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作文社交美文家庭
聚热点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厂房租赁合同

9月17日 飞仙轩投稿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租赁合同优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币元(大写:)。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币元。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帐号:)。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9。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12。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2。1。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12。1。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12。1。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12。1。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12。1。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12。1。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3。3。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13。3。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13。3。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x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x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15。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x牌,须按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x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17。1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x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1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2
  厂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址:法定代表:电话传真:
  乙方(承租方):
  地址:法定代表;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转载自百分网http: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
  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
  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
  (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置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年租金元(人民币: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元,厂房租金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5日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交付给甲方。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甲方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合法性,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置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附:机器设备清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乙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租凭位于浏阳市社区房屋作为杂粮饭制作加工场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租凭给乙方,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为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
  每年元人民币(大写)年内租金不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10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费用:乙方承担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税费。
  六、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违约合同终止,违约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若是甲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它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产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厂房一栋作为车间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一栋作为生产车间,大约三千多平方米,大棚外8米内及厂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归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四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元整(元)。
  四、付款方法:每年公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所盖建的建筑归甲方所有。(如四年内国家征用乙方所盖建的建筑的赔款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其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再现乙方不变更用电负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须给予保障,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执照、税务证件、安全、消防、排污、环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办理,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所提供的厂房包括公路负责保护和维修。
  八、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20年月日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第1年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正;第2至第3年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正,第4年至第6年租金将在第3年的基础上递增10;第79年以第6年租金为基础;每三年递增一次,以此类推。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5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水井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第一年支付为在4月8日支付前半年租金,10月7日前支付后半年租金,以后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在每年4月8日前。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厂房租赁自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2月1日止,租期2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110000元)此合同生效。
  2、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第一幢)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1、租金
  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大写)。
  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3、有实际负荷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有正常用水供生产使用;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5、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每月支付。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月日支付第年租金,即每次交付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超过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和押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厂房及办公楼租赁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多次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和面积:
  1、地址:
  2、面积:
  二、租赁时间和价格:从年每月月年月平方米日起至日止,租赁期年。租用价格以每平方元计算。
  三、付款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三个月、半年、一年)房屋租金元(大写:),在租用期满一个月前支付下次租金。乙方多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房屋保证金,房屋保证金在乙方退场时,在甲方认可房屋无损害完整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
  四、双方义务和责任:甲方责任:甲方必须保证水、电、路畅通,并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时缴清房屋租金以及水、电、税务和国家相关费用,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一起管理好厂内治安。
  五、维修责任: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因生产需要改变房屋结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同意以下条件:
  1、改变过后的房屋所有产权无条件归甲方。
  2、恢复房屋以前面貌改变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租用期日起房屋的门窗、锁、地坪、水表、电表以交付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维修管理、使用在租用期内,房屋结构在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下造成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遇国家征用,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无偿归还甲方厂房。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付守约方叁倍的经济损失,以票据或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厂房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河东区彭于埠社区工业园的厂房一处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赁范围:除一层南两间以外的所有厂房,另租二层两间,租赁方式为包租,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用途:该厂房用途为搞生产经营。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届满,若续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厂房交付条件:甲方应提供乙方生产生活用水齐全,排污方便。
  五、租金:每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交齐一年的租赁费,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
  七、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无产权纠纷,具有相应的使用性能,租赁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后可对厂房进行装修。
  八、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拆迁补偿,工人安臵费、及其设备搬迁费、误工费等属于补偿给乙方的项目,应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伺机侵占,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租赁期内的租金,交回租赁物。
  十、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诚心责任:租赁期内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反。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定,效力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个月,甲方有权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六、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八、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4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愿意委托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列条件租赁出租方(以下简称丙方)所有的房屋。
  一、甲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下列条件租赁:
  1、房屋座落:区路《》室;
  2、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用途:;
  3、租赁价格: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年()月请选择并()表示确认
  4、租赁期限:共计()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意向金的支付及有效期限约定:
  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支付元整(人民币美元),作为租房意向金。本合同自甲方签署之日起2日内为租房考虑期(租房意向考虑期是指:甲方在支付了租房意向金后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确定是否租赁该房),在考虑期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租赁行为(须以书面形式),并取回租房意向金,如超过考虑期甲方无任何书面异议,则视甲方已完全确定上述租赁行为,从超出考虑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租房确认期(租房确认期是指:在有效期内当丙方在本合同中签字确认后甲方均表示确认),如超出确认期丙方尚未确认或本合同所列条件不为丙方所接受,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所付之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
  三、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及甲方违约约定:
  当丙方于确认期内在本合同中签字同意甲方所列租房条件后,则甲方同意将上述意向金自动转为租房定金给丙方。如到时甲方提出反悔不租或不按乙方通知的期限前来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丙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甲方:
  四、甲方的义务:
  在本合同之有效确认期内,丙方同意出租并签字确认后,甲方以丙方签字确认为准之日起5日内,依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丙双方代书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协助甲、丙双方办理产权调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未按上述第五条款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操作的,则乙方应向甲、丙双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按上述月租金的35,计。
  八、甲方在与丙方成交时,甲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自行缴纳。
  九、丙方意见及义务
  丙方同意按上述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同意在签字之日起5日内依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十、丙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丙方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丙方违约之约定:
  若丙方同意依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在本合同上签字后,有反悔或不按上述约定的5日期限前来签订租赁合同的应视为违约,丙方应双倍返回定金给甲方。甲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丙方:
  十二、丙方在与甲方成交时,丙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丙方负责自行缴纳。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 评论 转载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离婚协议书推荐度:自愿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商业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仓储合同书仓储合同书推荐度:仓储合同书推荐度:仓储合同书推荐度:相关推荐仓储合同书合集15篇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厂房租赁合同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安全合同房屋安全合同推荐度:屋顶维修安全合同推荐度:安全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拆房安全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简单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离婚协议书推荐度:夫妻离婚协议书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个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简易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最新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员工聘用合同公司员工聘用合同推荐度:公司员工聘用合同推荐度:公司员工聘用劳动合同推荐度:公司员工聘用的劳动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公司员工……房屋出租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推荐度:房屋出租的合同推荐度:私人房屋出租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出租的合同推荐度:厂房房屋出租合同推荐度:……
离婚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机械加工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房租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愿离婚协议书商铺租赁合同离婚协议书工程承包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常春藤这个展览带你领略莫高窟的前世今生看日出五年级作文350字从君之死质问爱情并反思文化解放2019OPPO创新大会正式宣布MWC2019亮相10倍混合怀巴陵旧游去越南旅游如何注意饮食到越南旅游有哪些好吃小年轻的阳光网名大全放飞心情初二年级学生植树节的感想作文红楼梦魇自序在CAD中如何快速多次复制并均匀排列?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