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合同 推荐度: 个人项目投资合同 推荐度: 投资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三人合伙投资合同 推荐度: 餐饮投资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投资的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投资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投资的合同1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与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风险提示: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风险提示: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有关投资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方: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三)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金额为依据,按平均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张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日常支出;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第四方见证方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见证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投资经营创意美术服务等项目,具体协议如下: 一、投入资金及股份份额: 甲乙双方就地址为商铺进行合作,前期商定总投资为大写(小写),具体出资与股份比例如下(若本中心遇其它状况,如扩大经营规模等,需追加投资,投入比例与持股比例不变): 1、甲方出资金额:大写(小写),甲方占有股份,甲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2、乙方出资金额:大写(小写),乙方占有股份,乙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二、经营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协议中心的财务管理、协助处理中心的相关事务。 2、甲乙双方对店面装修装配、教具耗材购买、经营管理、师资培训、销售培训、课程创新、新老客户维护、市场开发、成本核算等等培训中心相关事宜均负有责任; 3、双方所有投资与经营收入款项,应用于本协议中心的创建与经营,做到账目清晰,不得挪为它用; 4、遇重大难题和关系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三、分红方式: 双方协议按每叁个月核算中心财务报表,评议中心的运作状况,并按持股比例分红;若有变动,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四、合作期限: 如本协议中心正常运营,双方均无意退股,本协议则发挥其正常具有的法律效应。 五、股份转让与撤资: 1、投资人向合作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否则视为无效转让; 2、共同合作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公司正常经营下甲乙双方不得随意退股,如签订协议之日起半年内执意退股,退股以投资金额的50退出,半年之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作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原因之一可终止: 合作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合作中心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转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然后按比例分配。 如有亏损,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股份比例承担。 七、补充和附件: 如需要搬迁本协议中心的位置,或者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后均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补充附件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投资共同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有关投资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年月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5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黛芙妮尔美容养生会所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为项目投资主体,其主要经营项目为。 乙方投资人民币万元参股(暗股),折合现投资合作项目的,双方合作投资于。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事务执行 1。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乙方投资人不插手项目日常管理运营。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以每周周一跟乙方进行每周财务结算;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3。乙方投资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有关投资的合同6 甲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基于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投资的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 1、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下称“委托资金”),委托甲方投资于(以下简称“标的项目”)。乙方自愿在双方共同认可的交易机构开设以下资金账户: (1)开户机构:。 (2)账户姓名:。 (3)账户号码:。 2、投资要求: (1)投资成本:。 (2)投资期限:。 (3)其他:。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向甲方账户划转上述委托资金,具体的资金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金额为准。 (1)甲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委托资金的接收账户: (2)开户机构:。 (3)账户:。 (4)账号:。 4、委托资金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已将委托资金交付给甲方。 5、为保障委托资金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引入银行以资金监管方式对甲方上述指定收款账户及委托资金进行监管,并有权要求银行以乙方指令作为资金对外划付的指令,甲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二、投资分配及撤资 1、自乙方委托资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完成投资,甲方未能在该期限内完成投资的。,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由双方协商资金的后续处理事宜。 2、甲方依约完成投资的,按实际投资收益的分享收益,按实际投资亏损的承担风险,投资期限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返还投资款,并按照投资收益情况结算损益分成,也可续签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投资期限内,若乙方需提前撤资,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甲方予以返还全部本金并返还当日结算投资收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收益,甲方按实际投资收益的分享收益,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账户亏损或盈利进行分配结算。 三、甲方的权限范围 1、甲方须要向乙方提供基本资料,如身份证,联系方式。 2、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资金自主操作和管理,并应高度负责,定期向乙方通报资金使用状况,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本协议项下,甲方仅能依约将乙方的委托资金用于投资标的项目,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甲方必须根据本协议1条约定的具体投资要求对标的项目进行投资,若标的项目实际情况与该投资要求不同,则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投资。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5、双方确认,依约完成投资后,乙方为该投资项目下所有权益的实际权利人,甲方仅为乙方代理人,甲方不对该投资享有任何实质性的权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投资项下的权益进行出让、设定担保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会对乙方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处置行为。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基本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对甲方的操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应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操作。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理财交易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交易记录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众筹协议是双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范本。 2、对本协议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加以修改和签订补充协议。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众筹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生效。 