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产品合同集合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合同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配送甲方货物的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方式和内容 1、乙方按照甲方的调度,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客户的需求,把配送货物卸载至指定区域。 2、乙方负责将当天承运货物的货款全部结清,并于当天将所有货款如数上缴甲方指定财务人员。 二、承包计费方式及结算方式 (一)计费方式 1、甲方按照货物配送至各县(区)不同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若需配送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区)的,以出发地至该次最远距离县(区)核算【具体至各县(区)的运费标准附后】。运输费用包括乙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二级维护费、年检费、营运税、人力成本、车辆损耗费等所有费用。 2、凡配载运输到各县(区)分销商的货物,需乙方自行卸货的,甲方每车按60元标准支付乙方卸货费。凡整车运输至指定工地毋须乙方自行卸货的,甲方毋须向乙方支付卸货费。 3、乙方在货物送达后须当即代收货款,甲方按实收货款的1比例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4、乙方在九江市市区内为甲方去物流公司接收货物,按管件每袋(每箱)2元的标准收取运费。乙方满车从甲方仓库盘货到甲方华东、四厂、顾地门店,按60元每车的标准收取运费。 (二)结算方式 经甲方与乙方共同核定后,甲方须在次月10日之前将上月应付配送费用足额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于每日下午16:00前,将出车通知单(需包含装车的时间、数量及货物相关情况)交由乙方签字确认,以便乙方合理安排。 2、甲方需要变更接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配送,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离开起运地点发运后,若甲方提出变更要求,须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3、甲方须向乙方准确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货物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若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致使货物被冒领,由甲方自行负担责任。 4、由于甲方提供错误的收货单位、收货人等发货信息,造成发货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货物改发到指定的目的地,但是甲方必须承担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 5、甲方保证乙方每车每月运输货物24车次(共台车),若甲方不能保证乙方每月每车达到24车次,甲方按每车次60元人民币标准补助乙方。因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需停止运营,则不对乙方予以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的。装车通知后,应按甲方需求及时安排车辆。需当天下午装车的,必须在当天下午16:30之前到达甲方指定仓库。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足额安排配送车辆,甲方有权自行租赁其他车辆,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必须于每日下午16:00之前,于甲方指定地点签收出车通知单。 3、乙方为甲方运输配送货物,不仅要按甲方要求运输配送到各县(区)所在城区的指定客户,还要按甲方要求把货物运输配送至指定县(区)指定乡镇的客户。乙方在运输配送至相关乡镇客户时严禁向客户另外收费(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的运费标准已包含了配送至乡镇客户的运费)。 4、乙方在为甲方承载货物时,必须将“货运单”随车一并发走,便于甲方指定的接货人核对所接收的货品状况,以避免因此造成漏收、错收货品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乙方应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货物不损坏、不丢失、无污迹、不淋湿,保质保量地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其它地点,应无偿将货物运至甲方规定的接货点或收货人。如果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错运错卸货而产生丢失、损坏现象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力或未验明取货方身份被人冒领,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对外包装完整而内装货物短少不承担责任,若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致使货物丢失、内少,乙方须承担全部损失。 8、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淋湿致使包装破损而货物未损坏的,须承担包装及加工的全部费用。逾期未按时到达致使客户拒收货物的,甲方不承担此次配送的任何费用(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由乙方负责自行将货物卸载至甲方指定仓库。若损坏、丢失、被人冒领的,由乙方按零售价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收取所配送货物货款,必须在货物卸载之前按货物单据把货款足额收取到位后方可卸载。若客户不能付现,须立即请示甲方并按甲方意见办理。(如未能收到货款,必须带货返回,否则由乙方按实价将货款赔偿给甲方) 10、乙方必须配合和遵照甲方的配载计划装载货物,会同甲方做好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的点验工作,并敦促甲方做好不同客户的分类贴标工作。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法车辆进行运输,并对该运输车辆进行投保,在配送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凡因无证运输、无保险运输、行车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以及一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在收取货款或卸载货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货物配送操作规范。凡有客户投诉乙方现象,由甲方视具体情节对乙方作出裁定处罚。 四、管理与运作规定 1、装车完毕后,甲方开具“销售日报表”和“货运单”,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一份交甲方财务存档,一份留乙方作为结算运费依据。 2、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须按每车万元(大写)人民币标准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到期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3、乙方应于当天下午18:00以前将货款交予财务部指定人员,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甲方同意后将货款交予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于当日将所收取货款全部足额交给甲方指定财务人员,甲方按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若乙方有恶意截留货款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属于经营合作关系,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对对方运营管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6、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特殊约定。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用户手册配置、使用、安装并维护本合同项下采购的产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导致乙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产品交货及验收 1。乙方供货时须按报价单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时甲方应对合同约定产品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收货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产品所需的系统调试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非标定制产品的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报价及结算 1。乙方所供的产品价格依据所附报价单执行。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全额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延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收回产品并要求甲方支付30违约金。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收货给乙方造成损失。 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 第六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质保维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个月。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甲方如有需求或询问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指导。 第七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并要求甲方更换合格产品。 2。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标的物型号、数量为准。 3。报价单及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国蓄检 受检单位: 委托单位: 检验分类a()b1()b2()c() 检验目的: 样品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样品数量: 抽样单位: 样品编号: 检验要求 执行标准: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检验结束后残样是否取回:是否 其它 检验费用: 付费方式:现金转帐 收费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Email: 委托人: 年月日 经办人: 年月日 主任审批意见: (公章) 注:1)a类、b2类检验由办公室直接下达检验任务通知单进行检测。 