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经典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单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日起将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变卖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交通罚款费及乙方支付的车损维修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出售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或私自更换甲方车辆附件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乙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等操作不当行为致使发动机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还车时,必须将使用车辆清洗干净后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将乙方使用的车辆清洗干净,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出车前为满油状态,乙方在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和20元的加油费。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扣分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乙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甲方,押金不计利息。 2、甲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乙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乙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乙方预留人民币1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乙方,否则由乙方消除违章记录或经甲方同意代乙方消除违章记录,消除违章记录的产生一切支出由乙方承担,消除违章记录后甲方应将违章保证金余额返还乙方。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除租金外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按实际使用时间每日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此租金及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一、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3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二、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甲方保留《永州爱租乐车辆交接单》作为车辆状况的依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XXXXXX 地址: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 注册地址:XXXXX 营业执照号: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XXXXXXX汽车,车牌号码:XXXXXX。(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XXXXX年,自XXXXX年X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XXXX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XXX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XXXX元月,于每月XXXX日支付XXXX月租金。或者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根据第四条确定是否包含此内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XXXXX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 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佣甲方驾驶员时适用本条。)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九条押金条款(此条可有可无,视具体情况而定)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5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 电话:电话:电话: 住址:住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 盖章:盖章: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主)的品牌车(车牌号为)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元(即人民币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月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经营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带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贴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带给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资料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7、承租方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带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能够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职责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职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汽车委托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旺铺租赁合同范本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20xx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打印10篇 个人的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20xx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8篇 冷库租赁合同范本 标准版写字楼的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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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赁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使用权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车辆名称、型号、品牌见附件一,车辆状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详见附件1 第3条: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所需的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有效证件。 2。移交车辆时提供车辆状态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的维护。 4。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出租方可免费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有义务对承租人的信息保密。 6。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间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相关部门的罚款。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7。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人应当严格按照车辆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车辆修理费。 第四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章、事故、违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如实向出租人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根据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租赁车辆。 5。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并保持原状,表明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修理车辆、改装、更换或添加其他物品。 6。协助出租人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 7。协助出租人维护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出借、转租租赁车辆和车辆证件。 8。确保租赁车辆由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9。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10、执照及相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车辆停驶期间的修理费和租赁费。 11。租赁车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归还车辆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归还,车辆状况与《车辆检验交接表》中登记的车辆状况无差异。如有划伤、擦伤等现象或证件不全,车辆损坏费用及其他相应费用按实际损失支付。 12。严禁出租客车车辆;严禁使用租赁车辆参加比赛;严禁在车内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并留有刺鼻气味。 13、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客货营运;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 16。承租人退车时,需缴纳1000元的交通违章押金,一个月后,不退还任何交通违章记录。 第五条:车辆保险 1。出租人为租赁车辆提供的保险显示在车载保险卡上。承租人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人。 3。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送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损坏判定和维修。 4。承租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事故成本,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支付事故维修总费用的30(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租金应在车辆事故和维修期间支付。 第6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的,视为违约。 2。违约金金额为车辆租赁保证金。 3。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并返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赁期未支付部分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4。承办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应付租金总额0。5的滞纳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担保人(人)自愿为承租人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对承租人履行汽车租赁合同及其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的担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须知、租车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表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争端的解决 如果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2,车辆检验交接表 附件三。给承租人的通知 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 电话: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地址: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印章:印章:印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甲方:上海瑞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需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8小时,超一小时: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元天。甲方租用一辆,车牌号为:。司机:,手机:。 二、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元(大写:),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元(大写:)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车辆每月可行驶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提供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五、其他 1、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3、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瑞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明确乙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关系,就租赁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平等、利的原则达成租赁协议如下,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厅地点、地段的优势,双方各自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租赁甲方展厅售车。开拓收钱市场,便与售合赢利。 二、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方式、期限 乙方经实地查验甲方位置,中宁汽车城小车区,面东展厅、展厅使用面积: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后,自愿承租甲方的该营业房用于经营双方决定按年计算每年租赁费为万元,大写(),前8年租金不变,自20xx年03月01之后,该展厅租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优先考虑租用于乙方使用。 四、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间,必须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损坏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或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修缮,费用由甲方负担,配套设施及水、电、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关支出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保证乙方承租后有合理使用的权利,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承租房产权是否主、是否设立质押、抵押、转让、抵偿。乙方有权按承租合同正常经营,应该房屋所有权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权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乙方对出租展厅房屋使用权。乙方因个人原因歇业、停业、不影响甲方租赁费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甲方保证乙方承租展厅及展厅门前面积的使用全和支配权,不得随意涨 房租不得干涉正常营用。 七、乙方承租期间轻易不得对承租房屋转让如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经 营,乙方同甲方协商后,可转租经营但必须保证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约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双方应另行签让租赁合同,但合同期内任凭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引发诉讼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承租方(乙)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2 为了加快福建省福州市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加强对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业主) 1、为便于管理和操作,乙方将购买的车辆交由甲方的汽车租赁公司办理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期限为一年,本协议全面执行。乙方车辆不得用于从事或经营非法活动。 3、乙方自愿将车牌号为:的自有车辆委托给甲方进行租赁活动,租金每月5000元。在代乙方管理和租赁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承租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由承租方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除外。如果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承租人不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整车保险,如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坏险、车辆座椅险、盗窃险等,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果乙方未能支付上述保险,因无保险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为乙方联系租赁客户并签订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单方责任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承租人承担拒绝保险的费用。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包括但不限于扣分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各页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用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的使用权。 3对租用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提供相应,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事故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证明手续,且承租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理赔的。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租金的40及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发生事故,承租方应交付加速折旧费及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标准如下: 距市区里程普通客户会员 300公里以内50元天40元天 300600公里100元天8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单程拖车每公里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2008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 (2)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按本规定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担保方: 住址: 电话: 出租方: 电话: 经办人: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事宜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及规格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车辆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车产商为型号为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标准:如乙方系短期租赁(租期在一个月以内的),每辆车每日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含:),此价格为含税价。如乙方长期租赁,则每月每辆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含:),此价格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由乙方将租金在约定日期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信息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 3。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自己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权依法对外出租车辆,其所有的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车辆给乙方,并保证车辆在交付给乙方时系安全合格车辆。 3。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全部租赁手续。 4。负责缴纳车辆保险,如租期在三个月以内的,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租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应按照比例分摊保险费用。 5。有权依照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 6。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保险理赔; 7。乙方如使用租赁车辆进行犯罪活动或者违法情节严重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具备驾驶资格,积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 3。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保险费: 4。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或者有偿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险公司均不承当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如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联系甲方和保险公司,否则甲方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对方赔偿或按双方约定赔偿; 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乙方如逾期缴纳租金的,自逾期缴纳租金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超过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的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驾驶证等证件仅进行初审,乙方保证自己提供的所有证件均为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归还车辆,如超出期限归还的需按规定补交租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车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将辆,车牌号码,状况(见附表)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1。2交付地点: 1。3用途: 二、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个月(不含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三、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及租赁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状况导致租赁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3甲方负责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四、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配合甲方保障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任何部位或部件。如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不得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保证租赁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除另有约定外,租赁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被盗后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或过失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7如需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八、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委员会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 9。5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