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股权转让协议 推荐度: 版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简单版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股权转让协议书标椎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版股权转让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版股权转让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版股权转让协议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兹有公司是由出让方于年月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万。出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元,人民币以(备注:现金或转账)方式分次支付给甲方。 二、股权交付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三、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陈述与保证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出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出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出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税费负担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分担。 六、资产移交银行存款交接在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变更前完成。(公司基本户银行存款:元,人民币) 七、风险承担出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为风险承担之临界日。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公司产生的有关债务及纷争或第三人针对出让方股权的纷争均与受让方无关,即使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出让方单独承担。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所发生的与公司有关的纷争均与出让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违约责任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九、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目标公司概况 1、目标公司依法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全部出资到位,现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 2、股权结构: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拥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第二条:目标项目概况 1、目标项目位置: 2、总占地面积: 3、规划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合作的方式和原则 甲乙双方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交易,乙方有偿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 第四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商定: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步骤安排 1、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出具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清单,合同执行情况清单、目标项目相关批文、证件清单等附件,作为甲方截止协议签订日对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情况现状的确认和承诺。 2、同时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开始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以确认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的债权债务、合同执行、证件等情况是否与甲方承诺的相一致。在启动股权转让公示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章、簿帐等全部公司文件及物品进行相对集中,为确保法律性和公平性,甲乙双方对上述证照、文件、物品进行统一的专人共同管理。 3、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与乙方共同以乙方的名义在北京大兴开设一个临时的共管账户,乙方向该账户存入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行政登记部门将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同时乙方开始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4、截止公示期结束,未发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下,根据目标项目最终确认的成本价格,乙方支付甲方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并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后,甲方无条件同意将共管帐户中共管的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解除共管并由乙方全部收回。至此股权转让操作完毕,乙方拥有目标公司70股权。 5、截止公示期结束,如发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操作停止,乙方收回共管资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在尽职调查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审计费、律师费、人员管理费等)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付50。 6、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配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并指派专人完成工作,保证股权登记工商变更及时完成。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基准日为股权转让公示期开始当日,基准日前本公司股权转让和重组前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担保、抵押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追应诉等行为和责任全部由甲方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与乙方没有任何法律和经济关系。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将共同将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章、簿帐等全部公司文件及物品(以双方签订的文件及物品清单为准)进行共管。共管方式为乙方购买一个保险箱,甲方指派目标公司人员持有该保险箱的密码,乙方指派人员持有该保险箱钥匙,该保险箱的应急钥匙应放置于保险箱内共管。在甲乙方需要目标公司相关证件开展工作时,经双方同意后,对方将无条件地配合另一方的工作。 3、在甲乙双方完成目标公司股权交易,乙方取得70股权后(也即交割日),目标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有负债、担保、抵押等一切经济活动和法律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从基准日到交割日的过渡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须由甲乙方共同确认方可执行,并由甲乙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七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依法独立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并承诺对于甲方持有的股权享有完全处分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股权质押等权利瑕疵的情况,处分股权的事宜已经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完全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法律能力,没有涉及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任何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的或司法的调查、处罚、执行,并且不存在任何构成上述任何程序的基础和事实。 2、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一切合同、协议、文件、文书、资料均是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全部已经在本协议附件中进行了列示,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和作伪。 3、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交易结束,就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与 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第八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完全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法律能力,完全有权利和能力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内容,没有涉及可能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任何诉讼程序和司法调查程序,也不存在任何构成上述程序的基础和事实。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书、资料、文件和手续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的虚假和作伪。 第九条:目标项目公开出让 1、甲方承诺,目标项目经过招拍挂出让程序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持股的市XXX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取得目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取得价款不高于2。2亿(贰亿贰仟万元整)人民币。 2、如最终取得目标项目价款低于2。2亿(贰亿贰仟万元整)人民币,则乙方将最终取得目标项目价款与2。2亿元之间的差额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股权撤出约定 1、如公司成功取得目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则甲方将剩余30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保证乙方100持有公司股权。 2、如公司未能取得目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则甲方应退回乙方前期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并将目标项目一级开发收益按上述约定进行分成。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果公示期结束前出现重大问题,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条件另行商议。如因甲方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股权转让手续无法办理的39;情况下,则甲方将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的违约金。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出现除上述第 1、2款约定情形之外的违约行为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加以确认。 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内容和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法律性,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加以补充和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商定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成立的协议要约,具有法律性,条款内容涉及甲乙双方的股权收购方式和内容,形成双方的商业机密。为此甲乙双方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和涉及对方公司机密泄露给本协议双方以外的 第三方和个人,因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的,由泄密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事宜 1、为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机构备案(留存),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仅用于工商变更登记之用,不作为甲乙双方的履行依据,如内容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拾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北京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3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有公司(下称“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2)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3)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经过甲方股东会的批准; (4)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5)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该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每次收 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法的收据。具体付款期限为: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公司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转让股权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地点: 版股权转让协议4 出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称AAA)住所:(以下称BBB)住所: 上海XX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持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作价万元转让给AAA,股权作价万元转让给BBB。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为出让方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各方应该遵守协议各项内容,如违约应当友好协商处理。