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协议 推荐度: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推荐度: 工程变更补充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书 推荐度: 租房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品】变更合同汇编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变更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原《劳动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原《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由更为,工作岗位由变更为。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合同篇2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变更合同篇3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变更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 2、 3、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合同篇4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员工姓名(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第条项变更为: 2、第条项变更为: 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变更合同篇5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确认于年月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月日 变更合同篇6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74525。00),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969575。00)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1044100。00)。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网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网络红外高清球机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20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变更合同篇7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标准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当然可以变更的判断标准 1。因继承而发生的出租人当然变更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死亡的,则其地位一般由其继承人继承。虽然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但这种变更不需要征求承租人的同意。因为继承的后果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承租人如因此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2。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导致出租人的变更 这种情况下,原出租人出让的已经不仅仅是债权债务,而是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债权债务是附属于所有权的。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转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行使后未能竞得的,则应当视为其已经同意原出租人转让的行为,因此,已经无须再特别征求其意见。 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产生新的租赁合同的,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事实上,所有权的变更还包括赠与、互易等形式。审判实践中,新旧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掌握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的新的租赁关系,该时间点就掌握在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 (二)涉及承租人变更若干问题的裁判标准 承租人的变更有三种情形: 一是承租权的继承; 二是承租权的转让; 三是租赁物的转租。 1。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 租赁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应当可以继承。但由于这种财产权的内容是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尤其是在房屋租赁中,对房屋的租赁关系到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人的生活安置问题时。因此,这种租赁权能否依一般继承法继承,学说有不同见解。持肯定说者认为,租赁权既然不是专属权,当然能够继承,而且这种继承应按照一般继承法规,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且其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否居住在该房屋之内均非所问。而非属法定继承人的,即使是承租人的同居人也不能继承。否定说者则认为租赁权不能依一般继承原则继承,但也不能因承租人死亡而消灭。而应依照另一种法理,即日本学者所谓“家团论”来定其继承。按该理论,则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人,应构成一种家团。承租人与他人所订的租约,是以这种家团代表人资格而为家团的全体利益订立的,因此承租人即使死亡,其家团也还不失其同一性,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该仍然为该家团中生存者的共同利益而存续,并可以适当的人为代表而承继其租赁权。此外,还有持折衷说者认为,在有法定继承人时,由该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如有与被继承人同居的人,即使不是法定继承人,该同居人也可主张继续居住权。 我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在这里所谓“生前共同居住人”并未有限制为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尽管在我国法律上不保护男女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但租赁房屋本身就是考虑到许多人道主义因素在内的,所以对其非法同居者也应同样对待,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由而否认其继续租赁的权利。同样对于承租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共同居住人,如承租人生前一同居住的亲戚、朋友等,如有必要,也应该允许其继续租赁房屋。而且,我国《合同法》既未以与承租人有法定继承关系为继续租赁合同的当然条件,则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未主张继续租赁合同的,不能当然发生其承受租赁合同权利义务的效果。 2。承租权是否可以转让 租赁合同虽然主要是金钱关系为主的双务合同,但也不排除其包含一定人格关系的可能。如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在除了考虑租金之外,还会考虑到承租人的品行、爱好、个性等等特点,喜欢清静的出租人一般不会同意容易喧哗的承租人租赁其房屋,而大多数出租人更是不愿与品行不端的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免给自己招来许多麻烦。所以,承租人原则上不能随意转让其租赁权,除非租赁合同中对此另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让租赁权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权的,出租人可以此为理由终止合同。如因承租人之转让行为给出租人造成损害的,出租人还可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变更合同篇8 甲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 丙方:(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原职务变更为,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年月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