2)b1类、c类需经评审后,方可由办公室下达检验任务通知单进行检测。 产品合同篇4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辽宁北辰窗业有限公司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物 第二条:定做物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封存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做物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具体原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双方确认的附件内容为准。 2。甲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要求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充,乙方应当在1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换或补充完毕,否则甲方拒绝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更换,。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提供定做物相关的洞口尺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当在收到定作物等相关资料后遵照甲方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定作物的风格设计图纸及加工尺寸表、门窗加工用料优化单、生产下料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需在两天内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甲方在定作物加工期间,发现乙方的门窗风格设计图纸、加工尺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2日内回复,出具修改意见。如甲方在2日内未得到答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图纸设计、下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图纸、下料单、优化单。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必须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一经查实,乙方留存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无论是否投入使作或是否创造经济价值,乙方均承担违约金。 6。乙方必须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等任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暂定总价款为元,总价款包括由乙方包工、包原材料、包税金(17增值税)、包制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如在价格增长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给付甲方违约金。 2。合同预付款为元。进度付款按批次进行。甲方每次提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次对应价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先行提货并顺延付款时间。 3。付款均以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所有结算款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地址及账号汇出,甲方不得对工程现场现金结算。 4。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当提供金额相同的正式商业发票给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甲方指派专人驻乙方厂内,协助乙方进行定做产品的加工、检验、提货相关工作。如乙方在定作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重新更换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造成合同延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90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并以其检验结果为确定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提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所需要的订货批次、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制作通知,乙方应根据该通知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按时向甲方供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工厂,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每次提货甲方应以书面盖章或签字为准。 3。原材料到加工厂内卸货和定作物在加工厂内装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包装要求 1。包装要求:型材贴膜不破坏,整体缠绕保护。由于包装不合格导致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赔偿被拒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两倍。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原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定作物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5天不能交付,视为乙方不能完成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数额为不能交货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30,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需将甲方未加工制作部分的原材料全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任何阻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使乙方设计的更符合甲方的生产要求。如乙方所交定作物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承担补正之责任,乙方拒绝补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部分所涉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补偿乙方已发生损失并支付乙方解除部分10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按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产品合同篇5 供方:分配号: 需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1。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产品质量()数量(吨)单金 名称锰铁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 价额 块粉块粉 接上表 分期交货量(吨)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2。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他损耗不负责任。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允许含水分。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30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30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4。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猛、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5。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规定执行,富猛渣按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7。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承付滞纳金。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任选一) 9。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章):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产品合同篇6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年度农产品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名、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地点: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收购价格: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收购时的市场价格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收购办法: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交货。交货时,乙方的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收购地点: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由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每天结算一次。 第七条生产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并进行档案记录,努力提高产量和质量,并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种植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管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法本协议或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应该按协议标的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约定的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免责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核实后,免除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