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辆租赁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租赁合同1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型: 颜色: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乙方自()年()月()日()时()分起租至()年()月()日()时()分终止租赁,计()天。 三、乙方在有限租赁期内,应向甲方付租金()元24小时。 四、自发车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期间该车所发生任何单方、双方事故、车辆刮蹭损耗皆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均对以上合同无异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至承租车辆完好归还并结清费用之时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时 车辆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核定载重量为:,吨;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辆颜色为:;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 第二条营运线路及运输货物类型 第三条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总租金共计人民币费用及税费)。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二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第五条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项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后,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 3、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款项,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 5、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 5、如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 6、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十条:保密协议: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享有对的车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矿用设备运输,乙方付甲方租金为),结算之日甲方必须提供发票给乙方。 租赁规定: 1、此车辆甲方给乙方配货运司机,证件必须齐全:驾驶证,健康证等证件 2、车辆证件必须齐全。 3、车辆燃料由甲方承担。 4、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间内利用本车从事犯罪活动的。,有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负担车辆的所有维修费用。 6、在签订次合同期内,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付另一方违约合同金额的5。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子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 车辆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授权代表: 乙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辆有偿出租给乙方做办公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达成以下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状况 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是甲方的车牌号:轿车一辆(型号):,车辆原值发票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核定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原值万元。该车辆附属设施设备和购入发票见附件。 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 1、车辆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在上述租赁期内,双方共同约定租赁期内车辆每租金为(万千百拾元整()〔不含税〕〔含税〕。租金支付方式为。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当开具收款收据或者按《发票管理方法》及时提供合法的发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押金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时,须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之外的押金万千百拾元整,且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合同期满后,租金及相关费用缴清后,甲方在三天内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提供车辆应当设施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营运证、道路通行证、保险协议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应该按期缴纳该车辆的强制保险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确保该车辆达到合法的行驶状态。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签收清单。在租赁期内,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租车辆所有的燃油费、过桥路费、保管停车费、清洗维护保养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交通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该车辆发生故障,如属乙方人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维修。如属于车辆正常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但乙方于维修前须告知甲方,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发生一次性的车辆修理费金额达到该车辆原值的以上,则由乙方应当承担车辆的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总修理费金额的。 4、甲方负责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如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和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长期租赁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的,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所租该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给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该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个工作日的。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守约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守约方拥有要求违约方按照民法典规定增加补偿的权利。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还须赔偿乙方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甲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先用押金和剩余房租冲抵,多退少补,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乙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双倍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甲方车辆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双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方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变更及补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或条款为准。 3、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应该届时归还所租车辆,应当保证车辆完好及附属设施设备齐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复或向甲方交纳修复所需费用。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否则视为非法占用甲方车辆。 七、合同争议解决 1、如有未尽之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车辆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共一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即时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辆有偿出租给乙方做办公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达成以下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状况 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是甲方的车牌号:,轿车辆(型号:,车辆原值发票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核定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原值万元;该车辆附属设施设备和购入发票见附件。 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 1、车辆租赁期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在上述租赁期内,双方共同约定租赁期内车辆每租金为(万千百拾元整()〔不含税〕〔含税〕。租金支付方式为。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当开具收款收据或者按《发票管理方法》及时提供合法的发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押金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时,须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之外的押金(币)万千百拾元整,且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合同期满后,租金及相关费用缴清后,甲方在天内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提供车辆应当设施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营运证、道路通行证、保险协议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应该按期缴纳该车辆的强制保险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确保该车辆达到合法的行驶状态。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签收清单。在租赁期内,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租车辆所有的燃油费、过桥路费、保管停车费、清洗维护保养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交通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该车辆发生故障,如属乙方人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维修;如属于车辆正常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但乙方于维修前须告知甲方,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次性的车辆修理费金额达到该车辆原值的以上,则由乙方应当承担车辆的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总修理费金额的。 