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合同 推荐度: 设计委托合同 推荐度: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设计委托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委托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计委托合同1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 (4)甲方对乙方主要设计工作人员的要求。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工作计划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1)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 (3)第三阶段:。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交书面工作进度报告,以使甲方及时了解设计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第四条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工作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六条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交付。 2、交付地点为以下第种: (1)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其他。 3、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种形式: (1)纸质版本; (2)电子版本; (3)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八条评审验收 1、双方同意将验收委托设计作品的评审标准、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程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约定。 2、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乙方完成的委托设计作品进行验收: (1)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甲方应在收到后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2)甲方应在收到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后日内安排双方召开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甲方安排,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甲方负担,评审意见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日内未安排评审会议,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如果评审确认设计成果不符合要求,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安排评审会议; (3)其他。 第九条权利归属 1、设计完成作品的著作权归方所有。 2、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乙方的,甲方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具体使用作品范围的,甲方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但使用前需付清合同中约定的价款。 第十条合同价款 1、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设计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2)设计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此价款应包括委托作品设计工作报酬和委托作品著作权许可费用。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剩余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在设计作品通过验收后日内支付价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2)分阶段支付。甲方应按下表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阶段价款: 阶段 金额(人民币) 支付时间 第一阶段 大写: 第一阶段设计成果通过验收后日内 小写: 第二阶段 大写: 第二阶段设计成果通过验收后日内 小写: 第三阶段 大写: 第三阶段设计成果通过验收后日内 小写: 3、乙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十一条诚信保密 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和保密义务如下: (1)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合作关系、来往的任何协议、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内容及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予以保密。双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员和员工,也只能是在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道的基础上知悉上述信息; (3)双方同意,在甲方足额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前,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严格保密,除为评审设计成果外,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接受委托作品设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万分之(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返还已收取的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为评审设计成果以外的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应按合同价款的倍(1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披露给他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的,应按合同价款的倍(1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的; (2)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披露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费,经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的;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为评审设计成果以外的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 第十五条项目联系 1、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2、联络信息如果以邮寄方式发送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交收件人签收后即视为送达。联络信息如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发件人应立即用其他联络方式通知收件人。除非收件人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收到该传真或电子邮件,该联络信息视为未送达。 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内完成全套装饰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以防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 1、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至少一次; 2、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至少二次; 3、方案完成验收至少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至少一次。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3、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初步设计方案。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设计,并支付设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设计内容: 2。设计要求: 3。提交方式:提交施工蓝图。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设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两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设计工作成果的形式:CAD图纸及工程蓝图 2。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第七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4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设计费详见取费附表。 2、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给乙方首次设计费,为合同总额的50,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乙方提交全部图纸电子版前,甲方应付给乙方设计费,为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款到后,乙方打印图纸4份,电子版一份。乙方提交全部预算电子版前,甲方应付给乙方设计费,为合同总额的15,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甲方应付给乙方设计费,为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乙方应提供等额设计费收据。 第三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做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工作增加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未付预付款,乙方不开始工作,如逾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3、乙方应尊重甲方意图,并按甲方说明开展设计工作,负责与相关设计院及时沟通并调整修改,按时提交相关图纸。 4、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交底与技术咨询工作,现场技术服务每周三次。 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设计委托合同5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项目:。 内容、规格、要求:。 费用:。 备注:。 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由甲方付给乙方。依照企业或产品品牌元,提供版权转移电子文件。 二、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需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需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乙方需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需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合同规定之工作。乙方需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的不同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需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决策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年月日前。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订金。 本合同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计元。 四、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设计委托合同6 签订时间: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年月前支付年度设计费人民币元,(大写:)。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 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税号: 税号: 财务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财务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标志名称:附项:标准字设计标准色设计名片设计 其它内容: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交付乙方。 3。2设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方案的时间、交付方式 4。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后个工作日左右设计出甲方委托主项个备选设计方案。 4。2甲方在全部主项备选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其它方案退回乙方。 4。3若需修改设计方案,乙方每次修改应在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修改直至客户确认为止。 4。4若在乙方提交设计方案后一周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将被认定为设计方案己被甲方确认。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4。5设计方案主项确认后,乙方再进行附项的设计。 4。5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将确认的设计方案的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文件和打样稿交甲方。 4。6甲方在付清了全部费用后,若提出对同一方案再次修改,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修改。 五、知识产权约定 5。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方案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方案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5。3甲方在未付清余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方案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6。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6。2甲方义务: 6。2。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2。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3。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 6。4乙方义务: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方案修改。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方案。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7。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7。3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50的费用;甲方在 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80的费用,且对变更前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八、合同生效 8。1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勘察设计费用: 包干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元)。 