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出租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为:马进,房屋未设抵押。 (三)出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转租授权或许可。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金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租租赁自,共计年。甲方应于前将房屋按照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每迟延一日按照年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甲方交付房屋的责任。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前低昂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至日为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同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shi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1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 房屋位于。房屋为室厅,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房租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房东)甲方: 承租方(房客)乙方: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为准。 十三、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3 委托人: 经纪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以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武汉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房屋出租一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户口本 2。房主身份证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出租事宜,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且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在委托权限内所进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内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租金; 房屋租金包含物业费,房屋租金为元月;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低于此价格付款,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部分由乙方承担。 房屋租金付款方式为。 如房屋需要重新装修或增加设施设备,则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3。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应完好无损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俱、电器及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如属自然损坏,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甲方应在15天修理好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如房屋存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或使用的应在合同签署前如实告乙方,并和乙方签定相关补充协议;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房屋内所留家俱电器等过于陈旧或已超过使用年限,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该物品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索赔。 4。合同期满如乙方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日期不对等,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无任何异议,顺延期间房屋租金价格不变,如需顺延乙方继续付给甲方顺延期的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原承租人续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不少于2个月的租金。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延执行,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违约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元。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以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协议,确认书、授权书、委托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经办人: 房产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营业部地址: 日期: 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4 出租方(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市区路号苑第栋单元层的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二、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俱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已于年月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X佰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五、自年月日起,每四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3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银行支付,收款人名称:,账号(卡号) 六、乙方应交给甲方XX佰元做为履行保证金,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甲乙双方结清有关费用且乙方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后5日内,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七、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八、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依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支付。 九、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十二、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X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乙方如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X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X仟元,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壹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日期:年月日 乙方: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房屋,使用面积66。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20年12月24日起至20年12月23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租金总额(大写):叁万元整,30000。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第一期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第二期甲方应于20年6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五、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住宅房使用。 六、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七、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租赁该房屋,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同意解除该合同,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 十九、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三方各执壹份。 二十三、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租用的物品,见补充附件清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6 签约地点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区路(街)号室房屋所有权证号:(或其他产权证明:)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间数间,公共部分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间)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须向甲方缴纳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3、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间,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期满前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 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分之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其他约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 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天或累计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担;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担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赁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主动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无效、被撤消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按时缴纳,可由乙方代缴,其代缴 金额可以从租金中抵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条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7 房租()号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国度、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相关规则,甲、乙单方在志愿、公道、老实信用、等价有偿准绳的根底上,经充分商量,赞同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甲方志愿将座落在本市区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元,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减。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则报经相关部分核准,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的使用本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担任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用度。因甲方耽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丧失的,甲方担任赔偿。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形成房屋或设备保护的,乙方应立即担任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备,应提早天书面告诉乙方,乙方应主动辅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施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以致该房屋发作保护,形成乙方财富 丧失或人身损伤的,甲方应承担赔偿义务。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维修而发作的后果,则概由乙方担任。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中止改装修或增扩配备时,应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定向相关部分筹划申报手续后,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缘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备保护的,单方互不承担义务。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早个月告诉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出该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丧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私自改动本合同规则的租赁用处,或使用该房屋中止遵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赞同,私自拆改动化房屋构造,或保护房屋,且经甲方书面告诉,在限定工夫内仍未改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赞同,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别人或互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领取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公道理由,提早发出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领取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赞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发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续租用的,应提早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赞同后,重新签署租赁合同,并按规则重新筹划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出借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领取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单方签署后,单方应按规则向杭州市房地产治理局请求登记,领榷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赞同的根底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转租给别人,并应签署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赞同看法,按相关规则筹划登记手续, 领榷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卦或消弭本合同,请求变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应主见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治理局筹划变卦登记或登记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作争议,处理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挑选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选1对待): 1。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群众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单方商量分歧,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度、盛市相关房屋租赁治理规则。