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 推荐度: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推荐度: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推荐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推荐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定期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期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期合同篇1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元整。? 第三条前述赠与自年,计日,时至时止。? 第四条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如乙方疏于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定期合同篇2 室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甲方将享有出租权的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加罗公路336号室房屋及(以下统称“该房屋”)租予乙方;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查看为准)。 2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3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告知乙方该房屋的权利状况和权利限制状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金 1。该房屋暂不确定租赁期限,甲方因需要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及时返还该房屋,本条款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免费元(大写:免费) 3。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房屋保证金RMB500元 4。本合同解除、终止时,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该房屋返还,甲方应及时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情形,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剩余金额(若有)及时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 1双方定于20年月日前(含当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该房屋的交付标志为甲乙双方签署房屋租赁交接书或类似文书。 2。乙方保证依照交付房屋的现状进行使用,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及现有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重结构及现有管道 结构)。 3。乙方正常使用后,发现除乙方自行装修、改建部分外的其他部分有损坏或故障,若在保修期,由乙方直接代表甲方通知开发商或开发商授权的物业公司进行修复;若已过保修期,由乙方直接向物业公司或其他修理部门保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房屋返还 1双方同意,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乙方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2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 2乙方在搬离该房屋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 第五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乙方因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或因乙方(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装修承包商、乙方员工等)之原因致使该房屋毁损、灭失,造成甲方或和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及其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对物业的正常管理; 3。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在嘉定科创大厦内进行商品或广告的展示、派发任何宣传品或向顾客介绍、推销业务; 4。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专业公司对部分物业进行专项管理,乙方应接受、服从管理; 5。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该房屋内的财物。不论甲方是否在嘉定科创大厦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该房屋及其内之财物的安全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无权以该房屋内部财物的失窃或被破坏为理由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赔偿;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营业执照载明之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甲方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6。乙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清洁,注意用电及燃气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甲方将不定期的进行监督及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完全、严格的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7。乙方应制定并采取适当的安保措施,以维护承租区域的秩序;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包括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违约责任 1。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增建、增设、改建或及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甲方如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做出处理的,在甲方没有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并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下,乙方应补足或重新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补缴履约保证金书面通知7天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系甲乙双方逐条协商而成,甲乙双方充分了解本合同每一条款的内涵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 2。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签章: 地址:地址: 定期合同篇3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部门负责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 第八条对于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元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为元月。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当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处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部门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定期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1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1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2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 第3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5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6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7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8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5、劳动报酬 第9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10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101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103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05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06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107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8、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108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9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0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210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2101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0、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当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2103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10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105条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定期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1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1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2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 第3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5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6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7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8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5、劳动报酬 第9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10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11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12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13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4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5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6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17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8、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18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9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0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20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21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0、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22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23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定期合同篇6 合同编号:123028 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 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鉴证日期:年月日 定期合同篇7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