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的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及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必备)土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由于经济建设及招商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马庄村曹庄组桃园地块用于招商项目建设,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租用土地地亩及金额标准: 根据徐州市徐政发【20xx】xx号文件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标准,每亩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7000元,乙方征用土地亩,(具体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甲方应得补偿、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二、补偿款安置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2、土地补偿款由乙方付给甲方财政,并开财政首款票据。 三、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甲方与该土地有关的权属及使用签订的合同自行废止。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干扰或影响该地块上的项目建设及使用。否则因土地使用原因造成的群众闹事、阻工等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及时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不得无故拖欠,否则支付2滞纳金,且由此引发的群众闹事、阻工等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甲方应积极向市政府争取用地指标,在用地指标允许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应享受新委发【20xx】xx号文件优惠政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费等费用全部付清后,该地块使用期限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遇国家涉及农民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等相关费用调整,标准仍按本合同执行。 六、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征用或交易,甲方不得再提出任何疑义,并保证其顺利征用或交易,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在今后的企业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该组村民。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土地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和管理 为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耕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全部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确定的国家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粮”和“适经济”的原则,充分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的产量效益。 第二条租赁区域和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位于成都,总面积约亩,四界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先交后用,一年交一次,三年议价一次的方式支付。租赁费前两年每年800元亩。下一年的租金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现金结算。到的租费是1200元年亩。三年的重新谈判不会涉及经营权的变更。 租赁期内,如乙方全额投资建设温室种植地,甲方不增加租赁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租赁费。具体的费用增加事项应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行使所有承包耕地的出租权和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破坏耕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4、根据租赁合同,应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租赁期限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和确定新的承租人。 6、耕地租赁期内,除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外,甲方是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7、维护乙方的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耕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若租赁耕地在租赁期内已改造为基本农田,且改造形成的电网、水利设施等全部资产由乙方投入建设,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2、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耕地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耕地不得转让。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耕地优先继续租赁。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实施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和退化,不越界经营,不乱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标准化企业法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运营应当按照区示范农场的标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违约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转让耕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国家、自治区、行政区域耕地管理政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办理相关企业标准登记手续的,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收取已付保证金10的违约手续费。 6、若乙方两年内未达到区内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每年租金将比正常标准高30。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7。3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7。4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晋宁县(小寨村望鹤山)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北临;西临;东临。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租赁期限共计5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11年5月30日前支付元,2012年8月1日前再支付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独立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协议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180000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务必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忙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带给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带给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状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职责,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状况。 参考条款:甲方收取租金时务必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能够拒付。 土地租赁合同6 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该土地面积约为亩(见红线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租期定为,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足年,其中建设期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租金)。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该土地租期(只计收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五、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费100归乙方,后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停业补偿费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50分享。 十三、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65000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就XXXX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条款变更内容 (本条内容项下分款列明需补充或变更的条款内容)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8 甲方(原宅基地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 乙方(现宅基地租用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现甲方同意将位于地段面积为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以双方签订日期开始),其四至图(村委红线图)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附图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同时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清租用费给甲方,共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其中费用包括村委规划费和宅基地配套费用) 二、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给乙方永久使用后,除了与本合同产生法律责任外,宅基地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由于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土地租用,如以后政策有所变动,允许以乙方名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又或者可以宅基地过户的,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名作实为准,甲方五日内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租用期间所有费用总金额的50违约金。 四、甲方隐瞒该宅基地已知现存争议、共有、现租、抵押、已查封造成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宅基地的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并向乙方支付宅基地使用权租用总金额50违约金和地块内乙方已投资所有费用金额的二倍违约金。 五、甲方依约履行合同后,如乙方以后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第三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将原租用协议重新与第三者签订,租用协议签订与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六、乙方受让后,要在宅基地四至图范围内建房,甲方无权干涉。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有碍于施工的因素以保障施工正常运行。 七、在不涉及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如乙方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所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地征收,乙方必须服从,该地所有补偿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及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地征收不予补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无需退回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给乙方。 九、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后,在使用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则按甲方反悔现时当地房地产小区最高商品房2倍价格赔偿(按整栋建筑物的投影面积计算)和退回租用地的租金给乙方,付款完毕后原住宅地(四至图)及整栋建筑物的使用权和设施立即无条件归甲方,与乙方无任何关系;如乙方反悔,甲方不用归还租用金额。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由XX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名(注:凡是手写处均按手模)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签名人手指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签名):(签名人手指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土地租赁合同9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面积共平方,合计亩。 二、租用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月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潜水船合同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住所:省市路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乙方:(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住所:省市路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鉴于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号《》,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共宗,位于、等个省市,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合同租赁范围。 1。4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算。 2。2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赁用途 3。1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2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条租金及税费 5。1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大写)(币种:),(小写)(币种:)的租金。 5。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3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作相应调整。 5。4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月季度半年年)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5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月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a)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6。2甲方的义务: (a)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b)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c)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d)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e)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f)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a)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b)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2乙方的义务: (a)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b)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订立合同。 (c)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f)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续租 9。1租货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9。2继续使用宗地,应在宗地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9。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第十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合法拥有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b)甲方同时保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任何抵押。 (c)如果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致使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法实现或者遭到其他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而乙方此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d)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e)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f)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g)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权,但应按有关规定及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10。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8。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1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12。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4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 12。5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12。6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币元(大写:)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12。7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8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使用权超过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12。9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3。1双方均有权解除: (a)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b)因不可抗力,本合同已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没有意义,双方均有权解除。 13。2甲方有权解除: (a)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b)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欠交租金年以上; (c)乙方利用有关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时。 13。3乙方有权解除: (a)由于本合同生效以后国家有关立法的变动,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b)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延迟交付土地使用权年以上的。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应适用国法律并应根据国法律解释。 14。2甲、乙双方如果因履行和解除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4。3若双方在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此条款与本条14。3条款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 第十五条其他规定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5。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5。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5。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5。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5。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视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六条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圆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以文书写。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该等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本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17。5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他文本报有关部分备案核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1 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赁房屋的经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 乙方租赁。(楼层大厅)仓库是。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到。免租期从到。开始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按(一年半年季度月)支付,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货币order);第一笔租金应在支付,第二笔租金应在支付。 第4条保证金 保证金是双方约定的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保证金。如果乙方支付保证金,甲方将按当年市场租金总额的25作为整个市场相应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提取和返还请参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公共责任险、火险 乙方的自保范围是。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治安、消防、卫生、电力、营业时间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和整改,直至单方面解除合同。 3。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和运营条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 4。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应进行业务管理,以维护和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等级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和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关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物业管理应当在市场内进行,并负责市场内‘安全防范措施和运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和租赁房屋)的管理和维护;审核并监督乙方装修;水、电、气、空调、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和系统的管理、维修和保养;清洁管理;安全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确保每年的广告费用不低于市场的年租金总额。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经营。 3。经营活动应当按照约定的目的进行,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购票、领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按期支付租金,承担运营产生的一切税费。 5。市场上的所有设施都应该得到合理的照顾和使用。如需变更,甲方应取得甲方同意,造成的任何损坏也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应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非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营业执照不得出租、转让、出借或出售。 8。甲方应提供甲方要求的本人或企业的备案材料。。 9。在建筑立面和建筑内部非乙方租赁房屋内发布广告的权利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非法经营被有关行政部门吊销或收回营业执照。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网站,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 3、利用网站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总共为《时报》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房屋。 6。逾期未支付的租金。 7。违反融资融券协议的相关规定。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几天未在开展业务活动。 9。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如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达成一致后办理租赁注销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少相应的租金,并退还押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水、电等市场场所或经营设施,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相应租金予以降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约定投保,导致乙方相应损失未得到赔偿,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则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双方原因导致场地不适合使用或租赁,甲方应降低相应租金。 场地无法恢复的,本合同自动解除,押金及利息返还。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以下方法适用于租赁续约: 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续租。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甲方未在租赁期满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同意续签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确定,租金标准与本合同相同。 2。租赁期满,乙方未违约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该房屋的权利。如果乙方无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应决定是否续租。 第十二条归还租赁房屋 如因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未能续租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终止后的天内将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如乙方未按约定归还,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失败,应采用以下方法(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果场地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发生变化,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2。其他。 第15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签订 第16条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面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是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国家法律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更好的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适时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方愿将高速路以北,洛孟路东侧土地段租乙方做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为段,合计为亩,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租赁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亩每年斤优质小麦的土地租金,(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折合现金兑付各农户)以后每年的月日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罚滞纳金5,40天内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并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属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根据本地区企业占地付费情况随行就市,进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买卖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五、在协议执行期满前6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租与不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如乙方不愿继租,则由乙方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达到可耕标准后方可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若与甲方 村民发生纠纷,甲方应配合乙方协助解决。本协议不应以法人变更而解除。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土地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引发的补偿款项,甲方的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该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搞好干群关系,增进团结,乙方在投入正常生产后应给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每亩地一人)所需员工本组村民优先录用(不含技术工)。 九、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村委会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3 甲方:重庆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倾倒管理,配合轨道交通建设的弃土消纳,根据北碚区及重庆市北碚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土地租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北碚区歇马镇石盘村观音岩组。 第二条、用地面积 总面积约平方米(约亩),其界线详见双方核定认可的规划红线,该土地为性质为重庆轻轨建设施工用地,地形为沟壑,需大量填方,目前甲方已完善土地征用手续,权属为甲方。 第三条:使用期限:年,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长使用期限,乙方应在前述使用期限期满之前至少壹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第四条:租用用途及收益:乙方负责筹建建筑垃圾消纳场,接受轻轨六号线建设弃土消纳倾倒和城南片区建筑垃圾倾倒。收益按碚府办发〔20xx〕3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使用期间,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使用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土层结构及影响轻轨建设,建筑消纳场投资及设施建设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投资遵循“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土地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在土地使用期间,水、电由乙方自行搭接,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使用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土地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使用,则续签使用协议。如协议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协议后,乙主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土地内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土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利用承租土地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社员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甲方自愿将位于村的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用途使用,该田地总面积为亩(具体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记卡为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时间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亩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从第年起每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年内缴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归集体所有。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市镇村组约亩土地、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河塘租金按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月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市镇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市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