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合同 推荐度: 农作物种合同 推荐度: 农作物种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农作物种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作物种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作物种合同篇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第三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2 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3 卖方:合同编号: 买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主要栽培技术要求: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结算方式、期限: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 卖方签字: 盖章: 买方签字: 盖章: 农作物种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 名称 品牌 商标 生产规格 等级 单位 计量单位 数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其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作物种合同篇5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癣加工、分级,用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交货地点为。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年月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农作物种合同篇6 供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月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7 供方:合同编号:地址:合同签订地: 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需方: 地址: 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3、如果属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三、需方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年月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 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2、需方应确认本合同中各品种已在当地经过试种,并适应当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供方标签所书品种特征和栽培要点仅供参考,需方须因地制宜种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5、由于种子是有生命物质,发芽率会随时间或不当储藏而下降,供方标签所注质量指标仅在复检期内有效,需方(或种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种前)应进行发芽率实验,以确保合适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发芽率下降,应加大播种量。6、由于各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不同,品种表现可能有变化。供方仅对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四项指标在复检期内负责,该四项指标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责任。八、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封存样品协议书 1单位购康地种业公司种子公斤。按照国家标准GBT35432,由供购双方共同抽取规定重量的样品,该样品具有代表性,并是双方认可。 2样品一式二份,双方共同对样品进行封缄,并填写以下内容: 样品编号。 封缄单位、康地种业公司。封缄日期。封缄人。代表种子数量公斤。 封缄时把样品种子装入规定的封样袋内,封好后如不启封,无法把种子取出。在封样袋上签名、盖章。 3双方将封存样品在适宜条件下(低温、干燥)下保存一个生长周期。此封缄样品可作为质量纠纷供检样品,是复检或仲裁检验的依据。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8 合同编号:131498 预约方: 承约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产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1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2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