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共同投资的协议书 推荐度: 个人合作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个人投资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个人委托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个人投资分红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投资协议(集合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投资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投资协议1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年,每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瑞金注册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协助为乙方在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的相关手续。 2、甲方为乙方入驻提供优惠政策。 (1)乙方企业入驻后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含委托代征的各项税费,下同),前三年需达到年纳税万元以上,后两年需达到年纳税万元以上;前三年甲方按乙方缴纳的各项税费市本级留成部分的。标准给予乙方奖励;后两年甲方按乙方实际缴各项税费市本级留成部分的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2)甲方每月度次月15日前为乙方按上述优惠政策及比例兑现相应奖励金额,具体入库清单由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 (3)奖励期限自企业注册公司缴纳第一笔税金起算,奖励期限年。 3、甲方声明其有权兑现本协议的全部优惠政策。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企业,依法注册后合法进行注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并依法在瑞金市纳税。 2、乙方应遵从甲方所进行的政策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对企业所进行的相关统计、检查工作。 3、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甲方的优惠政策,并对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及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协议范围外披露或使用相关信息。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招商服务单位: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3 引资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诚实信用、长远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经营原甲方多年运作经营的沙场生意;就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沙场合作经营等事宜略定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甲方的沙场生意(即沙源、采沙、运输、储存、销售)一切经营运作(以下简称沙场)。 二、乙方自愿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做为入股资金,占有沙场百分之五十(50)股份。 三、甲方以现有生意资源及现有经营设施为引资方占有沙场百分之五十(50)股份。 四、协议签订后沙场经营物资(已有车辆、船只等)为甲乙双方共同财产。 五、生产与管理:本着为沙场业务多创利润、长远发展为原则,甲方秉承长期经营运作经验优势,有管理义务与权利。乙方可委派或指定一位乙方负责人进行财务监督,但不得干预正常经营运作。 六、亏、盈支配:自协议签订后沙场所产生的利润(按每月月底结算为据),纳税后甲、乙双方各按股份百分之五十平均分配。若沙场亏损时,甲、乙双方各按股份百分之五十承担责任。 七、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撤股,除双方共同商讨达成共识同意某一方退股外。 八、协议有效期限自公历年月日至公历年月日止,为期年。期满后甲乙双方需再行商讨合作事宜,并另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4 投资人一: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 各方出资: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5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乙方以其名义受让身份证号码:,住址: 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出资受让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在置业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股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为: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按置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分期按上述比例投入项目资金。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置业有限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将上述出资额缴入指定的银行。资金回收时款项打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其中一人保管银行卡,一人保管密码,双方相互监督)。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甲方65,乙方35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行使其作为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的同意: (1)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2)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除非全体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随意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可得益损失。 2、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付款期限的约定,不能在规定期限交足项目资金的,守约方可代为交付,违约方须按代付金额的5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在十日内仍不能归还守约方代付金额的,守约方还可将代为交付的金额按原值用于收购违约方相应股权。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并加捺手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个人投资协议6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投资合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以下协议: 一、投资项目风险提示: 为避免项目资金被花在与项目无关的事务中,更为降低项目资金被合作方卷跑的可能性,应在合作协议中对项目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包括项目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等。项目名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小写:万; 三、项目总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小写:万; 四、个人投资合作方式和内容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人民币)投入:万;小写:万;持有公司股份。乙方以现金(人民币)投入:万;小写:万;持有公司股份。 五、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年,合作期满后自动解除合约,如双方自愿续约可另定协议续约。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双方拥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同时自愿承担赢亏责任。 2、甲方全权负责公司的财务,库存管理。公司日常操作运营管理,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3、乙方享有一万元资金预支使用权限和三万货品使用权限。(限公司业务发展使用) 4、甲乙双方均可在公司任职,任职薪资按照员工薪金制度执行。 七、公司基本管理和财务制度 1、甲方拥有公司经营状况知情及事务决策权,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和月度报表。月度工作计划须经甲乙双方商讨签字后执行。 2、公司公关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原则上执行月基本公关费用上限1500元。如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3、甲方拥有公司财务管理权,但甲方支出一万元以上资金仍需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八、增资、退出等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撤资退出,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2、公司增融资、质押、担保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发展独立项目。如公司要增设项目,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通过,并签字确定后执行。 九、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为公司经营过程的净利润(扣除公司经营过程中含税收、法定公积在内的所有成本); 2、利润分红按季度计算,利润分红按甲乙双方所占有的股份比例分红:甲方分公司净利润的:;乙方分公司净利润的:,剩余,用作公司持续发展。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条例规定则视为违约处理,违约方应赔偿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在正常经营期内抽出资金退股,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需赔偿损失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如因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双方可协商后续事宜的处理或解除本协议。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公司注册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热门协议书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投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 2、甲、乙双方决定在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户名:,账户:),用于合伙投资使用;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4、合伙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5、资金增减由合伙投资人共同决定,双方另附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五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5)。 2、乙方的权利: 1)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2)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5)。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共同共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共同决定。