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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

10月14日 天浪楼投稿
  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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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租赁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住房租赁合同1
  本合同的当事双方是: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市、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文件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出租路号,楼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某某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某某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某某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违约
  第三十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某某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住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恪诚执行概不反悔。
  一、双方协定房价每年元,租赁期限暂定年,执行“先交钱后住房”的原则,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费用。
  二、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室内结构,墙壁不准乱涂乱画。
  三、乙方承担水费、电费、气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
  四、在租赁期限内凡因不注意造成的用电、用气等事故或因用气不当造成的对本楼和四邻楼房的。损坏及人员伤亡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屋内的物品不得借用他人。
  六、水、电、气等交于乙方使用,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合同到期应完好交于甲方。
  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合同到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未经得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押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1)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做违法的事,触犯法律后果自负。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4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人):
  甲乙双方于20xx年4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于20年4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的租赁期限自
  二。20xx年4月15日,乙方已归还租赁房屋、附属物品(2把钥匙、1张电子卡)、设施设备等。同时,甲方已完成对租赁物业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的验收,乙方已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物业公司的所有费用,如水、电等。
  三。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已共同检查并接受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情况及其他与该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无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产生的违约金索赔权,双方对原《房屋租赁合同》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四。其他内容:
  1。租赁保证金:根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合同有效期至解除合同签订之日”和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解除合同协议第四项:累计拖欠租金达七天”,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并通知甲方在20xx年3月4日前不续租。根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综上所述,乙方同意支付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预付的定金: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伍拾陆元整作为上述违约的违约金。
  2。关于计字: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计字为金额:人民币贰拾贰元整。交房时,计字为金额:人民币元整。甲方以现金形式将米字返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乙方签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都会签字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本市区路村栋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承担。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委托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有限公司担保,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市开发区新村苑号楼室住房一套。
  二、租房合同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四、付款方式为半年一付,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如需接电话、宽带网线,开户初装费由甲方承担,电话费及上网宽带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要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房屋续租满年后(年月日后)返回给乙方。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九、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水表起用度数为,电表起用度数为。
  担保方:(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度,水度,煤气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面积的房屋,套型为地址: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用房,月租金为元,缴租方式为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吨;电度;气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住房租赁合同10
  出租人:
  承租人: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北京市区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在第层。该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房屋户型:【成套住房】室厅卫厨【非成套住房】室厅卫厨,共用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或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形式:
  【整租】双方当事人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分租】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平方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具体位置见房屋平面图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无】【独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于日内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中签字或盖章。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人民币元,租金总计:人民币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押金:人民币元,承租人应当于年月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由出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
  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处置。
  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类费用达元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
  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1
  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第九条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2
  出租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人(下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个月租金元后使用,第一季度的剩余两个月租金共计元须于月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仟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七、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财产移交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市区街号)的商铺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
  住房租赁合同14
  合同当事人: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份。
  甲方:
  住址:
  代理人:
  乙方:
  住址:
  代理人:
  签约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15
  签订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住房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乙方承租仅作住房使用。
  二、xx年住房租赁合同租期,自起至止。
  三、月租按计收,(元月),年租金元。
  四、xx年住房租赁合同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元度,水费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合同范本《住房租赁合同》。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应加付使用费,每月,与当月水电费同时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乙方使用甲方物品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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