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推荐度: 小产权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小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产权转让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权转让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权转让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房屋结构为,房屋用途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 4、该房屋租赁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币〕总金额(小写)元,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鉴定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 3、其它方式: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超过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交付超过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九条 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 产权转让合同2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关于任务的规定 1、甲方在发布任务征集新闻稿2篇 任务,任务金额为:100元,任务号为:1038606,任务时间0907至0910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发布任务期间,确定乙方稿件为中标稿件,乙方有义务将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图及时转交给网,网收到源文件后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通知网将悬赏任务赏金的80,即40。00元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选中乙方的中标稿件并在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即拥有该稿件的知识产权。 3、甲方有权对已支付任务赏金的中标稿件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中标稿件被采用投产,获奖者将有优先权进行产品的细化设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5、甲方在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可以要求乙方对中标稿件进行适当修改,修改报酬由甲乙双方自由商定。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任务中确定的乙方中标稿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该稿件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中标稿件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中标稿件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 3、中标稿件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各类活动或组织的标志; 4、中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稿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5、中标稿件交付后,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中标稿件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即表示双方同意以上条款,同时接受网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2、如果甲方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3、如果双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网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网上点击确认的视为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产权转让合同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经办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房屋结构为 ,房屋用途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 4、该房屋租赁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币〕 总金额(小写)元,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 3、其它方式: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超过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交付超过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 产权转让合同4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一)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二)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一)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二)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产权转让合同5 出让方:(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让方:(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m2(亩) 建筑面积m2 机械设备:台套 供电kva 供水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 同附件。 2。其他约定:。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审核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审核负责人(签字): 产权转让合同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产权交易当事人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鉴于: 1。B公司成立于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系A公司出资500万元、C 公司出资300万元、D公司出资200万元。 2。经评估(审计),截止年月日,B公司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0xx00000元,负债合计为4000000元,净资产为16000000元。 3。本次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B公司50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1900万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采用拍卖(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四条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甲方和乙方在此确认,本次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第五条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甲方和乙方在此确认,本次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包括金融债务)的承继和清偿。 第六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 甲方和乙方在此确认,本次转让不涉及股权以外的资产交割。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方式。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200万元。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600万元,并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年月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产权转让后双方权益划分基准日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日为准。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乙方在30日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总价款的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国资监管部门或西部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会员单位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西部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隐匿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隐匿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隐匿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西部产权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后生效。“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 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执壹份,交易所执壹份。 附件:(视每宗案例的不同列明所需的附件材料) (此页无正文) 转让人(甲方):受让人(乙方):(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某某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某某 签约日期:年月日 会员代表(签字): 会员单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会员代表(签字):会员单位(盖章):合同审核人(签字):雷某某年月日(西部产权交易所合同审核专用章) 产权转让合同7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关于任务的规定 甲方在发布任务征集新闻稿2篇 任务,任务金额为:100元,任务号为:1XXXX06,任务时间从XX0907至XX0910。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发布任务期间,确定乙方稿件为中标稿件,乙方有义务将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图及时转交给猪八戒网,猪八戒网收到源文件后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通知猪八戒网将悬赏任务赏金的80,即40。00元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选中乙方的中标稿件并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即拥有该稿件的知识产权。 3、甲方有权对已支付任务赏金的中标稿件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中标稿件被采用投产,获奖者将有优先权进行产品的细化设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5、甲方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可以要求乙方对中标稿件进行适当修改,修改报酬由甲乙双方自由商定。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任务中确定的。乙方中标稿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该稿件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中标稿件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中标稿件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 3、中标稿件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各类活动或组织的标志; 4、中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稿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5、中标稿件交付后,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中标稿件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即表示双方同意以上条款,同时接受猪八戒网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2、如果甲方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3、如果双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猪八戒网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网上点击确认的视为签订本协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产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拥有完全处分权。。 保证该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没有设定质押,保证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企业名称)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比例分享(企业名称)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企业名称)在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企业名称)的投资人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产权转让合同9 标的企业: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电话: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鉴于: 1。甲方为中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省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96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3。乙方为于年月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证号:;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51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四川省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转让方,是指,即甲方; 1。2受让方,是指,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6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7特许经营权,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 (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转让事项,(ii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年月日。 1。11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在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过渡期:是指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13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4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产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25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条标的企业 3。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自来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 方合法持有其96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标的企业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3。3标的企业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房产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土地性质:(划拨出让) 位置:省(市)区(县); 面积:平方米; (2)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内容:; 特许经营区域及范围:; 特许经营的期限:; (3)房产所有权 位置:省(市)区(县);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产证号:。 3。4标的企业拥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标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机器、设备、设施、产品、在产品(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标的企业的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 3。