4、甲方负责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如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和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长期租赁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的,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所租该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给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该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工作日的。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守约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守约方拥有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法规定增加补偿的权利。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还须赔偿乙方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甲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先用押金和剩余房租冲抵,多退少补,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乙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双倍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甲方车辆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双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方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变更及补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或条款为准。 3、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应该届时归还所租车辆,应当保证车辆完好及附属设施设备齐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复或向甲方交纳修复所需费用。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否则视为非法占用甲方车辆。 七、合同争议解决 如有未尽之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车辆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名后即时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委托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章押金,在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 九、该租赁只限于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连续租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逾期天都未交还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元的标准收取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过程中,乙方保证对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元的因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1、租赁设备名称: 2、设备的规格型号: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服务范围 1、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于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及其它损失无连带责任,不负责任何赔偿;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仅限于在区域使用。 3、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用来运输的货物包含。 第三条、租赁价格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 2、结算方式:根据乙方使用设备实际情况,乙方为甲方充值油卡相应油费以抵运费,充值油卡后若有剩余未结清运费,每季度末乙方按照未结清运费的50结算给甲方,剩余未结清部分,年底一次结清。 3、其他。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租赁设备给乙方,甲方只负责设备的出租、设备的调度。车辆如果不服从甲方调度,第一次罚款200,第二次罚款500,第三次停运一周,三次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2、乙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应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用承担责任。 3、乙方只能在商定的范围内使用设备,不得超范围使用。 4、乙方租用甲方设备时,必须保证甲方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需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不能协调达成一致时,可以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传真、信件及补充协议等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元的牌型车出租给乙方,租赁车辆的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租赁车辆车牌号为,里程表起始公里,车辆颜色:。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及租车规则 1、月租金元,租期天,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每月13号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租金。 2、乙方办理租车手续时,需一次性交纳押金元。 3、乙方所租车辆每天(按照24小时算)限制行驶里程30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1元。 4、乙方延期还车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出6小时按全天计算。 5、乙方需要延期还车,必须在约定还车时间之内致电本公司(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超出6小时以上者需办理续租手续。乙方超期未还车6小时以上,且未来电说明详细理由的,甲方有权立即强行收回车辆且收取违约金,在车辆租车地点以外收回车辆的,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包括吃住行。 6、还车时如行驶范围未超出本市,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500元,超出本市范围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2000元,还车之日起20个工日后无违章记录即返还,有违章记录由乙方向相关部门交纳罚款后甲方予以退回,如乙方在租车期间有违章违法行为后2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从乙方的交通违章保证金中扣除,其他处罚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租方交付性能良好的租赁车辆,并与承租方办理书面交接单进行确认。 4、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违章等,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但协助乙方办理处理相关违章。 5、租赁期间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自己和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 6、负责办理车辆保险,保险种类包括:。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接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足额交纳租金。 6、租赁期满时应按时将车辆归还至,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赁时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承租方必须爱护租赁车辆,保持租赁车辆的车容整洁,每日驾驶前对租赁车辆作必要的安全检查。 9、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10、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中内容。 第五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进行下述任何一种活动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全部没收乙方的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5)乙方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被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6)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以没收乙方的押金和已交的剩余租金来折抵损失,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扣除损失后的租金如有剩余,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担保人条款:如采用担保人的方式,担保人应当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特别约定 1、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诉讼,甲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3、担保人愿意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中的承租方责任提供保证,保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终止期延两年止。 4、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章押金,在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连续租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逾期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贴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带给状况贴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带给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职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个性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务必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向甲方租用品牌型座车一辆,颜色:,车牌号:,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租金人民币元(含税率),大写为元。 2。每基本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等,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机件设备和相关标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不得私配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所租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日至日之间须将车辆里程表读数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 6。车辆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须配合甲方更换证件。租赁期内乙方遗失车牌或其它证件的,应承担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维修地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加注厂方规定的油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须承担租赁期间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返还车辆时,存油少于车辆交付时数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价折算费用支付给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燃油的,油价为元升,如油价调整幅度超过,燃油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五、车辆保险及理赔 1。租赁期间,甲方为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万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车辆保险与乙方租赁车辆投保额差异造成的理赔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约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5。