因此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及培训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00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一期实施完成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00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二期实施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00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4)余下的金额本项目在乙方免费服务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支付。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在验收通过之后一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服务;在一年之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则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用,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乙方承诺每年服务费用不超过本协议总金额的10。 第八条保密约定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禁止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和技术秘密。如违反本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2。本协议保密条款之时效将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影响,本协议有效期满后5年内该保密条款仍将有效。 第九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到通过验收后一年。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本协议。如甲乙双方在协议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服务条款自动延续一年。 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终止: 1。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违反法律被撤销。 3本协议内容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根本不能完成。 第十条协议变更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因为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拒因素发生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且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签约地法院。 第十三条附则 未经过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由于政策、机构变动,甲方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该合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协议附件 以下附件属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公司综合办公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 2)《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实施进度计划》 3)《公司综合办公系统开发项目组成员名单》 4)《公司综合办公系统服务器建议配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 日期:日期: 技术开发合同11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研究开发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元其中:甲方提供元,乙方提供元。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种方式):一次总付:元,时间: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按利润提成,期限:按销售额提成,期限: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一)专利申请权:(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技术开发合同12 一、合同中要表明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的工作内容 案例一:小张在家住广州天河,他在离家很近的一家大型企业公司上班。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他调到上海工作,背井离乡,小张不愿意去。申请劳动仲裁时,才发现合同上没有规定工作地点,导致败诉。 案例二:小赵应聘一家公司的国内业务销售员,工资相很高。由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将她调到海外销售组。小赵不愿意,与公司发生争执后申请劳动仲裁。合同上写的是“销售员”,这是一个很模糊的范围,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定义,导致败诉。 二、白纸黑字写清楚劳动报酬 看清楚合同有没有写清楚以下的事项:基本工资,有无绩效、绩效是多少、绩效的比例有无奖金,有没有交通补贴、餐费补贴,试用期多久等等。这些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白纸黑字写出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约定。 案例:小军到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老板承诺他3个月就可以转正了。工作了四个月后,小军还是没有转正,与公司要说法。老板说,按照合同签订的来,口说无凭。最后,小军没有如愿在3个月内转正。 三、工资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确定 有些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告知员工要押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因为这个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员工辞职而用人单位故意不发这个月的工资,员工要拿到证据证明公司的这种不合理的行为时,就很麻烦了。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规定清楚了工资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转账等),支付时间,避免日后的麻烦。 四、合同中规定清楚工作时间! 合同中要规定清楚劳动时间,规定清楚劳动时间,规定清楚劳动时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有的企业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清楚工作时间,那么,员工可能出现在工作日加班没有加班费,节假日上班没有加班工资的情况。作为员工,肯定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的加班却换来没有加班费的结局,所以要看清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 五、是否给员工交社保 有的不法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会在新员工入职时说“所有员工入职半年后才可以办理”,或者“不领社保工资可以多几百块钱”,来劝说员工主动放弃社保。社保涉及到了医疗、生育报销、养老等问题,有国家的兜底保障,如果员工放弃,那就给自己失去了一次非常好的保障机会,因此社保的缴纳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的显示。 六、警惕合同中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女职工入职后几年内不能生孩子,或者生二胎,出现事故自理等等不合法的规定。 合同签订完毕后,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员工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那份合同,以防将来产生劳动纠纷时,能拿出有力的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 技术开发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2、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3、投资总额:。 其中:甲方投资;乙方投资;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4、双方的具体分工: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5、保密条款: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完成后年内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双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成果归属与分享: 除另有约定外,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得请求分享。 8、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9、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0、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技术开发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在xxx炼钢厂应用中间包喷涂料项目技术合作,进行工艺探索试验,现经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技术要求 1。喷涂料指标 1。1物理性能:体积密度2。0gcm3;常温压强8显气孔率40;线变化〔15002h〕2。00。5;高温抗折:2mpa(1400); 1。2化学成份:mgocao质:mgo4540;cao2040;mgo质:mgo80; 2。外观要求:整包包装,0。82吨包,该包装能够满足天车及叉车吊运。 二、使用要求 1。喷涂方式:包衬和包底部位为乙方的喷涂料;其他操作执行甲方现规程规定。 2。试验模式: 2。1第1次先进行喷涂料性能试验,在中间包上进行喷涂试验; 2。2如性能试验合格进行烘烤试验,试验时第1次在修砌离线烘烤,如烘烤没问题在铸机上进行在线烘烤; 2。3如烘烤试验达到要求,上铸机进行探索性浇钢试验,探索性浇钢试验共进行4次,第1个浇次连浇炉数3炉停浇,第2个浇次连浇炉数5炉停浇,第3个浇次连浇炉数7炉停浇,第4个浇次连浇炉数按10炉组织。 2。4在探索性浇钢试验成功后,由甲方按公司规定办理请示推荐手续,报告批复后,进行小批量,扩大量和生产性试验。 3。试验要求: 3。1喷涂料用量为0。82吨包,不得多用; 3。2喷涂中每个中包堵枪次数2次,不得因堵枪造成喷涂料损失; 3。3喷涂施工工期40分钟次; 3。4每次试验如成功,试验将继续进行,如失败试验从头开始; 3。5试验时如累计失败3次,将终止试验; 3。