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正规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出租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出租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酒吧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酒吧基本情况 1。酒吧坐落:酒吧位于市区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2。酒吧房屋权属状况:酒吧使用房屋为甲方承租的房屋。 3。酒吧装修情况及权属: 4。酒吧设施情况及权属: 二、酒吧用途及租赁方式 1。租赁用途:基于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乙方进行酒吧经营,乙方仅限于经营酒吧,不得改变酒吧用途。 2。酒吧租赁方式:乙方整体承租。 三、租期 1。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共计个月。 2。交付:甲方应予年月日前将酒吧交付给乙方。《酒吧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移交酒吧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酒吧,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及其装修、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 四、租金及保证金 1。租金:租金分阶段计算,第1至3个月不收取租金;第4至5个月,月租金按现金营业额的25、办卡营业额的20提取,保底每月万元;第6至17个月,提成百分比不变,保底每月万;第18至29个月,提成百分比不变,保底每月万元;第30至45个月,提成百分比不变,保底每月万。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3。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如果乙方中途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酒吧经营方式及费用承担 1。经营方式:乙方是独立的经营主体。酒吧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派人员进行财务监管,收银员就酒吧收入情况向监管人员负责。 3。房屋租金承担:酒吧使用房屋房租由甲方承担,但本合同前3个月的房租每月8000元,共人民币2。4万由乙方承担。 4。酒吧费用承担:乙方接管后,酒吧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垃圾费等。 六、酒吧设施维护与维修 甲方应保证酒吧的设备设施符合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保证酒吧处于适租状态,乙方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酒吧及其装修、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酒吧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迟延交付酒吧达30日的; 甲方交付的酒吧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酒吧: 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乙方欠缴各项费用达3000元的; 乙方擅自改变酒吧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酒吧结构的;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装修、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的,由违约方按照最高保底月租金3。5万元的三倍计算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途径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2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议订明租赁条款如下,双方各自遵守: 一、房屋所在地,户型,月租金人民币。 二、交租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壹期租金,并在每期租金满提前天向甲缴纳下期租金;乙方不得借口拖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收回房屋。 三、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作之用。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通知对方。 四、费用:租约期内乙方还必须承担租期内的费用。 五、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室内设施及水电等费用押金人民币。租约期满,乙方未拖欠任何费用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室内设施:。 七、附注条文: 1、甲方须出示房屋所有权相关证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回押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损毁房屋或配套设备,乙方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合同期满如甲方房屋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可享有租赁优先权。 5、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纠纷,可提请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裁决。 6、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必须各自付清中介费用。 八、补充条款: 。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水表止码:电表止码:煤气止码: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3 发包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包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位于大亚湾西区上田村住宅楼二楼至八楼共七层,编号为栋。包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时间为承租期,到期后乙方如要续约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可续约。 二、租金价格在有效期内,租金为年交,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正(元整),租房保证金则为人民币元整正(元整)。签订合同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 三、第二、第三年租金交付为季度交,每季度元整(元整),即为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必须交付。每月的水电费则由乙方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到水、电营业所交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权,不退押金。一楼铺位用电则由甲方按原电价计算交还乙方。 四、甲方经营期间强调声明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不得经营违法行为和转租给来历不明的无业闲人,证件不齐等。如果乙方自己经营不善不得转给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不然视之违约并收回楼房使用权,不退押金。 五、乙方经营期间如遇国家和主管部门征收一切治安费、卫生费等,应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违约,否则后果自负。房屋租赁税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住户一次性收取叁个月以上的租金和押金,否则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并没收押金。 七、乙方应做到住户实行身份证登记手续,如有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配合房管部门或派出所举报,如有发现不举报者后果自负。 八、如乙方到期后不续租,乙方必须保持房屋固定物品不损坏和设备、灯具、闭路等齐全不损坏,交清水电各种费用后方可退还押金, 九、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 电话: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出租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面积为,第层,共层。出租包含附层建筑物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每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己付租金到期前日支付。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见附件 2、目前的水、电、天然气表显示度数状况:水表度数现为:度;电表度数现为:度;天然气表度数现为:度。 3、附加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6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地址:邮码: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地址:邮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1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1。2出租面积:1层前后,共计2间房间。 1。3装修设施情况:无装修,简易设施。 二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房屋年租金计人民币30000元整,三年共计总租金90000元整。 3。2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一年一付。 四甲方须于20xx年3月1日前交付该出租房屋。乙方需在合同期限内每年的2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房租款。 五乙方租赁房屋用作经营理发店等合法用途。 六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双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正式发票和共同损耗的数量进行核算。 七乙方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接收指定的第三人向甲方支付上述租金及其他费用。 八房屋的装修 8。1乙方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允许乙方或其他合法使用人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装璜,改善,安装设备或增设他物,并允许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设置广告牌等而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8。2乙方对房屋装修,改善以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为原则,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8。3甲方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应提供水电及进出房屋方面的便利,应提供通信线缆,电源线路等设施顺利进入乙方房屋的协助。乙方在甲方维修及抢修期间,乙方也应提供同样的便利与协助。 九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告知该第三人房屋租赁的事实并同时书面应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十租赁期间,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该房屋。 十一乙方应在租赁期到期之前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是否继续合作,甲方承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与乙方继续合作,乙方如有意向继续向甲方租赁本房屋,应于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租金。 十二安全措施 12。1在本楼层的一层与二层楼梯口装设木门,并在空置处安装遮挡板,以确保一层与上面楼层的隔断性。该安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3。1乙方在租赁期限起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如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则租赁协议到期时甲方应归还乙方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 13。2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对延迟的金额,应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 13。3本协议因乙方原因而致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乙方缴纳的20xx人民币保证金甲方不予以退还。 13。4本协议因甲方原因而致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告知乙方,除退回当年余下月份的租金外,需赔偿乙方2000元。 13。4租赁期限到期时,乙方应恢复出租房屋在出租前的面貌。如对房屋造成永久性损害,破坏的。乙方缴纳的20xx人民币保证金甲方不予以退还。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分,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8 甲方(出租方): 现住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现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议定,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的房屋,以每月人民币元正的租金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达成一下租赁协议。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个月,计人民币 2、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第一次实付租金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租赁期内,每次租金乙方应提前天支付给甲方房租。 5、水电、家电、家具等押金元正。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府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规定,办理应办的暂住手续,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其一切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三、乙方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及卫生清洁,爱护该房的一切设施,自觉做到不影响四邻的作息时间,共同搞好四邻关系。 