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模版 推荐度: 鸡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华)产品购销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购销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购销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及项目 (详见附件1: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为: 3、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入关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括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每次订购量低于10台的,则由甲方承担运费。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上述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共计:元整(大写);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款,共计:元整(大写)。 甲方扣留合同总金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共计:元整(大写);若乙方在质保期内(亦称免费售后服务期)未违反合同约定,该质量保证金在最长期限的质保期届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扣留。 3、乙方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户: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并配海关通关文书等,否则视为不合格。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人员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该确认书由乙方自行制作)。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验收的特殊要求 特殊标准:。 七、验收依据 验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款项和相关的配置情况文件(附件1),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文件, 2、生产厂的出厂标准; 3、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务保障(详见附件1: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以附件一为准,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九、违约责任 1、货到并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应及时对产品开展验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验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与乙方友好协商适当顺延。 2、甲方应按期如数支付货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延期支付,但须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产品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全部产品并向甲方索赔。 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贰个月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 4、乙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乙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6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为,过期:每过一天乙方偿付甲方该项合同总价款的0。5,但累计偿付金额按惯例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0;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供货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合同法相关条例解决。 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甲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1、出现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包括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签署时须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2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二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5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四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月日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4 买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供货价格: 按市场价执行,但要保证每升低于市场价0。16元。如柴油价格随行情升跌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书面汇报,并调整相应价格。 三、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为施工机械加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四、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柴油质量不合格,引起甲方延误生产、甚至停产等损失,其所有相关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上月加油的总量和总金额数及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形成结算单,并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然后根据情况转通过账支票或电汇进行付款。 六、其他责任事项: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送油时间,并确保卸油区的安全。 2。甲方需提供储备油罐,并保证基地道路畅通。 3。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货。如遇柴油供应紧张,乙方应该首先确保甲方柴油供应。因乙方无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时造成甲方延误生产、停产等,其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移交当地人民法院调解。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 单价 规格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XX,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XX套以上,其中外机XX套,内机XX套。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XX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全国统一零售价:XX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XX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XX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XX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XX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XX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XX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产品购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项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排相关人员将产品送至医院。 三、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产品清单所列以外的任何附件等。 五、验收:甲方负责按照规定的事项进行设备的。外观配件及安装、设计后的使用性能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六、售后服务: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一年,免备件费、免人工费、免维修费,保修期过后,收取一定备件成本费,免人工费、免维修费,终身维护。 七、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接收、不及时检验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的0。5的违约金,甲方超过30天不验收的,视为不要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货款的30,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缓和终止履行。 九、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种、数量(清单附后)。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单价:详见报价书内容。 2、合同款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不含水电安装,不含合同外的设备。 第三条:产品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出货期限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上)项执行: A、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B、乙方代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C、甲方自提自运。 2、出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天,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之日起计算。 3、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货款30即人民币(大写):(:),在收到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 2、安装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仲裁机构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元。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产品购销合同10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 二、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台。 四、产品价格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价格为每台元。乙方不得将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的货款总额。收款单位:科技有限XX开户行:账号: 六、交货时间:年月日前。 七、交货地点: 八、包装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1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600组共计35万元整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有效日期为10日内 二、货款的交付方法: 1、银行汇款方式入账,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后,启动款到发货 2、乙方通过物流,货到付款给物流公司进行接货交易。产品运输到乙方地点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否则甲方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四、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六、售后服务约定: 1。保用期:18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7个月换新、7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定价执行; ()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 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专用产品的幅度为)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专用产品的幅度为)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月日订 产品购销合同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因重庆市区沱口凉水井统建还房(四标段4号楼)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购买甲方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标的、数量及价款: 二、供货时间及供货计划:从九月十五日开始供货,乙方的供货计划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异型空心砖(薄壁)MU3。5(240100190)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三、在甲方未违约的条件下(若遇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交通管制、停电、停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造成供货不及时不能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使用其他厂家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申请仲裁或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收货人为楼)工程,联系电话:。如果乙方更换收货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产品运交清单作为结账依据。 3。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双方签字之日起至该项目供货完毕、货清、款清,该合同自然失效。 七、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合同内容,若更改须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九、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买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发货电话: 开户行:市分行太白支行 帐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4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1、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2、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3、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4、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5、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6、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7、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8、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9、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10、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11、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元以下、残损在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12、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1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14、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15、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16、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5 合同编号: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海参苗种的销售和海参成品的回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给乙方海参大小为规格的苗种头,每头的单价为元头,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参回购时应付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以元斤向乙方收购。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在元斤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甲方同时承诺,为帮助乙方度过台风季节和贝类繁殖高峰期的危险,2两以下的海参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同时,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销售给其他客户。 四、苗种、成品的规格: 苗种的规格 成品的规格 苗种交付的时间: 五、苗种、成品验收地点:均在嵊泗县海一方水产有限公司内。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自行负责苗种、成品的运输和费用,甲方给予技术服务。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货时现金或转帐一次性结清。 七、甲方免费负责技术服务,乙方需要邀请甲方到场服务的,甲方应当到场,产生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苗种,或提供苗种的数量不足,乙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如不能按照规范管理养殖,为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并不解除对赊欠余款的承担。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的,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