6试验中如涉及有关其它单位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由乙方自行和第3方解决,在没解决前不得私自使用,如私自使用造成后果将终止试验; 3。7试验中所用设备,人员和施工由乙方自行解决和保管; 3。8在中包规定使用时间内,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中包停浇或事故;在停浇后,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间包翻包问题。 三、结算方式: 1。探索性试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探索性试验所造成的连浇炉数较计划降低,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从批量试验开始费用由甲方承担。 4。从小批量试验开始,经分析确认: 4。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间包连浇炉数降低,扣金额为:该套中包砖总费用〔(xxxxxxxxx2)(计算中间包成本已浇钢吨数)〕。 4。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水回炉:扣金额为xxxxxxxxx元吨。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水损失:扣金额为xxxxxxxxx元吨。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水中损:扣金额为xxxxxxxxx元吨。 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失:按设备专业有关规定进行扣预算金额。 4。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损失:按相关专业规定进行扣预算金额。 4。7甲方对乙方的产品按月,按批次或随机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由双方共同进行抽样,送有关仲裁单位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说明乙方全部所供产品为不合格,不予结帐,若发生责任问题,加倍赔偿。 4。8若乙方所供产品没有按要求写清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发生1次扣5吨涂料的金额;若发生责任问题,加倍考核。 4。9若乙方私自改变产品任何指标,甲方将不予结帐,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将由乙方加倍赔偿。 四、乙方进入甲方现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提前签署安全协议,文明生产协议,环保协议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每发生一次,扣预算金额xxxxxxxxx元;造成影响,加倍扣罚,上限为xxxxxxxxx元次。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技术开发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 项目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人: 项目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委托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工作内容如下: 1、完成产品整体外观设计; 2、按规格要求完成机箱结构方案及详细设计; 3、样机试制、整机试装; 4、资料开发中的结构图片提供; 5、结构件生产技术支持; 6、结构件的样机1台。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向甲方提交了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必须明确设计时间,所以开发计划需要提前完成。 1、工作内容: 整机硬件布局协调、结构造型方案设计、结构造型详细设计、结构样机试制、整机试装、结构优化设计、正样试装、结构优化归档,结构件量产生产。 2、计划开始时间: 年月日 3、计划完成时间: 年月日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年月日前完成结构造型方案设计; 2、年月日前完成结构造型详细设计; 3、年月日前完成结构样机试制; 4、年月日前完成结构优化归档。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产品总体方案说明》、《结构设计申请表》;《单板器件布局、关键器件资料、接插件资料、单板功耗》。 2、提供时间和方式: 甲方将上述技术资于年月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供给乙方。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全而引起的项目进度顺延则由甲方负责。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可以保留上述资料,但仅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之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报价明细,如人工、材料、用电等。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无税总额为人民币元,含税为元,乙方每次收到付款后的一周内提供合法有效的17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2、本合同交付含样机1台。 3、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分3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支付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结构初样整机试装完成,产品验收合格一周后,支付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3)优化设计完成,完成全部交付件且开发成果验收合格,甲方产品转量产后,支付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系统热测试、高低温测试、运输实验、EMC测试、震动实验等测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本合同金额中。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增加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账号: 为了便于甲方掌握项目开发情况,乙方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每周一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双方确定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开发成果,则每逾期7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 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不满7天,接7天计算;乙方若逾期交付开发成果超过14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研究开发工作转让或委托第三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确定本合作项目的技术风险,双方同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因技术风险带来的损失。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以及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证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不得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如果一方因为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式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而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蒙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一切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和侵权的可能性。 第十条 乙方保证在受甲方委托开发的项目中所使用的技术及开成的产品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宜。如因甲方使用乙方开发的技术或产品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权诉讼,则乙方应承担诉讼费用并协助甲方应诉。如甲方为此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则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结构造型开发的过程文件,含开发计划、方案书、各个技术评审环节的评审纪要 2、在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后提供全部结构设计文件(含二维图纸件一份;PROE格式的二维、三维数据光盘一份。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各部件装配顺利; 2、不出现因为结构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 如满足以上验收标准,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个人。 第十五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此研究开发过程及其成果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或个人透露项目研发进度、涉及的技术、资料等,未经甲方允许不等将研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个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享有本合同项目成果宣传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协助甲方把产品转批量生产。 地方和方式: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以各方实际的投入确定补偿金。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甲方所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机箱:一种可以安装主板、电源模块、单板等零部件的结构件;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评审报告,由甲方负责拟制: 《结构造型方案评审报告》;《整机试装评审报告》;《项目验收报告》。 上述评审报告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应该遵照评审报告执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出现的需求、规格变更导致项目延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该变更导致乙方的工作增加,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 年月日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