租赁期满,乙方无法返还车辆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因提供的车辆、证照等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替代车车辆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赔偿因伪造证件或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以及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私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赔偿未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修理、检测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驾驶员的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8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每天的租车费用为元,从租车之日算起,半年结算一次。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出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单位工作期间,承租方必须优先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汽车,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车况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车期间负责提供油料及驾驶员。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9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所有福建车架号码作为车辆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租赁车辆的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符合标准条件的车辆和驾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告知车辆状况。乙方应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件,经双方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 汽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修理费,并在租赁期满时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规定,退车一周无违章记录,押金全额返还,否则甲方多退少补。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30天;超时,超过公里需要额外收费;半天超过3小时,一天超过6小时;还车时,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货量一致,否则要额外支付加油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出租人(甲方)和承租人(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签订。 第一条租赁价格和期限 甲方将提供车辆应在个月内交付给乙方使用。每月车辆租赁费人民币,共计人民币。该车辆只能由乙方家庭使用。 第二条租金、保证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应支付租金人民币元。乙方如需延长合同期限,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2。乙方需支付定金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必须状况良好,部件齐全,基本功能正常; 2。甲方对车辆拥有合法产权,车辆无抵押,租赁期内将机动车驾驶证交给乙方使用; 3。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4。甲方车辆因自身问题或自然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在车辆因故障无法使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退还相应的租金; 5。甲方负责为租赁期内的车辆投保车险,并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正常保养费用、自然故障及老化保养费用、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及其他因车辆所有权而产生的。日常税费。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使用的户籍证明和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伪造或作废,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司机必须持有 3。赔偿及违约责任,不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 4。失去成功; 5。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期内的车辆租金;甲方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 7。出租汽车配件。验收合格后,合同终止。因乙方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车辆丢失或附件损坏的,乙方有责任将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期满前的损失。 8。租赁车辆只允许在北京范围内行驶。乙方如需在北京范围外驾驶车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征得甲方同意,超出范围驾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租赁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0。乙方不得使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或进行体育、军事、竞赛活动或测试使用。 第五条待遇及到期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周通知甲方,双方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如果没有签订新的合同,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将成功签订。如因乙方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车辆,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或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被侵害的权利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如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受害方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通知对方,乙方应将车辆退还甲方,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七条违约赔偿 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上述责任,则应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并退还剩余租赁期内相应的租金。如果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附加设备的组装 乙方在合同外需要额外组装备件、车辆和设备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及其附件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定金、甲方交车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有附件(甲方身份证、汽车户口本、行驶证及各种车险保单的所有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限于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协议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购买公司的台挖掘机,使用时间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购买新车或租用其它人车辆,如生产需要增加车辆,需甲方同意。车租赁在乙方名下经营,租赁期限必须长于xx期限。 二、结算方式为包月,单台挖掘机每月租金万元台,付款日期是每月15日之前。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金额的。千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三、乙方负责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司机和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享有车辆使用权。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运输,如因车辆无理由不到位影响乙方施工,将由甲方承担损失。 四、如双方有争议不能协调解决,将在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4 甲方(承租方):乙方(作业方): 因110千伏张张牵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部(承租方)工作(工程)需要,向王建军(出租方)租用轮式装载机一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概况 1、工程名称: 2、使用地点: 3、机械名称及型号、数量4、租赁期限;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4月1日 第二条费用计算与结算方式 1、计价方式:包月计算,台班,或双方议定的其它方式; 2、费用计算:双方协商议定:3、费用支付:按月结算(或双方议定的其他方式)。结算时,出租方提供玩水票据,由承租方财务部门核实,已汇款或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方账户。 第三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承租方合理安排、调度使用。 2、承租方提供作业任务时,确保施工现场道路安全可靠,确保安全行车。 3、承租方对出租方的安全行车和文明是运输、起吊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若发现出租方车辆管理混乱、违反交通安全及不服从指挥或调遣现象时, 4、甲方负责机械作业的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第四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出租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和起重作业管理的法令、法规,严格遵守承租方有关的文明行车和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2、出租方必须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3、乙方自理机械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5、加强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并按规定岀据特殊设备作业人员驾驶证,安全检验证及相关证件,严禁无证人员驾驶或操作车辆,机械操作由出租方司机本人负责操作。 6、出租方应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严禁带病车辆进行作业,出租方在与施工无关的道路上行驶或无关的作业时,所发生的事故承租方概不负责; 7、租赁期间,发生任何交通或机械损坏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合同生效、终止与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租用结束,结清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年,租车开始时间年月日至终止时间年月日。(租金柒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保险、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也必须向甲方当时交给乙方时一样,如有差错甲方从押金扣除,作为赔偿。 九、乙方在租车期间,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将押金全部扣除,作为补偿。 十、国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无关。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在修理时修复原样用原厂件,如有不一样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每年缴纳强险、商业险、保额在3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乘客险,如不交这些保险后果自负,甲方任意处理。 十三、乙方违反上述中的规定条件,甲方有权即刻解除车辆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乙方负全部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