四、租赁期满时,乙方必须自觉及时搬迁,归还该租房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在租期满三天后自行收回及处理租房内的一切物品,但须有见证人,方可进行,租赁期内的小区物业管理及卫生费、水电费、有线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租赁期未满时,如乙方自愿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租金及押金。如该房政府需拆迁,乙方需自觉无条件搬迁,甲方应退还剩余房租及押全,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转租。 六、乙方应在实付租金期前满十五天告知甲方是否续租,并交纳租金,无续租意向又不即时通知甲方,甲方视乙方违约,在中介方或者第主者见证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其行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七、租期未满前十五天,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有权提前带客看房,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并提供方便。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用电、液化气应该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乙方自负。 九、乙方若携带有小孩,不可让小孩在墙壁上乱涂鸦,租期到满时必须保持墙壁整洁。 甲、乙双方同意承认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后果自负,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信阳天一美家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66651277、6651288联系地址:羊山新区招商大厦501、501A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物业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恒大名都43202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该房屋的位置、面积以本合同附件的平面图为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如果房屋被用于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因房屋产权纠纷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用于设立办公、住宿用途。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变更上述租赁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三条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从事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将危险物品、有害物质及令人反感物品等带入或者存放在租赁物业内,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其股东或管理人员均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完全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租期及租金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业及结清各种费用之日止。本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即: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01月01日止。乙方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则须在租期届满前9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方可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撤离租赁物业,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其继续占用租赁物业的,其占用不视为对本合同的续期或续订。 第六条装修免租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25天。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交纳租金,但是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仍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对租赁物业的装修,装修免租期不得延长。装修免租期届满日次日为租金起算日,即20xx年01月01日。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总额为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该数额为租金金额,但房产税、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因房屋、土地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依法缴纳。租赁期限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降低租金数额。 第八条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即第一年度的租金在租金起算日之日起10内支付,以后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若租金支付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则乙方可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九条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租金到账之日视为乙方租金交付之日。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的,每延付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当期未交租金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 第十条租赁期内,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租金起算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还应参照本合同租金计算方式支付该段时间的租赁物业使用费,并按约定支付其他各项费用。该期间内乙方的装修投入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日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物业。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返还租赁物业的,甲方可给予乙方合理的迁离期(最长不超过30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迁离期期间的租赁物业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租赁物业转租,乙方将租赁物业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转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租赁期限内,甲方需转让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业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章租赁物业的交付及装修 第十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第一年度租金后当日内,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延交付的,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租赁期限按照迟延交付天数顺延。租赁物业交付前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均有甲方负责缴纳。 第十六条租赁物业交付时状态为精装修。交付标准为:主体结构完整,具备通水、通电条件。双方交接物业时需签订交接验收确认书。若乙方未及时接收租赁物业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有关证明文件,装修免租期起始日及租金起算日均不顺延。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乙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不改变租赁物业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装修前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的关于装修、布置、设位及附属物设计涉及的装修设计方案、图纸、设计资料等。在获得甲方及物业管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必须保证租赁物业的结构完整,不得改变或损坏租赁物业的布局及主体结构。 第十八条乙方进行设计、装修、经营等时需自行办理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排水、排污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人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工作进行监督。乙方需要按照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甲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经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在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租赁物业的建筑结构做任何改动。 2、在租赁物业外墙或者承重墙上钻孔、安装挂钩,可能影响房屋安全的。 3、穿凿、切断或连接租赁物业所在建筑的任何管道。 4、以任何方式毁坏租赁物业或租赁物业所在建筑内外观。 如果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对上述乙方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的批准,并不等同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也不免除乙方在开始装修工程前,自费及自行向所有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已经由甲方核准的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的责任。对乙方不遵守有关主管部门所制定的任何规定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自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对租赁物业的消防、防火、安保等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当加强管理,注重防火安全,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加强对电线、开关、燃气、吸烟、明火等危险、易燃品的管理控制、检查、检修等安全工作,确保租赁物业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其改建或扩建方案并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如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进行改建或扩建的,视为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在返还租赁物业时对自行装修部分进行清理。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电器和设备,附属在建筑物上的装修、装饰应无偿交给甲方。乙方应保证租赁物业在返还时建筑主体及附属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租赁物业返还甲方,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第二十三条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对租赁物业进行清理,或在租赁物业内遗留有物品、设备的,对于甲方同意保留的设备、设施或装饰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须为此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对于甲方不同意保留的部分,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遗留物品、设备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拒不支付相关清理费用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四章租赁物业的维修及养护 第二十四条由于租赁物业交付时为毛坯房,装饰装修均为乙方负责完成,所以租赁期限内,租赁物业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租赁物业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项目由甲方负责,乙方发现该部分问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因房屋维修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使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并保持租赁物业的完好。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使租赁物业主体结构或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由于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使租赁物业不能正常使用,从而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的,租赁期限可按照停用天数相应顺延。因政府原因,动迁拆除租赁物业,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可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拖欠全部或部分租金超过 2、乙方拖欠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超过个月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的; 4、乙方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甲方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基本结构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即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可给予乙方合理的迁离期(最长不超过30日)供乙方迁离租赁物业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返还租赁物业。