附件:利润分配明细表(本页无正文,为《众筹投资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7 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借款用于,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借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借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被挪用的借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月(指从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年息为(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借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借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借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借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负责人:开户银行: 账号:电话: 地址: 担保单位:(盖章) 负责人: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负责人:开户银行: 账号:电话: 地址: 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开户银行: 账号:电话: 地址: 有关投资的合同8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第二条:期限: 起始日期年月日,截止日期年月日,期初资产元(大写:)。 第三条:交易对象: 第四条:利润定义: (甲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第五条:报酬 委托正式开始后,甲方支付乙方投资管理费用元,合同期满后,如果利润率为正,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乙方付给甲方损失的作为赔偿。 第六条: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视为违约,不论此时利润正、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第七条: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元,不足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乙方拥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有保护账户安全的责任,因某一方泄露账户信息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9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销售净利润甲方60、乙方40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书面文本,并将己方有关本合同项目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10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姓名及住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资总额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将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出资形成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人有权相互检查各自所负责日常事务执行情况,当三方中一方或两方不再参加公司日程事务管理时,从事公司管理一方或两方有义务向不再参加公司管理两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某一方或两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投票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11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资金帐号内资产交由甲方进行期货投资理财,期初资产元。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乙方资金帐户情况如下(以下简称理财帐户):开户期货经营机构:期货公司(地址:);户名:;资金帐户:。 三、双方同意委托理财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1年。 四、利润及利润率定义 1。利润(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 2。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五、合作权益 1。合作期内,乙方账户利润率为正时,甲方有权提成利润部分30作为分红,分红后,乙方账户的剩余资金作为合作最新的期初资产(双方通过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确定); 2。分红方式:合作期内,如果乙方账户利润率为负,则在下月盈利时弥补后再计算利润率,只有在扣除上月的亏损之后甲方才能按约定比例分红。例如月初乙方账户资金为三十万,而本月亏损一万,则下月甲方应把乙方账户所亏一万赚回之后若再有盈余则甲方才能提成。 3。合作终止时,如果乙方账户利润率为正,则甲方有权提成利润部分30作为分红; 4。合作期内,乙方进出资金必须经过甲方确定认可,但资金账户最低不能低于期初资产;双方每月月底分红一次;乙方须在每月月底的周末两天内把甲方应得利润分红打入甲方账户。 5。风险承担方式:。期货账户最终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风险,但甲方凭借自身的技术分析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争取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 6。乙方承诺,上述资产系乙方的自有资产或对该笔资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资金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该笔资产未设定任何担保或其他合作,并确保本协议履行期间该理财账户的资产的处分完全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操作账户,否则造成的利润损失乙方要按30的比例补偿给甲方。 7。本协议履行期间除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凡无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支付该理财账户总资产的违约金。 附则:本协议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 六、其他 1。协议期满,合作终止;双方可视实际合作情况续约。 2。甲方违反协议,合作终止; 3。乙方违反协议,合作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有关投资的合同12 一、协议单位 甲方: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签订协议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承包单位在我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矿山)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意识,发挥现场监督监察作用,提高共同的风险意识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促进施工单位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矿山)共保施工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项协议。 三、协议内容 (一)、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与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2、双方都要共同遵守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此款项。 (二)、甲方执行条款 1、甲方必须按照《20xx年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及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奖罚条列》上的内容对乙方考核。 2、对施工现场发生改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制止乙方各种生产施工活动,并有权责令整改。 (三)、乙方执行的条款 1、必须按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合同要求,按规定数额交纳和存留安全安生产保证金, 2、必须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指挥、检查、监督,执行安全法规、规程和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 3、必须服从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考核标准。 四、违约与处罚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行为及安全事故均按照甲方《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2、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上的规定将以抵押金数额为准双倍偿还对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进一笔完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进行改动。 2、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其无法解决事项可上报相关部门仲裁。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13 合伙投资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投资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投资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5)。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期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账目受监督检查。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不听劝阻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投资期届满; (2)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3)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合伙投资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合伙投资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有关投资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占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有关投资的合同15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