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精品)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运输合同1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证件: 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合适车辆运输。 二、甲方货物发往的地址: 三、甲方对运输车辆的时间要求: 四、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五、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车辆后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六、甲方和第三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 七、乙方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八、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居间活动必要实际费用元。 十、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进口货物的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或下列原因货物申报的延迟,而未能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提单在船公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甲方未能进口报关所需的资料; (3)因甲方所的报关资料失实,而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海关等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单证及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非乙方原因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通知甲方报关进度、预计送货,以便甲方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的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费用结算 1海关的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确认并回传。 5结算: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文件,所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变更,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期满前月内双方不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免除在本协议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3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将由甲方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书面形式予以详细规定。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承运货物的要求为甲方承担全国各地的整车、零担以及回程货物的公路运输。 2、货物起运点:; 3、货物到达点:。 第三条运输价格及结算 1、运输价格到。元方(此单价已含托运货物的保险费),不足个方按个方计算,另收取提货费元(单次提货大于个方,免提货费),装卸费是元方。 2、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对价格协商,经确认后,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乙方应于当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天内,按结算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安全、准时、优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保证其主体和运输工具具备合法的营运资格。 3、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地点安排装车、卸车、并按照清单清点货物。乙方安全及时地把甲方委托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和收货地点,无货损和货缺。 4、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所造成延误交货,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完成交货,需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签收或者加盖公章。签收回单需在客户签收后个工作日内传真给甲方。正式签收回单可在月底结账时提供给甲方并作为甲方和乙方结算运输费用的凭证之一。 6、运输价格作为合同附件与本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乙方因市场价格需要调整运输费用,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生效。 7、乙方在其运输过程中选用的车辆都是全封闭的箱式货车,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缺、被盗抢、雨淋、破损、灭失、污染以及交通事故等问题出现的损失均由乙方按照甲方零售商业发票金额折算一定比例后赔偿给甲方。 8、若乙方延误了送货,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延误运输货物的运输费(运输费的计算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不满一天视为一天,违约金的赔偿额不超过该车次的运输总额(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非乙方导致的交通事故、交通严重堵塞等原因除外)。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须在出现上述问题后小时内通知到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到甲方,则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包装,货物包装必须坚固能适应长途运输过程中的颠簸、震动。甲方任何货物包装的改变,都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委托货物。 2、甲方委托货物不属于易燃、易爆或者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3、甲方需提前天时间以传真、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承运任务,以便乙方安排车辆。 4、甲方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和清单给乙方。 5、甲方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收货人信息给乙方。这包括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姓名、联系电话等。 6、货物发运中途甲方若提出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承运任务,将由甲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7、在出现运输货损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商业发票协助乙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8、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按照甲方系统数据的重量和体积数为依据。为方便计算沙发产品的体积重量,沙发人座位的按照单个立方米;人座位按照单个立方米;人座位按照单个立方米;单人座位按照单个立方米计算。 第六条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的日提供给甲方经过汇总的从上月日起至日的运输费用清单,甲方对此清单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乙方在甲方确认清单后出具公路运输发票。乙方出具的运输发票应带抵扣联,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天内完成付款。 第七条货物验收标准 1、乙方提货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清单核对品名、数量以及包装数等。乙方同时应严格检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有破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新的包装产品,同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所提供的不适应长途运输的包装产品。若甲方所提供产品无完整的外包装,或者发现甲方产品包装已经破损且无法替换时,乙方须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并经过甲方签字确认,由此造成该件货物的损坏,责任不在乙方。 2、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收货人进行验收时将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作为检验标准。若外包装有损坏(包括包装表面有明显压痕),甲方收货人须打开包装验收货物是否有损坏,此情况下检验发现的货物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内部产品发现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货损责任。甲方收货验收后将在乙方的承运单上明确注明损坏情况,签收单作为定损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合同期限以及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经双方书面通知,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必须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任何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不得以扣留甲方委托货物,甲方不得以推迟已经确认的付款时间来处理双方的意见分歧。若双方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双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运输报价单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以实际重量、里程计算运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货物方): 乙方:XX县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货物,运费为整车运费车次费1500元日0。45元公里路桥费;零担运费0。12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装车后,甲方需提供货物装箱单,商业价格单,便于货物丢损赔偿时参用。货值超过2万元甲方需卖保险。 三、甲方有权免费跟踪查询货物运输期间的情况,如货物有丢失,损毁,甲方在收货前提出。 四、货物不得夹带违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负责,甲方负担货物的被检被查被扣等费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涝等)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及时通知甲方,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六、付款方式:起运时预交一半运费,货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货时履行开始,收货付款后终止,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负担产生的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XXXX 货物运输合同6 合同编号: 托运方:服务电话: 承运方(车主):类型: 根据《》及货物运输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法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为装车凭证,如有变更及时通知承运方;托运方按合同支付运费。 2、承运方保证状况良好,提供的相关手续、证件齐全有效,按法律相关规定办理和货物,运输途中必须保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完好,途中必须按要求全程制冷,装货时箱内温度3,卸货时箱内温度不得低于2超过7,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如货物变质影响出口的,承运方应按照每公斤八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3、承运方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便跟踪,违反合同规定罚款500元次,如在途中发生交通堵塞、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应及时告知托运方,同时承运方应自行调车接济或转运。如接济转运后,第2、4条仍然适用接济车。 4、本车应在发车小时内到达,如超出本规定时间,一切后果自负。 5、在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瞒报、谎报运输情况。 6、本合同书经双方填写并签字后可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托运方执二份,承运方执一份。运输合同 7、补充: 托运方(签字盖章): 承运方代理人(签字): 车次: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托运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运方): 身份证号: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x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x吨船舶一艘,船名,编号,船舶有x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x港运至x港x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x材料包装,每包体积x米,重量x吨。(或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xx年xx月xx日至x月x日内将货物集中于x港x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x月x日时至x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x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x元由x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x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x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x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x元,全船运费为x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x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x年xx月xx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x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x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x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x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x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x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x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x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x)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年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公司(盖章):被保险人(签字): 保险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10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xx北xx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xx班列xx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xx北(含xx),到站xx等xx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xx北xx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元,每日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xx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xx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x铁路局、x北xx及xx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乙方损失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甲方损失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xx北xx及x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xx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xx北xx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XXXXXXXXXX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XXXXXXXXXX港运至XXXXXXXXXX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XXXXXXX年XXXXX月XXXX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XXXX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XXXXXX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XXXXXX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XXXXXX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XXXXXX支付XXXXXX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XXXXXX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XXXXXX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XXXXXX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XXXXXXXXXXXX托运人: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货物运输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简单版(二)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包装状况数量重量体积货物价值备注 表(略) 2、货物起运地点: 三、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收货人自提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每立方价每公斤价送达时限送达地每立方价每公斤价送达时限 表(略) 六、运输杂费:保管费: 接货费:送货费: 叉车费: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六、其他约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提请诉讼。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14 托运人:承运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月日自至,停留日;运输费用总计人币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戴量为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间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承运人: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