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 推荐度: 法律顾问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顾问合同 推荐度: 企业管理顾问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顾问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顾问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顾问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 为期一年,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起算至20xx年9月30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月支付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顾问合同篇2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实验室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聘请上海财大科技园金融实验室担任甲方园区企业市场开拓业务的专项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园区企业市场开拓的顾问。乙方必须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执业纪律,积极为甲方提供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专项顾问工作范围: 1、向甲方提供书面形式的有关园区企业市场开拓意见书; 2、草拟、修改、审查园区企业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3、准备开拓市场所必要的文件; 4、每月至少提供一次园区企业相关客户信息给甲方; 5、为甲方企业提供产品方面的有效经销商或客户并协助甲方企业进行商务谈判; 6、协助甲方企业与客户签署合同协议; 第三条本合同的法律顾问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支付乙方基本顾问费每年人民币元整。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之日付,第一次园区企业市场开拓服务结束后支付。代理下列事务甲方需支付乙方费用,其它不再另行收费。 1、如需要到外地办理有关事务的差旅费,乙方将根据事务具体情况,按日或者按照事务情况与甲方协商收费。 2、陪同甲方园区企业人员去外地办理考察等事务的费用。 第四条为维护甲方利益,甲方应保证提供真实的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业机密应严格保密并承担保密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时支付顾问费和乙方没有提供甲方企业或不进行相关服务,即为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追讨已支付的顾问费。 2、乙方需按甲方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果双方不提出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动延期一年。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继续支付顾问费。 第七条名词解释:甲方园区企业指注册在甲方园区内,与甲方签订孵化协议的企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签订时间:签约时间: 顾问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二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顾问合同篇4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请,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主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张选辉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乙方指派的主办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业务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师及时处理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项目 1、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针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甲方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提出处理意见。 2)、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3)、为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协议、合同、章程、规章及解决法律问题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 4)、参加业务谈判,协助甲方做好有关谈判的准备工作。 5)、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时间安排 1、根据业务需要,甲方可随时与主办律师取得联系,委托乙方办理具体的法律业务;根据办理业务需要,主办律师可到甲方单位、出差外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保密 1、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服务时,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五、业务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酬金人民币万元()。 甲方应当每个合同年度的平均分次将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顾问酬金支付给乙方,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提供税务发票。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业务,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双方将按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协商增加支付法律顾问酬金,届时,双方将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予以确认: 六、费用支出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法律顾问酬金包含了乙方主办律师往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通费。 七、合同期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如果双方都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将以三年为周期不断地予以顺延。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重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间,甲方的职责为: (一)、甲方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本单位法律方面的事务,收集本单位有关资料提供给法律顾问参考研究,及时处理。 (二)、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应请法律顾问参加并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三)、甲方发生经济纠纷应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并请法律顾问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并按规定承担差旅费。 三、合同期间,乙方的职责: (一)、乙方法律顾问经常主动到甲方了解情况,解答法律咨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务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拟定和完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顾问参加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经济合同等活动,并提供法律依据、意见和建议。 (三)、乙方优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参与有关纠纷的诉讼或调解、仲裁活动,并按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顾问酬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顾问合同篇5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要求,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5、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涉及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公司股权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业进行债务清收以及对有关侵权行为进行权利维护时签发律师函,以非诉讼方式协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有关费用); 7、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律师事务所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顾问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顾问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聘请(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即元人民币;年月日或者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即元人民币;年月日或者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即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顾问合同篇8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规划、设计跟踪服务等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 1。2项目规模:4600亩 1。3规划指标:1500亩的建设用地,其中包括1000亩住宅用地及500亩的旅游用地 1。4项目履行地址:广东高要市白土镇195乡道广新农业生态园(暂定名称)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2甲方委托乙方执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的市场调查研究及项目策划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市场调研、项目整体规划与建议、财务分析等。主要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3。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3禁止招募条款: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及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一年内,在没有得到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招募或雇用根据本合同由另一方委派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现任或前任(在离职后不超过一年)员工。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汇报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提交的报告内容陈述理由,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予以安排。 4。2甲方若需召开相关会议并要求乙方参加,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及议程。 4。3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 4。4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 4。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 4。6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监控项目服务进度、确保公司品控机制的有效落实,乙方将根据不同服务阶段,提供下列文件的模版,例如:《市调服务确认回执》、《报告接收回执》、《项目鉴定书》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待乙方完成相应阶段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后,甲方应于7日内予以验收,并在上述相关书面文件上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附件)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专案团队,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5。2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5。3乙方自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内,除不可抗力,即组织顾问专案团队到甲方办公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工作。 5。4乙方应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当安排在另日内汇报工作进展。 5。5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派员(或特别指定)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原则上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需给与合理解释,否则视为违约。 5。6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各期报告文件存在疑问,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清晰全面的解答,并视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5。7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顾问专案团队成员简历及资质证书(附件三),并向甲方保证该团队成员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5。8乙方每阶段的工作成果以打印文本一式陆份的形式提交给甲方;在甲方付清全合同项下全部顾问咨询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以光盘为载体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电子文本一份,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5。9甲方有权向向乙方提出参观相关项目,若甲方提出需求的项目因实际情况无法安排考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安排其他项目进行参观,涉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负责行程安排及相关介绍。 第六条:提交成果及工作时间 6。1第一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报告,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实际收到甲方该阶段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后起计40个日历天内完成。 