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出租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志愿将坐落在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内含空调壹台、淋浴器一部、柜子、沙发、床等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年一次缴租,计人民币(大写):。 四、缴租方式:一次付清当年全部房租。 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同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相关费用后无息归还,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的情况,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 八、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十、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卫生费、网费、闭路电视费等住户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是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与押金。 十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出借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叁倍的违约金。 十三、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四、后附房屋设施、设备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房东与承租人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租房问题上的凭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2 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委托人):联系电话: 乙方(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销售委托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房屋概况 物业地址: 物业产权人:物业权证名称:产证编号: 物业面积:(以面积为准)物业用途: 物业权属:产权房私房可售公房其他 二、交方式与服务报酬: 1、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为理过户手续时甲方按合同总售价的(即:)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3、甲方与购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不能成交,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同房屋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等程序。 2、应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等事宜。 四、双方承诺: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出售该房屋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购买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元。 3、该房系甲方私有不动产出卖,无任何产权纠纷,倘有产权纠纷或家庭成员持有不同意见,以及牵涉到该房有关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清楚。 4、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提供购买方的情况,如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不得要求支付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均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证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心,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房屋地址:市(县)街(巷)号室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月,出租方从日起将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用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于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其他约定: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盛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承租人拖欠金累计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抵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爽法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一种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承租方(盖章):出租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屋出租合同4 委托人(甲方):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1、甲方提供:“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营业执照号码: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住址注册地址:XX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XX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签约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5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6、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6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商铺出租方) 根据《民法典》,就甲方将位于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年月日,月租为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丙方: 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7 出租方:李某某(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张某(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n份,甲、乙双方各执n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李某某(签字画押处) 乙方:张某(签字画押处)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8 出租人(甲方): 授权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A座009B室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xx年月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 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及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3、乙方承诺于xx年2月3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出租合同9 甲方:陈国亚谭继敏 乙方:李德品张雪春 甲方于20xx年10月3日将其座落于织金县八步镇移民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5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在场人: 20xx年10月23日 房屋出租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拥有位于一个门面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关系,维护合同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期定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门面租金实行乙方先付清一年租金给甲方后方能使用。租用前乙方预先付伍佰元(500。00元)作为保证金。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如拖欠水、电费过多,导致供水、供电部门利用行政手段断水或断电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所欠费用(含房租费、水电费、恢复费等)按合同依法追收,追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结构,擅自转让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和不退乙方所交的租金和保证金。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生产、储运、经营危禁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不服从统一管理,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需要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附属主体的装修乙方在离开前后均不得自行拆除。在不损坏门面的情况下退还保证金。 六、合同快要到期,如甲、乙某一方退租或延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七、门面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不得违反。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经营。 第四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第八条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九条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租房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第十二条本租房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2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三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在每月日前在交付甲方。 四乙方须缴纳人民币元给甲方作为租房押金。 五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签订本合同日内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视为甲方违约。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有改变须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否则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七天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处及相关人员监督下收回房屋。 七租赁期内如甲方中途毁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中途毁约的,押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转租的,须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闭路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提供的家私电器如下: 1电视机台 2电视柜个 3冰箱台 4洗衣机台 5冷气机台 6煮食炉台 7餐台套件 8沙发张 9床张 10床头柜个 11衣柜个 12梳妆台个 13热水器部 14茶几个 15石油气瓶个 16饮水机个 17椅子把 18DVD组合台家私电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价格清单)。 十一甲乙双方均已对对方的产权资料、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确认真实有效。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重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名即具法律效力。 乙方入住时的煤气度数水表度数数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房屋出租合同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1。1甲方同意将位于都江郾市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及院坝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改扩建及租金支付 2。1为改善甲乙双方共同的居住环境,甲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但由于甲方资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计40年的房产租金,用于对本房产的改扩建。 2。2第2。1条约定的40年的租金总额为改扩建房屋实际发生金额。为确保本租金确实用于改扩建房产事项上,该租金应由乙方监管。改扩建房产的过程中,每实际发生一笔费用由甲方从租金总额中支付。待房屋改扩建及装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实际发生总金额,该总金额即为40年的房屋租金。 2。3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垫付办理改扩建手续的各项费用。改扩建手续办妥后,甲方可凭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凭证要求乙方在所监管的租金总额中予以支付。 2。4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改扩建后的全部房产以及院坝平方米,在改扩建完成后40年内全部归乙方使用。 第三章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本房产改扩建完成之日起计算。 3。2本合同3。1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年,该20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2。2条所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内,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连续租赁满40年后,本合同房产全部归属于甲方。 3。4续签的合同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章税收及费用 4。1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5。1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5。2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若改扩建手续不能办妥,而因办理改扩建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3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签订合同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租赁资格。 5。4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双方尤其应当避免在正常休息时间内经常性发出狗叫、鸡叫、娱乐等噪音。 5。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再次对出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经营为前提。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8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5。9乙方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10乙方除居住、经营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产。 第六章合同提前终止 6。1在4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6。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在房产修复期间不计算在房屋租期内,合同有效期相应向后顺延。 6。3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统一规划、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房产的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实际发生的和可预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40年内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征收、征用的各项补偿归甲方,但甲方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并支付剩余租金总额的20做为乙方搬迁以及寻找新的居住、经营房产的费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若甲方根据第5。6条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1)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2)如果受让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7。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7。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4 承租人: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市街道办事处小区号楼出租人:身份证号:室,户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房租到期后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继续使用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商定。 房租到期后甲方欲收回房屋,应提前日向乙方提出口头说明,以便乙方提前寻找住处。 第三条租金 1、租金:元月,。租金每个月一交,乙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2、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3、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水、电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4、甲方不得在房屋租赁期提高房租。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在房屋租赁期不得进入房屋内,如需要须经乙方同意。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退还部分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五条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房屋。 2、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出租权。 第六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 第六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六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乙方不得提前退租;若房屋需要拆迁,而甲方未告知乙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退还房租,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设施设备清单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维修。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乙方只支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水、电费用,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水、电费由甲方或者前一租户负担。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桃路109号18号楼24层116。 该房屋情况为:建筑面积138。79平方米、钢混结构、户型4室2厅2卫。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计五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大写:),年租金为元。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二)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6个月次)年付(12个月次) (三)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四条房屋租赁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五条其他事项 1、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具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已于年月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片,门卡张,水卡张,电卡张,燃气卡张)。 3、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4、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地面及墙面装修时,不得使用地板砖(瓷砖),卫生间厨房可以使用瓷砖。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5、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装修时安装水电不能破坏墙面,只能装在墙外面。乙方装修时物业管理部门增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片,门卡张,水卡张,电卡张,燃气卡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第六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3、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影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7日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