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的合同 推荐度: 押车借款合同 推荐度: 借款合同 推荐度: 公司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借款的合同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的合同1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借款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保险公司试办协议存款的通知》 第一条特别承诺 (一)甲方承诺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该方合法所有的资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协议存款,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行业监管法规、规章、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在办理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的授信业务时不会用于以下用途: 1。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冻结、扣划、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损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为。 第二条协议存款期限 (一)协议存款的期限为伍年零壹个月,自甲方存款到账日起算。 (二)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第三条存款账户、存款时间、存款金额及存放地点 (一)甲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文件在乙方开立存款专用账户。 (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可以选择于任意工作日内,向该账户内存入协议存款,该等协议存款应满足的条件有: 1、单笔存入协议存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元); 2、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协议存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10000000000。00元)。 (三)上述协议存款存放于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的分行,具体地址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协议存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225(固定利率),该利率在协议存款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第五条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一)甲方的资金划拨到达存款专用账户当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份,金额、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存款起息日为划拨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须特别注明协议存款和按年月日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依法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后,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办理融资的融资质押物。 第六条利息计算及还本付息方式 (一)甲方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为起息日。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定期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x年数x年利率 计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x年数x年利率本金x零头天数x日利率 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协议存款年利率360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还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与起息日对应的同日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还本金和支付剩余应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本条第(四)款约定的账户。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汇路如下: 甲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在汇路调整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取款条件 执行本合同取款时,甲方应依法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或单位定期存单)、预留印鉴、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取款证明书,甲方应对上述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依法对上述文件 依照银行结算制度要求进行核验,如核验无误,将甲方所取款项依法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户。 第八条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现本条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生监管部门认可的流动性风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 (三)在提前支取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按协议存款起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按协议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从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则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利率仍按本协议约定利率执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或单位印鉴遗失、毁损,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且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或变更。乙方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应在七个工作日后配合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特定事项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详细说明材料: 1。连续3个月资本充足率不达标; 2。连续3个月存贷比不达标; 3。不良资产率连续3个月超过5; 4。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调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等行政处罚。 (三)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特别承诺的条款; 2。乙方出现本条第2款所列情形后连续3个月仍无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门接管、托管、解散、撤销、被宣告破产或出现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 4。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确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的除外)。 (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特别承诺条款,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五)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时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当日的应付未付利息。若存在违约金的,也应一并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乙方保证按约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五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十条第2款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向甲方按照以约定协议存款利率计算的当年利息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特别承诺条款和保密责任条款的约定,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解除后,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自合同解除日后第六个工作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另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专项约定 为促进双方的长期合作,增强业务良性互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积极开展和促进银保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应分别大力推动本协议存款存放地所在的甲方当地银保机构与乙方分行就银保合作业务具体事项进行协商,签署 合作备忘录对银保业务达成提出要求并上报总行,由总行监督执行效果,对于存放地以外地区,根据当地银保业务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一)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的利率、数量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财务经营状况等项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 (二)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不视为违约。 (三)任何一方向其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其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不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通信联络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邮寄自投邮后五日即视为送达。无论双方选择何种发送方式,发送方和接收方均应保证函件发送或接收所需的人员或硬件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正常工作,以保证发送的及时和流畅。 双方的通讯及联络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方通讯及联络地址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该会届时现行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本合同附件反商业贿赂条款的规定。合同关系人应当廉洁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不当利益。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证明其存款并免除相关询征费用。 (三)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及其他应付金额之日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3 贷款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借款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保证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借款用途为。贷款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年月日止。 风险告知: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第二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日期: 2、还款方式: 第三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风险告知:本合同是无息借款合同,所以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涉及到利率的问题,但是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息利率的形式,所以在这里提醒一下关于借款合同的利率问题。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如果合同贷款方式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的,当情节严重时,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如果贷款一方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可根据借款数额自行约定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合同的标的适量而定,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年月日 借款方:(签字) 年月日 保证方:(签字)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 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计人民币,利息按月息计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还款,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预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即每日元)。 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还款日期和方式:年月日前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还款。 四、乙方将借款专属用于。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五、为使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责任,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或提供担保。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如发生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拍卖、折价、变卖,并就实现抵押的费用优先受偿。 六、如果乙方隐瞒事实以及提供虚假文书、破产(法人)、死亡(自然人)或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等可能导致债权人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实现债权。 七、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所列各项费用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借款的合同6 法律咨询: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x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xx。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借款的合同7 借委托人: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 住址:市区路18号8栋12楼17号 受托人(居间人):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住址:大竹县镇路19号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融资,委托事项包括: 1。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借款的合同8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见附件)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元(小写:) 二、借款用途 资金。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将所借款项给乙方。 借款人收款确认: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9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甲方借款给乙方,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三方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实际日期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利息 按甲方借款数额的计算,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扣除借款利息,乙方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最后一日返还全部本金。到期若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第三条、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人开户行账号,或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四条、借款用途 乙方只能将甲方的借款,用于合法经营周转,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五条、丙方保证责任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各方要求,如本合同需要办理公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丙方清偿后权利取得 若乙方借款到期未予清偿的,丙方承担还款义务后,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拒绝甲方、丙方对投资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还债能力的; (5)乙方或丙方发生股权、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在3个工作日未书面通知甲方的;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材料,如:乙方的信资、资产状况证明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按期足额返还借款及利息; 4、甲方向乙方借款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和权力质押,提供房产、权利凭证、抵押、质押登记证书等所有法律文件,并将其交与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的,愈期部分,按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金加利息总和的20计算),还应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元违约金和差旅费; 2、因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采取清偿措施的,所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计算合同损失,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的在甲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未按足额还款,最终导致甲方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4、从投资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按约定还款,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公布乙方具体违约行为和信息; 5、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保证金不足的,丙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6、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本金,按合同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纠纷 如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试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0 编号: 甲方:(借款人)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月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见证人: 合同签订地点: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1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息计算,按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2 编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借款的合同13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第二条、规定办理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利息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 第四条、供应资金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使用情况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章各方各执份。 借款方:(盖章)代表人:日期:年月日 贷款方:(盖章)代表人:日期:年月日 担保方:(盖章)代表人:日期: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取利息,随本金还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费由乙方承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有权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做保证,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日,视为违约,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且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视为违约,乙方在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以及承担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5 工程借款合同 工程借款合同 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工程借款合同 工程借款合同 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地址: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地址: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