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单方各执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单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拜托代理人:拜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要遵守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9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结构:;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租期:;房屋用途:;房屋权属: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元,可看房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出租方代表:(签字) 承租方代表:(签字) 房屋出租合同10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市区路弄号室。 (2)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2、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月一付。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1)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方(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自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修复。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内返还该房屋。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水电煤等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转租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若不愿继续出租给乙方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额保证金。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 十三、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10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5、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甲、乙双方公平、互惠、互利的市场经济原则,甲方自愿将保宁镇街号楼室厅厨厕住房租给乙方居住。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人手续。 一、租房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用房,年租金为元,续租方式为次支付,计人民币(大写)()。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中介方无关。 四、乙方无权将该房转租他人,并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如须转租应经房主同意。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并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治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自行负责。 七、若乙方在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 八、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卖给均由违约方按总租金的20赔偿给对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十、中介费按国家甲、乙双方各5支付元,甲、乙方如果有变动,中介费不退还。 备注:室内装饰及附属设施:(床架、沙发台、矮组合套、餐桌张、木椅个、茶几个、热水器个、浴霸个、燃气灶个、抽油烟机洗衣机个、窗帘付、电扇梳妆台书桌电视台、空调台)。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委托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3 房租X号 甲方(出租人):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国度、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相关规则,甲、乙单方在志愿、公道、老实信用、等价有偿准绳的根底上,经充分商量,赞同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甲方志愿将座落在本市XXX区XX房屋,使用面积XX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XXX元,月租金总额(大写)XXX,XXX元。 四、该房屋租金XXX年内不变。自第XXX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减XXX。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XXX。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XXX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则报经相关部分核准,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的使用本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担任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用度。因甲方耽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丧失的,甲方担任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形成房屋或设备保护的,乙方应立即担任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备,应提早XXX天书面告诉乙方,乙方应主动辅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施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以致该房屋发作保护,形成乙方财富丧失或人身损伤的,甲方应承担赔偿义务。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维修而发作的后果,则概由乙方担任。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中止改装修或增扩配备时,应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定向相关部分筹划申报手续后,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缘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备保护的,单方互不承担义务。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早XXX个月告诉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出该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丧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私自改动本合同规则的租赁用处,或使用该房屋中止遵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赞同,私自拆改动化房屋构造,或保护房屋,且经甲方书面告诉,在限定工夫内仍未改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赞同,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别人或互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XXX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XXX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领取原日租金XXX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公道理由,提早发出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XXX倍向乙方领取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赞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XXX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发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续租用的,应提早XXX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赞同后,重新签署租赁合同,并按规则重新筹划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出借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领取原日租金XXX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单方签署后,单方应按规则向兰州市房地产治理局请求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赞同的根底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转租给别人,并应签署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赞同看法,按相关规则筹划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卦或消弭本合同,请求变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应主见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兰州市房地产治理局筹划变卦登记或登记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作争议,处理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挑选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选1对待): 1。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提交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群众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单方商量分歧,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度、省、市相关房屋租赁治理规则。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XXX份,甲、乙单方各执XXX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兰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单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本房屋1年租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交款方式为年一交,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在此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涨房租。 三、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房屋损坏问题,由甲方负责(院内天井防水问题除外)。由乙方原因造成房屋问题,如:墙面人为损坏等,由乙方负责。合同有效期内,若由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乙方须维修好后,方能终止合同。 四、因院内天井防水问题造成乙方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因拆迁等原因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通知,并按比例退还乙方剩余房租(比如,剩余2个月合同到期,则退还2个月房租)。 六、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则甲方不退还任何房租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15 甲方(出租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x5幢2xx室的住宅一套(以下简称该住宅),该住宅建筑面积41。52平方米。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一条:该住宅的租金为人民币9000元年(合750元月),由乙方分两期向甲方支付,首期房租人民币4500元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的签字日,第二期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以前; 第二条:该住宅的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由甲方向乙方提前收取(与房租一并收取);该住宅的电费、水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向乙方收取;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住宅综合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本《合同》正常终止时,若未发现需赔偿或和补收事宜时,甲方向乙方全额反还(不计利息); 第四条:乙方承诺爱护保护该住宅的建筑主体、装修装饰、固定或非固定家具、以及相关的家电设备、卫浴设施及门窗地板等;乙方承诺不对该套住宅的墙面等部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污损(包括钉钉和刻画); 第五条:该住宅内的甲方财产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窃、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住宅发生重大事故(如火灾)等情况,导致甲方财产严重受损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相关损失(赔偿不仅限于“住宅综合保证金”额度内); 第六条: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已明确告之乙方应注意的相关安全事项,乙方保证其在使用该住宅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事故(含人身伤害及意外伤害)均由其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有权对该住宅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乙方不得拒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该住宅的任何门锁; 第八条:应乙方要求,该住宅的电话由乙方自行向电信公司申请,其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乙方应使用甲方在该住宅装修时设置的电话线路,不得另行在该住宅内装置电话明线; 第九条: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必须和甲方共同对该住宅内的装修装饰、家电家具、设施以及水、电表起始数据进行验收(根据本《合同》的附件:清单),验收完毕,共同在在《附件》上签字; 第十条:甲方若急需使用该住宅时,应至少提前20天告之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一次性向乙方补偿200元,租金按实际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或以上时,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即可终止本《合同》,收回该住宅的使用权,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不仅限于“住宅综合保证金”额度内): 1)乙方利用该住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住宅用途的(如用作仓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住宅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4)乙方有严重损坏、破坏该住宅内甲方财产的情况;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房租和或其他相关费用十天以上时; 6)乙方拒绝甲方对该住宅进行检查和或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重大违约嫌疑时; 7)乙方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导致周边居民向甲方反映时; 第十二条:不论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均应无条件于本《合同》终止日或者提前清场(搞好卫生)退出该住宅,但“住宅综合保证金”将在本期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清算后多退少补。若乙方拖延清场时间的,每延后一天,甲方将在“住宅综合保证金”内扣除50元用于补偿损失,超过一周仍未清场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场,因强制清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强制清场而导致乙方相关财产受损或者灭失,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xx年6月2日20xx年6月1日;到期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共同生效。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为生效;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该住宅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签字时间:20xx年6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20xx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