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额;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八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投资期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3)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1)甲乙双方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个人投资协议8 甲方:(投资人)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公司项目运作需要一笔运作资金,就甲投资乙方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投资期限 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次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甲方以方式出资。 2、甲方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 第四条利润分享 1、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月(投资额的)作为每月利润分红 2、乙方保证甲方出资资金安全,投资期限到期或甲乙双方共同终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出资资金。 第五条事务执行 甲方承诺不参与乙方公司运营,不干预乙方公司的一切管理制度。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 1、甲方如需向他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时,须经乙方同意; 2、甲方依法转让其投资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期内,如甲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撤回投资。 第八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投资期届满; 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投资关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单份,乙方保存,退资后需完整交还甲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9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丙方:性别:身份证号: 丁方:性别:身份证号: 上述各方为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探索健康环保的自然生活方式,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暂定,以各方协商议定后的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农业种植、农产品经销等 3、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130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作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同时现金出资36万元,出资额总计96万元,共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乙方以现金20万元及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64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88亩土地作价为40万元,出资额总计为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在优先各方的现金投资后,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即在各方投资的200万元现金收回投资前,土地承包权所占的50股份暂不参与利润分配)。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三日内以全部出资金额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将存入下列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各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或委托其他股东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通过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丙方签名: 年月日 丁方签名: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参股投资拟成立“企业管理公司”(暂定名,名字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系多人参股公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现股东为不特定的多人。乙方为自愿加入。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所占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乙方投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所占股份比例 投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总股份的; 该款应打入甲方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行银支行 账号: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三、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壹拾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11 甲方(公司):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1、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3、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12 一: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投资人 二: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各方出资: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X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13 甲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 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友爱洽谈,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准则基础上,两边达到以下协作协议: 1、甲乙两边在契合两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务协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供给事务资源,帮忙甲方促进事务与成绩,完成两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供给事务时机时,应严厉保存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走漏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诺言遭到危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供给的事务时机时,应根据本身实力量力而行,的确无法施行或难度较大、难以掌握时应待人以诚、坦白相告并求得乙方的体谅或帮忙,不得在才能不及的状况下草率许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遭到危害。 4、乙方为甲方供给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时机并帮忙达到的,甲方应付出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付出的额度视乙方在事务达到及施行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准则上按实践收费金额的必定百分比实行,按实践到账的阶段与金额付出,详细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出。 5、违约责任: 协作两边在事务施行进程中,如因己方原因形成协作方、客户方商业诺言或客户关系遭到危害的,受损方除可当即单方面免除协作关系外,还可提出必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要求。同时,现已完成没有结束的事务中应该付出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付出,致损方则还应持续实行付出义务。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6、争议处理:如发作争议,两边应活跃洽谈解决,洽谈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处理。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解决,两审终审。 7、本协议有用期暂定一年,自两边代表(乙方为自己)签字之日起核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持续按本协议付出。 8、本协议到期后,两边均未提出停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赞同持续协作,本协议持续有用,可不另续约,有用期延伸一年。 9、本协议在实行进程中,两边以为需求弥补、改变的,可缔结弥补协议。弥补协议具有平等法律效力。弥补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弥补协议为准。 10、本协议经两边盖章后收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两边各持一份,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甲方:先生(或女士) 乙方:先生(或女士) 签约日期: 个人投资协议14 甲方(投资人):身份证号: 乙方(受投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投资金额:投资方向贷款方投资人民币元。 二、投资用途为 三、投资利息:投资每年收益。 四、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日,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实际投资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投出资期为准。乙方收到投资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投资方用价值元作为投资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投资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投资方必须按照投资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投资进行违法活动。 3、投资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投资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投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投资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投资,并要求乙方承担投资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投资协议15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馆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餐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每年餐馆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餐馆的管理及日常事务。薪酬为底薪元利润提成,经营期间:乙、丙两方均有权了解餐馆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餐馆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天。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餐馆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