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租赁合同 推荐度: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公司劳务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合作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物业管理合同范文集锦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管理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将(物业名称)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臵;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占有率: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一、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统一,标志明显; 2、设备运行正常及安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到位,达到规定的运行及使用安全标准; 二、清洁管理 1、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8小时保洁; 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按时修剪、养护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 1、交通指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2、24小时定岗和巡逻; 3、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制度、确保小区安全; 五、档案资料 1摆放整齐有序、管理不遗失; 六、其他服务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第五条物业的公共部位和专有部位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高层住宅:元 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领取钥匙前履行交纳义务。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对物业服务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全额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可采取规劝、批评、警告、制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二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物业管理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8。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服务管理费 1。服务管理费由乙方直接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事项。 2。甲方提出的特约服务,经双方协商后另行收费。 3。说明: 3。1房屋公用设备和设施中大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发生额承担,乙方不负责费用。 3。2外墙、玻璃幕墙清洗费用不属物管费收取范围,发生时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情况承担。 4。服务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4。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3物业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4物业管区域及甲方办公区区域的水电费代收代付服务费。 4。5物业管区域大型维修时的接洽、监督、检查、验收安排服务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八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 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XX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3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4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1、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2、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3、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4、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共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昌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 外观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小区公共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特约有偿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合同期满时负责取回。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协助催交;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议通过后由乙方领取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0、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清退有损居民健康的租用户(如油漆户、高噪声户、高污染户等)。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按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 第二十二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维修、养护费用: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2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3基金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如因管理不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广大业主负面影响强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以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XXXX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治安秩序维护 XXXX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水电管理 负责XXXX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主任: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管理界限: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第六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等有关财务帐册及。 第十四条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位置计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位于位置计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 第二十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措施。 第二十二条其他委托项目 1。 2。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物业管理合同篇8 甲方(业主): 乙方: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小区号楼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物业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共用线路、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业主包括甲方在内的本物业的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签订《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的规定和义务,对承租人、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对业主本人、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在公共区域进行娱乐休闲活动的安全全权负责; 4、依据本协议及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为保证本物业的整体外观以及长期使用寿命,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改变及合理使用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乙方备案后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必须给予经济赔偿; 7、出租自有物业时,应保证按时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要求承租人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出租屋管理规定; 8、转让自有物业时,应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有责任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9、积极做好室内安全、消防等防范工作,对室内用电、用水、用气等专用部分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给邻里造成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给排水、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承诺不得擅自作为办公室、集体宿舍、商业、仓库、加工场等其他用途,以保持本物业的功能和档次; 12、承诺在本物业内饲养宠物、花、鸟等,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承诺教育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不向窗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在窗台、阳台栏杆、露台外侧等危险位置放置任何物品,以避免由于外力作用引起的高空坠物的可能; 14、承诺不在外墙、内墙或玻璃窗上粘贴广告、标牌等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以保障本物业整体外观形象整齐; 15、了解并同意因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可能导致物业管理费用升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通道、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并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书面、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3、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年度费用预算,并向全体业主公告;编制房屋、设备设施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4、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 在本物业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有权对甲方即将造成的。有损于全体业主的行为予以劝告或制止; 6、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或专业机构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8、每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为保障本物业整体利益,将涉及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限制条件等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独立或代表其他业主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为维护、修缮公用设施、设备,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对现场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1、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紧急事件或突发事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2、为便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乙方将提供相应; 13、如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代表人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档案资料; 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养护、修缮和管理,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乱建现象;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缮、养护和管理,设备运行良好,无事故隐患。 物业管理合同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2保洁费:3保安费:4房屋设备运行费: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2)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 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化:6交通秩序:7保安:8急修:小修: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2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 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