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田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田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田地租赁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田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田地租赁合同1 甲方:梅州市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20年,2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20年2月1日至20年1月31日止,租期20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梅州市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 田地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在的土地使用种植达成一致意见,先拟定以下协议条款,以至于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位置:甲方同意将亩水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发展种植业。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满期三年。 三、租赁费用:每亩每年元。 四、租赁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限:每年的1月10日之前交清全年土地租赁费,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协调处理乙方用地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乙方使用土地安全保障。 (2)、协调乙方种植经营期间与地方政府、乡镇、村队之间需往来的事宜。 (3)、协助乙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种植业的方面的有关待遇。 (4)、协助乙方完善农田林网的建设。 (5)、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种植经营活动。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合同条款,依法种植经营。 (2)、租赁期间承担所有渠道、树木、道路、输水建筑物的管护维修,确保完好。 (3)、所租土地只限于种植各类蔬菜、水果,不允许搞任何建筑物。 六、双方义务 1、租赁使用土地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的项目建设,确需征用收回本片土地,双方都应服从大局,自行解除租赁合同。 2、租赁使用土地期间如遇基本农田建设,乙方必须遵守政府安排,承担要求土地经营者承担的相应义务。 七、约定 1、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条款,乙方可以视情不缴纳租赁费或少交租赁费。 2、甲方如出现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或因协调不力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要视情进行赔偿。 3、乙方如违法经营或不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4、乙方租赁期间如不履行各类设施维护责任,要视情向甲方缴纳相应的维护费,由甲方负责维护。 5、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田地租赁合同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年,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止,租期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4 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田地作为生态苗圃综合种养基地,投资规模、范围由乙方自定。 二、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镇村组焦坑口上到上板冲的农田60、4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壹拾伍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年每亩按旱田190元亩(含税金),共计:壹拾柒万贰仟壹佰肆拾元整(172140元)。 三、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道路畅通及正常的用水用电等各方面的需求,乙方不承担任何的附加费用(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除外,如:水、电等),同时甲方应提供合适场地为乙方建设简易工作用房。 四、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经营,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乙方不得污染农田用水,并基本保持原有地形。 五、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当年一次性付清。 六、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的使用权,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如造成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改变或征用导致合同终止而造成的损失,国家给予的赔偿应由乙方领取,如未造成任何损失,国家的补偿应给予甲方领取。 九、租赁合同到期时,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租赁的优先权。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农业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用途 租赁土地位于,面积亩,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四至范围见附件宗地图)。其中林地(含五荒地)亩,耕地亩,由甲方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上述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已经村民会议表决程序表决通过。 二、租赁期限、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为3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租赁费:耕地为年每亩小麦标准产量斤,折现金元计算,以后每三年按国家定价调整一次。林地(含五荒地)每亩元。 3、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当年的租赁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给甲方70,甲方收到款项后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地上附着物交接确定界桩,乙方在日付清余款,地上青苗补偿根据实地面积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农业种植农场的确权证书等证件。协助乙方对租赁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为乙方及时腾清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土地租用手续。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权。 5、甲方收取租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补偿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本村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新植和已补偿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育苗及农家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 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树林的关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和私自开采矿产。 4、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5、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非因甲方原因超过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保证,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合同期内,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和有关政策的改变,双方都必须服从,有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续订租赁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镇经管站备案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租赁土地四至范围宗地图 甲方:(章) 代表人: 乙方:(章) 代表人: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承包土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功果桥镇下坞村村民小组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集体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000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沟渠畅通,保证有效灌溉。 6。保证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同等的待遇。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合同结束后,乙方必须将农作物收割至不高于10公分,地膜由甲方自行处理。 六、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附着物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十日内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裁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盖章)云龙龙腾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 签约地点:下坞村民委员会 田地租赁合同7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市县镇村小地名为(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年,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止,租期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日期: 田地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都同意将自己所有的承包田租给乙方,用于蔬菜的种植。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承包田亩农承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所有权。 3。所种植的项目如有国家的优惠政策归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 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田地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个人经营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作物耕种。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的农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共亩。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为,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见证人: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骑马坝乡托河村委会洛莫村祖吗巩一带亩荒山坡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24,自年5月1日至年5月1日止,租金由第一伐木便买后按纯收入的30(总收入金额投入金额纯收入金额30)。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桉树),如有违反,甲方应将赔偿乙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桉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找工和平时的。看管。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看管过程中,引起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牛进去而被踩死、不认真看管而大面积损害等。 八、甲方在看管过程中,发现需要付出两个工作日以上活,由甲方负责找工,乙方付钱。 九、甲方每周至少要到桉地查巡一、二次,发现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乙方汇报商量,拟定解决方案执行。 十、成林后,为便于出售,由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持有林权证)。 十一、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10到20。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每一次伐木出售后纯收入的30)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田地租赁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该田地约平方米的田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坟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田地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总额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田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该块田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4、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自主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使用该田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征收该地建设开发,田地征地款属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5、承租期间若是发生田地使用权属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七、其他 1、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地段农田计面积五亩,租赁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年,(从年月至年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田地租赁合同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扩大私营经济,发展种植业主要以发展经济苗木及绿化苗木,经与甲方协商,甲方愿将自己责任田租赁一部分给乙方,现就双方协商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租给乙方的责任田范围及面积。 甲方愿将下土因组下南岸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发展苗木,面积约三亩左右。 二、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对现责任田的现状作任何大规模的改变。即基本保持现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用期间种植经营的。项目,如田内苗木顶带土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用范围内出现的责任问题概由甲方进行调解。 三、租用期限:乙方租用甲方责任田拾年(即农历从年月日起至年月底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订。 四、租用费用:凡是租用期内即拾年时间,甲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提高租用费,乙方以每年即12月计租用费陆佰伍拾元整付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每年付清一次租费,时间在每年农历9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如期付租费,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 六、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七、拾年后,乙方交付甲方耕地时,应恢复原状后交付甲方。 八、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会存档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人: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土地使用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水田丘亩水田租给乙方养殖使用,租赁时间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数额及给付方法 以现金(人民币)结算给付租金,按每年每亩斤干谷计算,按当年的市场价付款。乙方应于月底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当年租金,乙方付给甲方租金后,不承担国家规定的应缴公购粮及其它税费。如国家种植补偿归乙方,种田补偿归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田具有独立经营、管理、管护和规范化使用自主权。乙方可用砖、铁丝网、木栏将租用的水田围起来。 四、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基地范围内的设施,包括旱源、旱沟、道路等。由甲方协调租用范围外工作。乙方在使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行放弃终止合同。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用,应优先乙方,甲、乙双方协议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不愿继续租用,应将土地退还给甲方,地上附作物及其财产甲方愿意接受根据时价(可由有关部门评估)变卖给甲方,甲方以现金付给乙方。甲方不要时,乙方无条件拆走地上附着物。租用期满,乙方恢复耕地退还给甲方。 七、如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双倍,如乙方违约应承担甲方租金的2倍。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由于政策性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除政策性补偿外(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自行终止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以有关部门的评估文书为依据)。 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合同合并履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方(签字):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一带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实际界限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农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田地租金为每年每亩40元人民币,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十年租金,以后乙方应于每个十年度月日按时缴纳十年租金。如逾期半年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租用面积约亩,具体面积以大眉村第9组各户实际亩数为准。每户应签字盖手印为据。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则押金归附甲方所有,如甲方提前收回土地,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项目需转租这块土地,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5、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