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留存一份,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手续。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投资总额币万元,实际已投资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二、保证甲方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6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目标公司概况 1、目标公司依法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全部出资到位,现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 2、股权结构: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拥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第二条:目标项目概况 1、目标项目位置: 2、总占地面积: 3、规划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 合作的方式和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交易,乙方有偿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甲乙双方商定: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步骤安排 1、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出具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清单,合同执行情况清单、目标项目相关批文、证件清单等附件,作为甲方截止协议签订日对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情况现状的确认和承诺。 2、同时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开始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以确认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的债权债务、合同执行、证件等情况是否与甲方承诺的相一致。在启动股权转让公示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章、簿帐等全部公司文件及物品进行相对集中,为确保法律性和公平性,甲乙双方对上述证照、文件、物品进行统一的专人共同管理。 3、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与乙方共同以乙方的名义在北京大兴开设一个临时的共管账户,乙方向该账户存入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行政登记部门将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同时乙方开始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4、截止公示期结束,未发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下,根据目标项目最终确认的成本价格,乙方支付甲方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并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后,甲方无条件同意将共管帐户中共管的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解除共管并由乙方全部收回。至此股权转让操作完毕,乙方拥有目标公司70股权。 5、截止公示期结束,如发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操作停止,乙方收回共管资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在尽职调查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审计费、律师费、人员管理费等)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付50。 6、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配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并指派专人完成工作,保证股权登记工商变更及时完成。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基准日为股权转让公示期开始当日,基准日前本公司股权转让和重组前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担保、抵押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追应诉等行为和责任全部由甲方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与乙方没有任何法律和经济关系。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将共同将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章、簿帐等全部公司文件及物品(以双方签订的。文件及物品清单为准)进行共管。共管方式为乙方购买一个保险箱,甲方指派目标公司人员持有该保险箱的密码,乙方指派人员持有该保险箱钥匙,该保险箱的应急钥匙应放置于保险箱内共管。在甲乙方需要目标公司相关证件开展工作时,经双方同意后,对方将无条件地配合另一方的工作。 3、在甲乙双方完成目标公司股权交易,乙方取得70股权后(也即交割日),目标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有负债、担保、抵押等一切经济活动和法律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从基准日到交割日的过渡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须由甲乙方共同确认方可执行,并由甲乙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七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依法独立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并承诺对于甲方持有的股权享有完全处分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股权质押等权利瑕疵的情况,处分股权的事宜已经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完全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法律能力,没有涉及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任何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的或司法的调查、处罚、执行,并且不存在任何构成上述任何程序的基础和事实。 2、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一切合同、协议、文件、文书、资料均是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全部已经在本协议附件中进行了列示,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和作伪。 3、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交易结束,就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与 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第八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完全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法律能力,完全有权利和能力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内容,没有涉及可能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任何诉讼程序和司法调查程序,也不存在任何构成上述程序的基础和事实。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书、资料、文件和手续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的虚假和作伪。 第九条:目标项目公开出让 1、甲方承诺,目标项目经过招拍挂出让程序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持股的市XXX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取得目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取得价款不高于2。2亿(贰亿贰仟万元整)人民币。 2、如最终取得目标项目价款低于2。2亿(贰亿贰仟万元整)人民币,则乙方将最终取得目标项目价款与2。2亿元之间的差额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股权撤出约定 1、如公司成功取得目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则甲方将剩余30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保证乙方100持有公司股权。 2、如公司未能取得目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则甲方应退回乙方前期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并将目标项目一级开发收益按上述约定进行分成。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果公示期结束前出现重大问题,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条件另行商议。如因甲方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股权转让手续无法办理的39;情况下,则甲方将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的违约金。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出现除上述第 1、2款约定情形之外的违约行为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加以确认。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内容和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法律性,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加以补充和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商定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成立的协议要约,具有法律性,条款内容涉及甲乙双方的股权收购方式和内容,形成双方的商业机密。为此甲乙双方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和涉及对方公司机密泄露给本协议双方以外的 第三方和个人,因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的,由泄密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事宜 1、为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机构备案(留存),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仅用于工商变更登记之用,不作为甲乙双方的履行依据,如内容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拾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北京签订。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7 转让方:深圳市x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让方:朱汉平(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x塑胶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x年8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投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实际投入人民币10万元。甲方占100的股权,已投入人民币10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应投资人民币30万元,实际投入人民币10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8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天内,按第一条条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质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份总价款千 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声明书,经公证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后,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其它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承让方: 年月日于深圳市宝安区 注:将相应资料填入,按格式打印一份,校对无误后,存U盘或A盘备份办公证时带来。排版:标题宋体二号居中,正文宋体四号,边距:上3cm,下2cm,左3cm,右2cm 版股权转让协议8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 备注:本合同适用于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义务与权利,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应当履行的义务。文件可直接编辑或打印,使用时请认真阅读下列条款。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其中甲方占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高交所)见证后生效。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9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受让甲方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1。2根据本协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该等协议股权。 1。3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万元。 1。4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当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 第二条交割和交割后续事项 2。1双方理解并同意,在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转让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办理完成该等变更登记手续且获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视为交割的完成,而完成该等变更登记且获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则为交割日。 2。2交割完成后,受让方按其在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2。3双方同意,为履行相关交割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交割。 第三条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3。1转让方系一名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必要的同意和授权。 3。