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 推荐度: 门面出租合同 推荐度: 果树出租合同 推荐度: 车位出租合同 推荐度: 门店出租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出租合同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出租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厂房租赁合同书参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 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租赁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鲁号车正常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出租车,发动机号车架号:。晚上租赁给甲方运营,随车证件(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完税证、计价器使用证、各种规费票证)齐全有效,乙方须向甲方交安全信誉保证金元整(大写)。 二、租赁期限为x年,自x年xx月xx日(公历)起至x年xx月xx日止,乙方于每日晚上点将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交给乙方,连同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正式交车时间点随同加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因为载客,不能及时交车,须提前半小时通知对方,因此而造成对方无法在自己的营运时间内营运,由造成方减少自己的营运时间补给对方。 四、乙方务必保证通讯畅通,超过规定时间不交车,超过24小时,甲方在报案寻车过程中,所动用的一切人力、物力、财物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耽误甲方营运收入按150元天计收,甲方否定合同,收回车辆,扣收保证金。 五、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及出租车和所挂靠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否则给甲方带来的负面影响,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六、甲方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在乙方承租期内,由乙方引起的,对车辆基本部件损坏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须交纳档次事故核损金额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给甲方(易损部件除外)。 七、甲方对车辆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不准将车辆转租、抵债、出卖或借与他人行驶,认为损坏车辆及这换附属部件,甲方收回车辆,否定合同,概不退回保证金,在承租期间,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其他责任,均与车辆及甲方无关。 八、乙方承租期间,甲方的所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的所有车辆证件审验,汽车保养等各项正常费用及甲方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但由乙方造成的如(灯光损坏、轮胎损坏、交通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自承租日开始,乙方发生违章扣车,治安扣车,肇事扣车、修车、停驶、盗抢车毁,自身伤亡等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所有开支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无法正常营运,由乙方按照市场租价补给甲方。 十一、自承租之日起,车辆老化、线路老化等原因引起的车辆正常行驶中出现的自燃,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个人点火、用火等原因引起的,乙方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间,由载客引起的民事纠纷、闯红灯、超速等引起的违章处罚及治安处罚,损坏车辆及附属部件未及时告知甲方,不论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与否,甲方对乙方享有永久追诉权,并且罚金及后果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三、承租日到期,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的,由乙方造成的维修开支等结清后,所属随车证件齐全有效,甲方暂扣xx元现金,在两个月后如无违章等,保证金全部退给乙方。 十四、违约责任,乙方务必认真严格遵守执行每一项条约,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拿出相应的现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如甲方违约,承担同等责任(如乙方对车辆保护不合适或对车辆不宜的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请市仲裁委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附后)。 十六、国家补助的燃油补贴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4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居间人(盖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邮政编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朝向: 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 月租金标准: 大致租期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 具体为: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 家具清单: 电器清单; 其他: 有关出租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拥有位于一个门面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关系,维护合同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期定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门面租金实行乙方先付清一年租金给甲方后方能使用。租用前乙方预先付伍佰元(500。00元)作为保证金。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如拖欠水、电费过多,导致供水、供电部门利用行政手段断水或断电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所欠费用(含房租费、水电费、恢复费等)按合同依法追收,追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结构,擅自转让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和不退乙方所交的租金和保证金。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生产、储运、经营危禁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不服从统一管理,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需要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附属主体的装修乙方在离开前后均不得自行拆除。在不损坏门面的情况下退还保证金。 六、合同快要到期,如甲、乙某一方退租或延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七、门面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不得违反。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6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以下是“屋出租委托代理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7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商业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每年租金为元整,乙方于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年的租金元。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并且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按时交清租金,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如若设施有损坏,乙方要予以赔偿。 七、合同期内,甲方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缴纳(包括卫生管理费)。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如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承担。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要妥善保管爱护各种设备,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及维修。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即市容环境责任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乙方将承担所有责任。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联营、代营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8 甲方(发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就挂靠 出租公司的出租车租赁经营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车辆概况: 1、车型: 2、车牌号: 3、车架号: 4、发动机号: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元(日租金为元)。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付款方式为:先付租金,后用车辆; 付款时间为:每月租金应在日前一次付清(现金)。