2、如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计入工程款内。 四、工程勘察设计的时间、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版的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文件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不退还。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用户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LOGO,就此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和要求: 二、项目费用: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预付款,方便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金当天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乙方设计完成后,甲方验证确认,甲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 四、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设计委托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 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38800元。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应在年月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1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和商标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的LOGO和商标,乙方应提供不少于3套(含3套)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二、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个工作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完成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校稿。 第二阶段:个工作日(自甲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之日起算),完成设计修改并提交甲方验收。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上述约定期限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设计费用里面直接扣除;逾期超过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 三、设计费用 甲方本次委托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付款方式 设计费分2次付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整(大写:)。LOGO和商标设计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本的电子版源文件后,甲方应在天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五、著作权 1、双方确认对著作权的理解和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本合同项下作品的一切著作权(包括图案与名称)自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对该作品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 3、乙方在交付作品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作品进行出售或使用,如擅自使用或二次出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作品的修订 1、作品交付后半年内,甲方如需对作品进行修改的,乙方应且无条件予以配合。 2、修改的周期视修改的复杂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没有约定的,最多不超过个工作日。 七、作品的交付 LOGO和商标设计方案经甲方确定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以下四种格式的电子版源文件:文件各一份。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1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企业文化内涵;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甲方有义务提供与本设计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或资料给乙方。 8。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设计费;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九、作品的注册问题 LOGO和商标交付后,若甲方需要以该作品进行注册的,甲方应在作品交付后半年内进行注册。在此期间若因LOGO或商标本身的设计问题无法注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对LOGO或商标进行修订或重新设计,直至注册通过为止。对此,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设计费不予退还。 2、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本合同或者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正文,无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设计委托合同12 委托方(下称“甲方”):(业主) 身份证件号: 联系地址电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联系地址电话:xx市xx区xx路xxx号第一国际5号楼16层xxxxxxxx 乙方购买xxxx花园之单元并已向发展商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改造申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改造装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进行相关改造,使其作为一套住房,且改造涉及套内结构及外延之部分公共面积进行改造。同时甲方认可该改造可能会造成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产生差异,但无需乙方及发展商为此改造产生之差异承担责任。 2、甲方同意该房合并按一套住房标准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并交付使用。同时甲方认可合并后配套设施会与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交付配套设施产生差异,但无需乙方及发展商为此合并配套设施之差异承担责任。 二、交付时间 1、乙方确认于付甲方使用。 2、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代甲方与发展商进行该房改造前毛坯状态的交接,并于交接后直接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改造装修,唯应按本条第1款确认时间将该房按本协议标准交付乙方使用。 三、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约定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改造装修施工,质量标准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改造装修部份按国家相关规范招行保修,但若因甲方或使用人使用不当及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于甲方与发展商签署之该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一并生效。本协议相关约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甲乙双方均同意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亦自动无条件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设计委托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平面设计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并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公司设计项目。 二、总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以报价为准)。 三、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定金(人民币):,余额(人民币):设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和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工作日内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预审。 2。定稿后,乙方将电子文件交付给甲方。 五、知识产权协议: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作权。甲方结算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可将作品转让给甲方。 2。在甲方支付所有委托设计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属于乙方,甲方对作品无权。 3。乙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甲方在余款付清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乙方设计的作品造成的侵权行为。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修改乙方设计的作品; 3。甲方有权在支付所有设计费用后签订作权转让合同,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 甲方义务: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完成设计工作提供相关企业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享有设计作品的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付款前不得使用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设计作品。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预付定金(人民币):无权要求退还费用;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支付全额相册设计费。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将所有费用退还甲方。 八、其他补充条款: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双方最终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1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该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书。 一、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设计要求:效果图张(董事长办公室张,前台Logo墙1张)、平面布置图张、地面材质图张、天花图张。 五、时间要求: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 六、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完成以上图纸设计后,如甲方确认可以按图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并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不另行计费;如甲方通过并使用乙方的设计方案但未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必须支付工程设计费(按50元M2收取);如甲方未使用我方设计方案,甲方在送图十日内支付人民币圆整(RMB元)的设计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七、承担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为确保乙方正常运转不得干预乙方的设计活动,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内容以及友好解决争议的。办法。在30天期间内,如双方没有达成解决争议的办法则任何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15 工程名称: 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人: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以及幕墙、门窗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设计范围:外立面石材幕墙工程。 4、设计要求:各阶段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 第二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三条工程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设计费单价30元m2。 2、设计工程量3400平方米。 3、本合同暂定总价壹拾万贰仟元整(102000。00元)。 4、本合同设计单价包干(包干单价包括:设计图纸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等),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不包括审图费用,图纸审核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5、施工图晒图超过8份时,发包人应按实支付超出部分的晒图费用。 6、效果图费用另行结算。 第五条设计费支付方式幕墙施工招标结束后,在定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付清。 5。1如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确认时间和设计费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5。2此图纸在未来施工中标单位确定后,对设计人未中标的部分,则设计人免费参加设计交底、竣工验收等其他现场服务共3人次,超过部分,差旅费、服务费(1000元天。人)等其他所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若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若设计人已开始进行工作,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工作量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设计人收到定金的时间作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6。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6。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住宿和办公场地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6。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4、6。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 6。2。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6。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并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合同履行完毕。 第七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设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4双方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电话:传真:日期: 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电话:传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