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购销合同 推荐度: 瓷砖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瓷砖购销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瓷砖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瓷砖购销合同1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1。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2。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色差3米目测不明显为准,尺寸误差正负2毫米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货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就地卸车,运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房屋维修合同) 乙方每次货送到甲方工地,当场验收后付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若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 ,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产品运输 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验货 1、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邮编: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纳税证号: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邮编: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纳税证号: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瓷砖购销合同3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酒店工地一楼,即。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以下几条: 第一条租赁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将租赁房的钥匙当面交给乙方,乙方交清租金人民币元整(:元) 第四条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进行赌博娱乐等违法行为,查实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有权继续续约合同。 第六条承租期间(水、电、物业、装修)费用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双方不能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备注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日后视为送达。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供方:需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电话: 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行: 收款账号: 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7 供方:简称(乙方) 需方:简称(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地砖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交货地点: 1。3、产品名称、产品色泽、出厂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使用品牌: 地砖颜色应与留存在甲方的样砖一致。 1。4、技术标准 1、质量执行GBT41002006标准; 2、随货送产品质证书两份。 二、供货、运输与生产方式 2。1、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将外墙面砖交到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供货时间: 2。3、生产方式:按甲方要求的数量生产。 三、验收 3。1、验收标准:按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约元(大写:元整)。最终以甲方指定的各施工单位收货人员实际签收并验收合格的地砖面积结算(交货前的损耗由乙方承担,本产品运输损耗已综合考虑进入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收取此费。甲方签收送货单前,按国家规定的损耗超过3由供方承担,甲方签收送货单后的一切损耗由甲方承担。) 4。2、付款方式: 供方出具合同价款的全额票据,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4。2。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合同总额的的预付款,即元(大写:元整)。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公司工作人员代表甲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 5。1。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 5。2、乙方责任 5。2。1、指派为乙方供货代表,有权代表乙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 5。2。2、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及配合工作。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供货日期;逾期天数累计超过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批货总价的的违约金。 6。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有义务进行更换,同时应按合同总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和检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4、如无法定或合同约定事由甲方若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货款,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天以上的则属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5、双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法定原因以及合同约定外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动乱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变化),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事项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或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8 需方: 供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为了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明细: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符表“清单”(共1页)。 二、合同总额:XXXX 三、材质要求及技术标准:材质按双方认可的样品为标准。 四、交货及退货:XX月XX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毕,退货产品表面无污损,无渗水,至购货期开始30个工作日内方可退货。 五、运输费用:合同货物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XXXX 七、验收标准及验收期限:验收标准按供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及企业产品生产制作标准;验收期限:供方安装完毕后,提前三天通知需方,需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如逾期仍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验货后付!!!!发货,安装完毕付剩余!!!(政府招标,学校,福利社保等单位除外)。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定,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需方须及时付款。 3,供方按合同按时交货。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递交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进行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二份,签字盖章生效。 需方:XXX 代表:XXX 地址:XXX 电话:XXX 供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峻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有限公司供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电话: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日期:日期: 瓷砖购销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1 甲方(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 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 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 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供方: 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 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元。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13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东河施工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范小林、谢斌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年月日电话: 供方名称(章)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年月日电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所指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十一、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另立合同且互换回原合同,方为有效。 4、甲方经办人:电话:乙方经办人:电话: 甲方:地址:代表人:电话:日期: 乙方:地址:代表人:电话:日期: 瓷砖购销合同14 买受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置外墙饰面砖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购买产品:外墙饰面砖 第二品牌产地:溶洲牌 第三规格:22贴箱,按两平方计算,每11贴按壹平方计算,每贴12小块,每贴联长规格295295mm,每块外墙砖规格14545mm,每两块间间距5具体规格及色板以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确认为准。 第四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以乙方与发包人确定的投标文件中规定综合单价为准(含外墙砖出厂价格,运杂费,装、卸费用)。 第五购买数量:暂定为65000平方米,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货单据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材料分包人双方就分包材料购销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材料概况 材料名称:外墙饰面砖 工程地点: 材料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2。1本合同单价每平方为23。50元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 2。3合同暂定工程量为65000平方米,合同暂定总价以乙方与发包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标价为准。 2。4结算时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2。5本合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零工。 2。6上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下述费用外墙饰面砖(纸皮砖)一切主材费用;其价格包含甲方签收材料前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装卸费、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及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注:工程卸货地点为送货车辆可到达处同一楼层的十米范围内)。 三。材料承包内容: 荷兰水乡九期一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外墙饰面砖。详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3。1材料规格尺寸及外观以及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及确认的材料样板为准。 3。2负责自身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装卸、码放。 四、材料工期: 4。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第一批货物在合同生效日期 30天内到场,剩余货物在甲方提出计划后5天内到场。如乙方认为很难保证材料按时进场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报告,一律视同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日期延误。 4。2尽管本合同已有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材料进场日期推后,进场日期相应顺延(如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通行的,日期顺延)。 五。工程款付款方式: 5。1预付款。甲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开始生效;预付款在提货率达98或以上时在提货时作货款冲抵。 5。2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材料价款的100; 5。3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0日数量结算一次。当月货款下月25日前以支票方式支付100,(每月乙方上报材料数量后,如甲方对此数据有异议,应在材料进场当日通知乙方,并由甲、乙一起复核。) 六。工程质量标准: 6。1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性能、规格、色泽、质地等都必须是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有效材料。如违背该条所约定条款,甲方将双倍追索所付费用,并追究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6。2所提供的材料同时必须满足相关质量规范要求,所有主材送检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6。3本合同涉及的材料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材料选择依发包方封样要求为准,相关耐久性、耐候性、相容性、渗透性等应质量符合国家GBT410020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6。4质量处罚约定:因供应商所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承包人、业主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或没有验收合格的,甲方负责返工直到验收通过为止,返工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以返工工程量工程款10的罚款。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6。5乙方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组织人员会同乙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开箱抽检,允许运输破损3,抽检时,当破损材料数量高于抽检数量的3时,同批材料损耗率按实际抽检结果最高损耗率扣除。 6。6乙方货物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抽检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同意甲方将该货品送交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如乙方货品经鉴定质量不合格,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货物经鉴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退出场,并按该批次款的20进行罚款。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乙方进场前甲方协调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堆放场地。 7。1。2甲方现场负责人:岗位:;电话:6具体负责人:岗位:材料员电话: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货时间保证所供材料按时进场。 7。2。2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供材料的主要联系人员名单。乙方如需变更管联系人员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7。2。3工程所需材料进场后,甲、乙、建设方(深圳万科)三方共同验收,如所进材料不符合建设方书面认可文件时,乙方应及时办好材料退场工作,并承担因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4从最后一批产品生产完成起至该合同完结后两个月止,因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不多于1次的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不接受以上行为。 7。2。5乙方材料负责人:岗位: 八、其它: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协商不妥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九、补充条款: 9。1、环保要求: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对施工人员以及后续住居人员无伤害、无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如有逾期,双方必须重新商议价格并书面确认后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交货与包装 1。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质量保证 1。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乙方以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六、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