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转让方或其关联方向受让方提供的一切有关目标公司或协议股权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或作出的一切陈述、保证和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之处。 3。3转让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不会构成转让方违反法律或违反转让方作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3。4转让方保证依法拥有协议股权,并对协议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置权,保证协议股权未设置任何第三方担保、抵押或任何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追索,并且依法律和有关授权可以合法地转让给受让方。 3。5转让方应尽一切努力依法办理或配合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各项报批、登记、过户手续。 第四条受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4。1受让方系依法成立的。 4。2受让方签署、递交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组织文件,不违反其已经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承诺或其他文件,也不会构成对中国法律的任何违反。 4。3受让方已取得签署及递交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和批准程序。本协议一经生效,便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税费和费用 5。1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行政收费,由双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5。2双方应当各自支付其为本次交易的谈判费用以及准备、签署和履行相关文件的费用。 第六条保密 6。1双方确认,一方自其他方取得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对于提供一方具有重要价值,但一方能够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6。2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讨论或透露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信息。双方应该遵守并促使其雇员、代理人或中介机构亦遵守保密义务,并促使相关雇员、代理人或中介机构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项无关的任何目的。 6。3双方同意,就与本协议生效有关的政府审批事宜和信息披露事宜,双方出于该等目的向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披露保密信息的行为不应视作对保密义务的违反;但双方在向政府部门报送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申请文件,均应按照本协议目的和相关约定进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7。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为追索或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9。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作为向有关机关报送的文件;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10 甲方(被并购方): 乙方(并购方): 鉴于: 1、甲方股东会已经同意乙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持有甲方的股权 2、甲方中转让股权的股东已经获得了法律上必要的批准和同意; 3、乙方董事会也已经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甲方的股权。 所以,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内容 1。1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 1。5。1e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 第二条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年月日,涉及的甲方资产以会计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2。2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2。3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收购步骤及安排 5。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提供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及责任 6。1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情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及责任 7。1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税费安排 8。1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救济 9。1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违约方应该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甲方应负连带责任。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协议变更、解除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己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情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可以对本协议内容作必要披露。 12。3双方可以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3。1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3。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应该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4。2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 版股权转让协议11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开发项目,项目估价为人民币亿元。乙方愿意将该项目10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乙方占有100的股 权。现乙方将其100的股权以人民币亿元转让给甲方。 、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 金额将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万元以方式汇入甲、乙双方设立用于接收甲方投资资金的共管帐户。余款甲方将按收购进度分期分批与乙方进行结算。 二、乙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甲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 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并于月内与乙方交接完毕所有股权。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甲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12 甲方:破产清算组(转让方),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受让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破产企业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写明破产企业名称)与于年月日合作注册成立了?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破产企业注入资金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自对方支付转让款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13 本股权转让协议书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并履行: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1、甲方于【】年【05】月【11】日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甲方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合法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2、甲方有意向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意向受让前述该等股权。 3、标的公司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实缴)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一、股权转让事宜及转让标的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该等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2、价款支付方式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 开户行: 户名: 三、承诺与保证 (一)为保证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甲方保证: 1、股权取得过程合法; 2、行使股东权利过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事实; 3、股权无抵押,也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股权的其他情形; 4、保守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为保证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四、股东变更登记 本协议生效且全部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项后日内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双方均应予以配合。 五、税费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该等损失,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八、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持一份,公司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版股权转让协议14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持有股公司(下称公司)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股国家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公司:指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条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股国家股中的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2。2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条件 3。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年月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30。 3。2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 3。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平的。 第四条保证 4。1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1。1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1。2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 4。1。3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4。1乙方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4。2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4。3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五条审批与登记 5。1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三(3)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0。05)的违约金。 6。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版股权转让协议15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有几个股东写几个人的)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受让方(乙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方均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股股东。现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持股比例为、持股比例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费万元(万元整)。 甲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人为:。 第三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等手续。 第四条双方确认,乙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公司股权不发生转移,仍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费后,乙方派人进入公司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维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如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损失、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共同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之一。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双方按清单交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交接的,公司资产发生贬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为公司的全部股权,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万元,对等的资产包括公司的设备、彩钢板房、土建工程。其余资产、负债由甲方20日内自行完成清理。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2、自本协议书规定的股权转让交付日起,受让股权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 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