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私人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厂房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出租合同(必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出租合同1 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详见房屋所有权证书),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作商业使用。 2、甲方保证对以上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房屋产权清晰、确保该房屋可做商业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2、该房屋租金实行按年计算,每年元人民币(大写:)。 3、租金实行按每年结算,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将房屋缴付给甲方。甲方在受到房租后为乙方另行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4、按国家规定收取的房租税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甲方保证在年月日之前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须在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房屋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时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给乙方;房屋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否则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负责房屋屋梁、柱等主体结构非乙方原因损坏的维修。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进行维修,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如维修影响到乙方正常营业的,维修期间不计租金。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再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如租赁期内转让该房屋,须提前两个月(不少于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等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以供乙方办理营业所需要的各种执照。如果因为甲方不能提供资料和证明文件,导致乙方无法在正常时间办理到营业所需要的各种执照,则免租期顺延至甲方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材料之日止。 5、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甲方保证提供用电量、水源等相关配套设施给乙方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等应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 2、乙方须严格按房屋结构性质使用房屋。可按其经营需要,在不改变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装修。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增加附属设施和大型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需对现有水、电、消防、通讯设施进行大的改造、须经甲方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水、电、消防、楼梯等设施,发现房屋及设施损坏应及通知甲方予以检查和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5、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的房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危险物品及医疗门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 6、租赁期间的工商、税务、水电、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相关手续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亦由乙方承担。按照相关规定需要甲方协助出示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文件的,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之日起7日内予以协助。 7、承租经营中因经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8、租赁期满,乙方在承租内的装修和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害原有装修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双方协商折价后归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要转租房屋需经过原房主同意。 9、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撤场,乙方把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续期 1、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2、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1)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严重超出原定经营范围; (2)乙方擅自转让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乙方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超过60天; 3、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1)甲方交付的房屋性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因为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所需执照等,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3)租赁期内,该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且依照法律不得用于出租的。 4、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需要在知道事情发生之日起天内通知对方,合同即终止。乙方交还房屋,所缴的房屋租金在扣除乙方应付的费用后,甲方将余额退回乙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造成该房屋毁损、灭失的,但乙方经营不善除外; (2)房屋被政府征收,或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5、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房屋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后天内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续期。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租期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甲方逾期提供房屋,每逾期一天,须按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租期顺延。如逾期天,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即行解除。甲方须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在前期装修费用等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须按所欠租金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之日止。如逾期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断水断电,收回房屋,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内,本合同因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要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终止时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2、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保全费、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房主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3 甲方(房主):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路号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电视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甲方:签名盖章(红印)乙方:签名盖章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甲方住址:联系电话: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39;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XX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房屋出租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4、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6、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2、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5 出租方(简称甲方):,男,住址,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男,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路号苑第栋X单元层的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二、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俱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已于20年XX月XX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X年,自20年XX月XX日起至20年XX月XX日止。 四、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X佰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五、自20年XX月XX日起,每四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3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XX银行支付,收款人名称:,账号(卡号)。 六、乙方应交给甲方佰元做为履行保证金,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甲乙双方结清有关费用且乙方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后5日内,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七、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八、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依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支付。 九、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十二、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X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乙方如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X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X仟元,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壹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日期;20年月日 乙方:日期;20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6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房屋座落路号、间数面积结构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出租房屋月租金元,租期租金总额元。承租方将租金以方式,于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7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区房屋,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以房屋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产权证号,产权人,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产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至委托截止日期,乙方已为甲方找到该房产的购买客户,并已将第一笔购房定金转交给甲方,后与乙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本委托期限翕动延长至该房产的交易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出售该房产的条件为,该房产的委托出售净得价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签定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权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备、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方人有关的商业秘、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定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支付对方该房约定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部门地址: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部门编号: 联系电话: 本合同年月日在北京签定、 房屋出租合同8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 朝向:。 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 月租金标准:;大致租期。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具体为: 。 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 家具清单:。 电器清单:。 其他:。 房屋出租合同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位置: 2、间数及面积: 3、产权: 4、质量: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 乙方租用甲方的上述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房屋租金为元年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降增租金。 2、租金按年度交付,第一年租金应在合同签定之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 3、支付租金的同时,乙方须支付5000元水电保证金,在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交纳水电费时,甲方有权以该保证金代乙方支付。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在乙方交纳第一年租金后按约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因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税费,全部有乙方承担支付,因不按时按量交税所产生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但。 2、乙方: 按约定的期限交租金。 按期按量交纳各类政府、税务部门规定的税费,交纳水、电费 如需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因装修而产生任何安全隐患,否则乙方应对做出相应赔偿。 在承租期间,因经营行为所产生和税收、卫生、管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合同到期前三日,乙方须清空出租房内乙方物品,将鈅匙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处置遗弃房内的任何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每迟延一天,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10天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时按量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须承担年租金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责任,逾期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应按时按量交纳水电费,否则甲方有权从水电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进行装修,影响房屋安全使用,或房屋受到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责任。 六、无论何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解除的,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均不得拆除毁损,应将装修物原状无偿交给甲方,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如因乙方的拆除、毁损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失的,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七、续租 租赁期满如须续租,在本合同约定的赁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房屋出租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区、县)。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所需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时交纳。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不可移除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亳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或代表人: 代理人或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签章: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位置; 面积; 装修及设施; 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名下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房屋出租协议: 一、租金及押金: 1、租金每月1500元,租期共4个月(20年3月6日至20年7月6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共计6000元。 2、乙方交纳4000元押金给甲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承担租期间的物管费:每月95元,共计380元。 2、承担数字电视收视费的交纳。 3、负责保管好乙方交纳的押金,租期结束时,如房屋、家具和电器均完好无损,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租期间保证房屋、家具和电器的。完好,如有损坏,乙方有责任修复好;如无法修复,乙方应赔偿相应物品价格的80。 2、承担租期间的水、电、上网费的交纳。 四、租期间如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双方互换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六、室内家具包括:2张双人床、2组衣柜、真皮沙发、茶几、餐桌、电视柜、大板茶桌、电脑桌书柜、厨具。 室内电器包括:液晶电视、数字机顶盒、DVD、音箱、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14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付家私:)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币万仟佰拾元整,签订合同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万仟佰拾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币万仟佰拾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 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 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日前交纳给甲方。甲 方收取租金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元,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协议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押金。 5、租赁协议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