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经营期间: 1、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赁经营; 2、乙方如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月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营运车辆,并解除合同; 3、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税费,并将相关缴费凭证随车交给乙方;如不按时缴纳以上规费的,造成租赁车辆被扣、被罚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证等证件上岗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规合法经营,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各种证件的年审(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时负责营运车辆、证件的年审和季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造成车辆证件、牌照遗失的,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一切费用。 6、乙方必须保管好营运车辆,如发生车辆遗失、被盗或人为损坏等案件,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车辆必须在每6000公里数内更换新机油与三滤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超出公里数更换(未更换)机油的,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后果。 8、乙方必须承担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并负责盖章和费用;车辆须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期间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运车辆的应有设备、颜色、字样,不得将营运车辆转包、转借他人行驶,不得将营运车辆作任何抵押、转卖;甲方如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收回承租的车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驾驶员违章驾驶、酒后驾驶、机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保险公司以此理由拒绝理赔的,均由乙方承担100的事故赔偿责任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11、乙方或乙方所聘驾驶员在营运中发生大小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告知甲方。由乙方备齐保险索赔资料,并负责事故处理。不管事故责任的大小,均由乙方垫付事故处理费用。事故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期间造成营运车辆的停业,乙方不得借口减免或拖欠甲方的租金。 12、乙方承租营运车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租,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押金中扣收违约金。 13、在租期内,如甲方车辆发生买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买卖;但甲方需要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到期油费补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二)、租赁经营期满: 1、乙方将承租的营运车辆无条件地归还甲方(包括随车的各种证件和配件),不得滞留。如滞留车辆,甲方有权按每天500元扣减乙方押金。 2、车辆车况必须完整良好。交车时需经车辆检测部门检查,完好无损后交给甲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符合车辆行驶要求,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押金中扣除恢复车况的全部费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必须足额参保(车辆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 2、租赁期间,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万元整(元,不计利息)。有租赁期内,乙方如有违约和其他责任扣款的,在双方明确责任后,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无违约和其他扣款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押金。 3、本合同设定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如一方违约的,则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 4、乙方租赁期间,如果市场出现疲软或生意好转等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租金的上涨和下浮,如乙方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拒绝支付上年度油费补贴。保证金到合同期满在支付给乙方,并扣除违约金。 六、营运车辆各种证件和配件清单: 1、行驶证1本; 2、营运证1本; 3、车辆购置附加税; 4、备胎、随车工具1套; 5、千斤顶1只; 6、钥匙;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双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发租方):乙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出租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尚阳路“”小区,栋单元房号房屋(除以外)出租给乙方。 2、租赁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终止。 3、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租赁房屋仅作为起居住房使用,爱惜房间墙壁和随时保持房间干净卫生。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仟佰拾整)。 (2)房屋租金采取“押付”的支付方式进行。个人房屋出租合同范本乙方需在每个周期届满前日,通过银行转账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甲方收到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甲方指定账户户行:户名:卡号: 6、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应按时缴纳以下费用: (1)每月的物业费元;每月的水电费、每月的燃气费、每月的垃圾处理费元和应该自行负担的其他有关费用(如网费、停车费、收视费)。签订合同时相关费用余额:电费:燃气费:网费:收视费: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缴纳的费用。 8、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 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需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9、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0、合同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且严重影响居住的;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不予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c、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d、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的e、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f、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g、不按约定期限和方式缴纳房租的 h、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房的 11、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2、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13、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 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干净状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0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和其押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等于乙方剩余租金加押金之和。 1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的,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7、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又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有关出租合同10 出租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小区号楼号层出租给乙方供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四、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均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所租房屋只供自己居住,不得进行转租,或进行其他用途。 六、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用水、用电不当,致使房屋附属物品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租赁到期,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租金相同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