乙方应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迁离期期间的租赁物业使用费及交纳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超过3个月的; 2、甲方转让租赁物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建或扩建,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 4、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甲方因房屋产权纠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即解除。甲方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前的租金双方据实结算,其余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内搬离租赁物业,并将租赁物业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甲方,该期限内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业使用费。超出该期限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业使用费。 第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以政府主管部门或单位对与租赁物业相关联的市政管线进行维修、检修、抢修或大规模整改,对租赁物业造成影响为理由,拒绝或迟延交纳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 第三十四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外,任何单方终止本合同的行为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六章通知及送达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首页填写的联系地址为通讯地址,任何一方给付对方的通知、函件等,在到达该地址时视为送达(EMS自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时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有联系方式为准。若一方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及时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七章其他约定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使用、管理以及经营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负责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备案的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乙方应和租赁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乙方承诺遵守租赁物业所在地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租赁物业的任何约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信阳仲裁委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貮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甲方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二、房屋的建筑平面图 附件三、交接单:水、电、气表确认表 附件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六、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房屋座落于渝鲁大道188号的重庆市江北区九寨印象11幢43号。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42,双方议定首期付个月租金,押个月押金,以后按每个月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条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网费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6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 1、热水器2、油烟机3、空调(3台)4、洗衣机5、冰箱6、床(3张)7、其他。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9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9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共3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104、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 电挂:电挂:(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2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厦门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房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厦人员的,如需要办理相关暂住证等相关登记手续的,乙方应自行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供乙方办理。 (三)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承租人对承租期间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的一切非法活动承担全都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支付时间,:每(月季半年年)的。(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有线电视(4)燃气费(5)物业管理费(6)卫生费(7)车位费。 (二)乙方须按时缴纳以上应承担的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保存在退租时交给甲方,如果没有账单,默认为乙方尚未缴纳该月该项费用,引致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支付的,每天按照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付金。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厦门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二)乙方应承担承租地域内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无法及时维修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对于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如电器、家具、水龙头等)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如果乙方需继续使用,则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扣除乙方应承担费用后的押金和租金余额;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联系方式: 房屋出租合同13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于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楼层为楼(总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方保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房屋的所有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真实有效,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以房屋交接单为准。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对已纳入房屋交接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共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元整(人民币。以打款方式交租,户名,账号。 2。乙方向甲方交缴两月押金元。 第四条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对房屋水、电、集中供暖、等安装分表到位,保证在交付日房屋的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完好,齐全。 3。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是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4。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设备的毁损,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由于房屋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2。乙方因营业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第六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 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4。如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及设备情节严重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转租、改变用途的。(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或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的。装修款(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乙方的无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余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的经营性补偿金应归甲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宜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和设施。 2。在租赁期间,房屋门前的三包(如扫雪)、防火、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搬出全部物品,搬迁后15日后,如房屋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物品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与甲方发生纠纷,甲方有权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当年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每份页,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房屋出租合同14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 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大,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币)的租金;以后应在每(月季半年年)最后一个月的日前付清下一(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条为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11条当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缴纳租金或者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利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经甲方通知后日内未补足的话,则甲方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12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13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撤销、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计币元由承担。 第15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免租装修 第16条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装修期,在此期间由方负责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此间期间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条装修期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方负担。 第六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8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9条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因转租带来的额外收益归方所有。 第20条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21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2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房屋修缮 第23条租赁期间,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超过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5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6条租赁期间,房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方负担。 第27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28条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29条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部分保险责任 第30条在租赁期限内,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方承担。 第九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3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3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币元,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 第3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3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3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搬出房屋,则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