6。2第二阶段乙方提供规划跟踪服务。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负责召开甲方、规划设计单位、乙方的三方沟通会议,乙方从专业角度提出调整建议与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书。本服务周期为通知发出之日起24个月,乙方在此期间为甲方提供共计810次三方(甲方、设计单位、乙方)沟通会议。 6。3第三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报告,自甲方下达该阶段书面任务书三日后起计20个日历天内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4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则乙方工作时间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 第七条:顾问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7。1顾问咨询费共计: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小写:950,000元)。 7。1。1首期款: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50首付款计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47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服务的费用(包含项目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方向内部讨论、项目前期调研等服务),在乙方赴项目所在地进行首次沟通会之日起计五日内,甲方对该部分服务进行书面确认。 7。1。2第一笔进度款:乙方向甲方进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 7。1。3第三笔进度款:如启动《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此阶段工作,甲方需先支付1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该阶段服务的费用。 7。1。4终期款:乙方完成合同6。2条,并向甲方进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若因甲方或者规划设计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未能在4个月完成,则甲方应于启动本阶段服务的任务书下达后的第4个月末之前支付此款。 7。2附加条款(非本合同正式条款):在乙方完成本阶段全部工作内容后半年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规划方案评审或项目发展会议,则由甲方出具参会邀请函(内附会议议题)并承担乙方与会议有关人员交通、食宿费用,乙方在收到参会邀请函后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安排相关项目经理级别人员参会并提供专业建议, 7。3在履行顾问咨询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7。2条款除外)。 7。4甲方应按照本条第2、3、4、5款所规定的时间表,将每期应付的顾问咨询费用汇至如下乙方银行账户,并将有效付款凭证传真至封面所载明的乙方传真号码: 公司全称:深圳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8982541110001 汇入地点:深圳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金丰城支行 7。5乙方在申请甲方支付的每一笔费用时,应提前5天向甲方开具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八条:知识产权 8。1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在全额付 清本合同顾问咨询费用后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司法机关强制,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 8。2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与甲方确有本项目合同关系者除外):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双方对于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只可以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予以使用。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责任的专业顾问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等,保密信息须为: 1)一方专有、并不为公众所知悉且通过公开的途径所无法获取的信息; 2)一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时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 密性。 9。3双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期限截止至双方终止合作之日起计满5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咨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方案的调整、政府未审批通过、土地出让、项目整体转让等重大客观条件变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顾问费,则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后续的任何服务,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之日起乙方重新启动后续服务,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二十一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 10。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工作成果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二十一个工作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则甲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迟延阶段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万分之四计收,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咨询费余款中扣除。 顾问合同篇9 甲方(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招聘乙方为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年月日至日起年月日止,试用期为签订本协议的前三个月。 二、用工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在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实际日工计酬); 2、本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乙方,如留用则续签协议。甲方如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 1、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4、乙方自行辞职或被开除的在本项目结束前不得从事本地区本行业相同工作(试用期内除外);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因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如乙方需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故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处理。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工作期间,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制,由甲方安排可轮休或调休。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4天月,凡超过者,按当月实际日均工资扣除。 4、女工产假为3个月,产假期间领取月薪的50。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底薪加提成; 2、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200元月; 3、销售提成为个人总销售额的1。5;其中0。9为个人提成,0。6为公金(同期公司所有项目的置业顾问均分),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税率以同期税务局核定为准)。 4、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销售提成按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待开发商按比例支付给甲方时,甲方按同等比例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后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5、乙方工作期满两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2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工作期满三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3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如乙方入职前有自行缴纳记录的,可书面申请甲方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金额,交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2、保证为乙方提供的销售房源有完善的销售手续;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4、不指派乙方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乙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并影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顾问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经营管理,决定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聘请律师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论证意见,对法律风险做出预测,并提出避免、减少风险的措施。 2、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业务合同的谈判、签订,并负责从法律上对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应甲方要求全程参与甲方其他重大业务活动的法律事务。 4、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5、代理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以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处理甲方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的纠纷,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应甲方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为的文件、合同、声明、章程和诉讼方面的文书,或者以甲方名义发布的通告、公告等法律文书、出具有关律师业务的法律手续。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知识,以提高甲方职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律师独立执业和职业伦理,并为乙方律师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法律事务时,甲方应予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方便,以便于乙方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律师可以列席有关业务会议。 3、甲方应如实、全面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为乙方律师执业提供必要协助,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全额地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不予退还。 5、根据甲方安排,乙方律师至驻马店市区以外区域处理事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人员力量方面优先保证甲方的工作需要,并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房地产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甲方在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 2、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甲方的事务,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与本合同范围内顾问业务有关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必要的业务信息。 4、乙方应当保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业务机密。 5、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办理,不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 7、乙方可以查阅甲方拥有的与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材料,可以列席甲方的有关会议。 8、乙方对其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全部退还甲方。 10、乙方律师平时不到甲方现场办公固定工作,日常事务以电话、电邮及传真方式处理;如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到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应及时到场;如本合同约定的律师因特殊情况确有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到场,亦应及时指派相应律师到场处理,对应处理事项做出妥善安排。 四、人员确定及业务联系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于必要时可以安排本所其他有关律师人员从事本合同范围内的顾问事项的辅助性工作。 律师联系电话: 邮箱: 律师联系电话: 邮箱: 2、甲方指派与乙方保持固定联系。 联系电话: 邮箱: 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 六、律师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人民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完毕。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顾问费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的法律服务包括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 2、在顾问服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具体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及对甲方重大非诉讼事项提供全过程法律事务,均不再支付相关代理服务费用。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