5标的企业拥有下列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 (1); (2); (3)。 3。6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见附件一) 3。7标的企业不存在第3。6条所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3。8标的企业已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见附件二) 3。9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事项已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转让标的于乙方的决议。 4。2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第五条股权转让方式 5。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第六条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议价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万元转让给乙方。 6。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由于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部分资产的所有权还未过户到标的企业,这样可能为以后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甲方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权的过户手续。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在顺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甲方将标的企业目前使用但未过户到标的企业的资产全部过户到标的企业后,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后年,确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隐瞒标的企业重大不利影响后,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剩余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支付甲方。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7。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协助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7。2股权转让完成后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财产及资料核查验收工作。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8条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由乙方核验查收。 7。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表册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过渡期安排 8。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8。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8。4本合同过渡期内,标的企业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债务处理方案 9。1乙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原标的企业的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9。2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务指《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记载和披露的债务。《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0。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0。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0。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3。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16。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档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转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 日受让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月 产权转让合同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为(详见清单)(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详见清单。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转让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5、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4、。 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第六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第七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协议转让方式(2)拍卖方式(3)招投标方式 2、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签后(不超过1年)由乙方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对于剩余价款应以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八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第九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1、 2、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1、 2、 3、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浙江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条)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浙江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所留存份用于备案,其余份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附件:共份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产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7、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8、其他材料: 出让人(甲方):受让人(乙方): 机构类型: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产权转让合同11 根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双方人及其委托的产权机构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职务:开户银行:帐号:委托交易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开户银行:帐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职务:开户银行:帐号:委托交易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开户银行:帐号: 二。标的和价款 本合同所称标的是指甲方投资于经双方当事人依法协商一致,以人民币(大写)元的价款,由甲方有偿转让给乙方。此项价款是依据而确定的。 三。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依上述所列具价款的数额,经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和期限支付: 四。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约定,以年月日为产权(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五。清算交割 本合同的标的成交后,甲、乙双方同云南省交易中心,在日内办妥标的的结算及有关权证的交割。 六。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取得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鉴证后,在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当清算交割后,甲方将已收到的定金给乙方,或在清算交割时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甲、乙双方均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份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给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九。合同争议解决处理 在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中心或海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后生效,并在产权交易中心存底。 十一。费用结算 1。甲方应向其委托的产权经纪机构支付佣金计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应向其委托的产权经纪机构支付佣金计人民币(大写)元。 3。上述佣金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完毕。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产权交易中心签字盖章,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鉴证书后生效。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中心留存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权转让合同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于XXX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X万元。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已投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没有设定质押,保证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企业名称)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比例分享(企业名称)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企业名称)在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企业名称)的投资人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XX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产权转让合同13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XX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制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XX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一次、分期)通过XX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付清。 四、资产交割 乙方通过XX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者首付款后,甲乙双方(1、按付款比例;2、一次性)进行资产交割,甲方将编制好的《资产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XX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赔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XX市产权交易市场凭本合同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产权转让合同1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方:指能够依法转让经营性国有产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取得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企业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标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能够进行转让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经营性国有产权。 七、出让价格:为当事人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成交价格。国有资产的转让应依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 八、职工的安置方式:按有关规定,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九、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产权出让方、受让方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邮编:企业性质: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理会员:电话: 乙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邮编:企业性质: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理会员: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职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四)其它: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任选一条)(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三)其它: 第四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一)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转让给乙方。(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任选一条)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提供担保。 第五条产权交割(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四) 第六条转让税费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支付违约金。(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五)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 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交易基准日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乙双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法人印章)(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地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法人印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产权转让合同15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人所属坐落位于楼房约平方米左右转让给乙方,该房土地证号:。 一、转让方式:为长期性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的楼梯间,院坝空地属双方共同使用,使用期间共同维护、管理,该楼层的楼梯间一半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三、该房如国家要规划搬迁,赔偿与甲方同等享有。 四、该房在建筑造成各类债务及罚款由甲方负责,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由甲方提供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转让金额为元整(:元)付款方式:首付签合同之日由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元),第二次付款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贰拾万元整(:元)付款以凭据为证(注:公摊过路费伍佰元整已给甲方)。 六、该房收款人:签定合同属该户法定代表人,如今后家人出现干扰,所有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后继人权全负责。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权人: 乙方: 在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