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年6月18日至年9月18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1月30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年9月18日至年1月18日)商铺租金49239元、三个月(年8月14日至年11月14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54939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1月30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商铺租赁合同2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供水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大写:)。租金半年一交。 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或严重道德败坏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第七条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 第八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方:身份证号:手印: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手印:签字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壹年,自阳历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二、租金 1、壹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 三、补充说明 1、相关管理费、清洁费、水电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交纳;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4、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5 出租人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人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房位于104国道北二环,北星花园临街108,结构两层,计104。12平米。内置楼梯及洗手间地板,水电通入。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商铺租金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3、付款方式: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两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条协议事项: 1、商铺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商铺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及水电使用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火灾及电气事故应负全责。所租商铺的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如果人为损坏、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两门、窗、楼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负责维修还原及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如果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续租事宜: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愿,双方签订下一年商铺租赁合同,同时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五日内搬离。租赁期满后不归还商铺的,除补交租金外,应赔偿违约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商铺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应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壹仟元。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壹仟元的装修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履行三(2)中的相关协议,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互相以诚信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告知:在签订个体工商户商铺租赁合同之前务必通过地产产权证明等形式了解清楚出租人是否对该商铺有实体处置权(涉及其他共有人问题),该商铺建筑是否属于违反盖建房屋,若出租人对商铺无实体处置权或属于违法盖建的,该场地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店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店面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国家对租赁店面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店面位于 2、出租店面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文件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店面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及租赁保证金 1、该店面租赁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店面仅作为使用。 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应当告知出租人该商铺的用途。本合同是个体工商户商铺租赁合同,主要用途一般是进行商品、百货售卖,承租人一方应当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以经营商铺为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店面,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金塔水乡北岸415号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一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20。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半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一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 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交付商铺,如甲方延期交付商铺,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合同租金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商铺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造成租赁物内与商铺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滞纳金。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商铺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4、乙方如在租赁商铺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商铺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铺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商铺的产权证、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商铺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商铺,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职责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商铺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八条其他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迁时,所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对于经营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补偿、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营业损失等)的补偿由甲方直接按照的标准(计元)向乙方支付。 3、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具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4、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商铺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商铺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能够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务必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职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职责。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能够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带给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职责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职责,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状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甲方:z丽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号”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18号z购物中心层号商铺,用于经营。 截止年月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元(其中:租金元、管理费元、推广费元,POS机租金元,电费元,滞纳金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缴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年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年月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 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年月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乙方所缴交的租赁保证金元、管理费押金元(合计金额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同意退还水电装修押金元给乙方。 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特此确认。 甲方确认:乙方确认: 日期: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门店面积约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版个人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情况: 1、该场地位于购物三楼中部南侧,总面积为m2。 2、该场地由乙方承租,主要从事“”品牌服饰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 1、租金按平方米计算,租赁期内乙方足额向甲方缴纳元。 2、租金交付办法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缴纳一次,缴纳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并保证供电、供暖、供水等基本条件设备。 2、甲方负责乙方营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做好商品宣传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4、合同期内,甲方丰润区境内不得经营或与其它商家签订同类商品的购销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 2、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执行标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不允许有假冒伪劣行为。一旦有关部门查出有不合格情况,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商品供应,出现断档、断号要及时调货补货,以达到增加客流促进销售的目的。 4、乙方负责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每月月末员工工资从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不能按期缴纳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从销售额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项条款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诺,由于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不能继续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铺位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租赁面积: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楼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当月租金:人民币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年月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略)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兴国县将军大道南外村委会西侧2号楼D2110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61。03。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3年,自20年7月22日起至20年7月21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3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830。00元(大写:壹仟捌佰叁拾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1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云南省弥勒市新哨镇新街口卫生院旁自建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生活超市经营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500(以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年4月1日起至20年6月31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20年4月1日起至20年6月3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9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元);合同签订一次付清三年租金;20年7月1日起至20年6月3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09000元(大写:贰拾零玖千元);每年6月1日前按年支付;20年7月1日起至20年6月3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29900元(大写:壹拾贰万玖千玖佰元);每年6月1日前按年支付;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4、房屋消防设施及办证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保证超市门口10米通道,奋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当年租金总值的50违约金。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 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商铺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商铺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商铺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商铺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商铺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铺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商铺的产权证、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商铺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商铺,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商铺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具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具和电器如下: 电器类: 空调机台,(型号:); 冰箱台,(型号:); 彩色电视机台,(型号:); 洗衣机台,(型号:); 电热水器台,(型号:); 抽油烟机台,(型号:); 煤气炉台,(型号:)。 家具类: 床张,(其中,双人床张;单人床张;上下床张); 书桌张,(具体状态); 沙发套张,(具体状态); 茶几张,(具体状态); 餐桌张,(具体状态); 餐椅张,(具体状态)。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店面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某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