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设备合同 推荐度: 融资租赁合同 推荐度: 融资借款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机器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推荐度: 设备融资租赁的简单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融资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融资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融资合同篇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有借款需求,乙方有投资需求,丙方具有相应的融资中介服务能力、。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下,通过丙方的融资服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借款事宜以及丙方居间报酬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乙丙双方投资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丙方提供投资服务,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 第三条具体委托事项: 3、1寻找潜在借方; 3、2与潜在借方协商谈判; 3、3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全程跟踪服务。 第四条投资条件。以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第五条协议目的:乙丙双方密切配合,丙方帮助乙方顺利完成投资。 第六条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第八条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已方不可以不可撤销委托;一旦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乙方即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给甲方发放借款。 第九条乙方委托丙方对借款资金实施全程监管 二、甲丙双方融资服务协议 第十条甲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服务,丙方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具体委托事项: 3、1寻找潜在贷方; 3、2与潜在贷方协商谈判; 3、3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程跟踪服务。 第十三条借款期限:2个月。 第十四条融资条件。以甲方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密切配合,顺利完成融资,甲方取得借款,丙方获取服务报酬。 第十六条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及甲方与借款出借人之间的借款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十七条协议性质:不可撤销有偿委托代理协议。 第十八条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视为丙方已向甲方移交工作成果。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鉴于出借人已委托丙方对借款资金实施全程监管: 19、1甲方接受丙方对借款资金使用实施监管。 19、2甲方对出借人违约无条件视为违反甲丙之间的融资服务协议。 三、甲乙双方借款协议 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借款用途。周转资金。甲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四条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 2、利息计算 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按借款月结息和付息,以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为结息日付息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结息日付息日。 4、罚息。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归还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 利率计收复利。 第二十五条借款条件:已办理完相关协议公证抵押质押手续;甲方已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承诺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二十六条借款的发放。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发放借款。 1、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户名:;账号:)内。 一旦乙方将相应款项划入甲方所提供的账户,乙方发放借款的义务就履行完毕。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据给乙方。 2、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直接将实物现金交付甲方。 第二十七条还款 1、甲方以下列第(2)方式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本 2)按每月偿还利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3)按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 2、按月偿还借款的,甲方应自发放借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 如借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二十八条提前还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当提前还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违反本协议资金使用用途可能损害乙方利益; (3)甲方偿还能力下降,可能影响还款; (4)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协议目的不能实现; (5)担保人丧失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或抵押质押物毁损灭失导致乙方担保权受损,并且甲方不能提供能使乙方接受的新的担保人抵押物质押物; 2、提前还款事宜。甲方应当赔偿或补偿乙方相应损失,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九条担保。为确保履行借款及利息偿还义务,甲方自愿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担保,详见担保协议。 第三十条费用。因本协议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因协议订立、履行、实现乙方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若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整体或债权债务单项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按照本协议载明甲方的任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即可;承接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有权代替乙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就本协议项下纠纷以该第三方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3、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公证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公证后,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者不适当履行协议义务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公证并非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借款协议生效 1、甲乙双方借款协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生效: (1)已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2)乙方支付第一笔出借款。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2、甲乙双方借款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服务报酬 第三十四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借款人甲方负担本投融资中介服务合同的服务报酬 第三十五条甲方按月支付借款金额的2、5给丙方作为服务报酬, 第三十六条甲以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在甲方按月支付借款利息的同时支付;如果出借人同意给予甲方展期,那么在展期内,甲方仍应当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借款利息的同时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如还有展期,依照此办法处理。 (2)在甲方首次收到借款之日一次性支付。如果出借人同意给予甲方展期,那么在展期内,甲方仍应当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为展期的第一日一次性支付整个展期的服务报酬;如还有展期,依照此办法处理。 (3)其他: 融资合同篇2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融资合同篇3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融资利率为月利率。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合法资格证明。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出资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出资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5、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6、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两日内支付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每一笔资金到位的七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按本合同列明地址或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邮件等,自发出之日起24小时视为送达,向对方不得以未收到提出未送达抗辩;任何乙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地址或联系方式未变更。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融资方确认书甲方确认乙方已经根据双方签署的《融资居间合同》为甲方提供出资方,乙方承诺按居间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月日 融资合同篇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11)根据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个日历月,即自19年月 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个日历月,即从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大写),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帐号为:。(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按下列第()种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担保 (51)甲方同意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合同的代理监督 (61)甲方委托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的附件 (81)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表; 附件二:宽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租金偿付表; 附件四:经济担保书; 附件五: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 附件六:租赁物件保险单 第九条合同文本及生效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融资合同篇5 甲方(租赁公司)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品名 规格 数量 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及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代表:年月日 乙方:(章) 代表:年月日 担保单位:(章) 代表:年月日 融资合同篇6 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币元整(RMB)。 2。贷款用途:。 3。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5。贷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日内。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年至年的月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年利息,年月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协议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贷款交付甲方。 甲方的义务: 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未按协议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协议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 第四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2)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前,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融资合同篇7 编号: 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元,应于每月号前交入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cif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份 b。发票份 c。装船单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份。 6。货到港后,承租人要委托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名技术员到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设备租给承租人: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装船日期: 月租金额: 制造厂名: 型号: 单价:元 租金总额:元 租金支付条款:。 融资合同篇8 摘要:融资租赁被誉为“朝阳产业”。它是一种具有融资与融物双重职能的新型交易,兼有融资、投资、贸易的功能。虽然融资租赁具有许多优势和便利,但是这十几年来在我国的发展并不理想。出租人主体资格存在“双轨制”严重影响了它的发展。文章从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出发分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 关键词:融资租赁;出租人主体资格;双轨制 一、现状及影响 融资租赁交易是指其中一方(出租人)按照另一方(承租人)的规格要求同某个第三方(供货人)订立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出租人按承租人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认可的条件取得成套设备、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且同承租人订立一项协议,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涉及三方当事人:供货人、出租人、承租人,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枢纽。一方面,它既是买卖合同法律上的买受人;同时,它又是租赁合同形式上的出租人。从法律关系上看,联系供货人和承租人的正是出租人。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交易实务中,在关于“出租人”的资格取得,即融资租赁业务准人的规定上,存在所谓双轨制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审批管理体制,对投资主体不同的融资租赁公司存在不同的监督体制,双轨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一)融资租赁公司现状 我国存在两种性质、三类租赁公司,即:金融机构类的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金融机构类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 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目前,金融租赁公司16家;有4家公司从市场退出,有2家公司停止正常经营,正在实施重组;后者主要指近100家财务公司、近100家的信托公司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融资租赁业务。 2经商务部(包括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租赁公司。截至20xx年底,共有49家,其中47家正常经营。 3经商务部和各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内资租赁公司。全国约有8000~1万家。 (二)监管的差异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多头管理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对作为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和管理,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承担对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和管理,原国内贸易部承担对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的管理。虽然有三个政府管理部门参与管理,但至今为止未出台统一的机构管理办法。 对于两类同样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在监管上的差异太大。由于原人民银行将租赁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各项监管指标要求较严格,对其资产负债比例也有详细要求,如注册资金数量、对资本总额占风险资产的比例、同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比例、流动资金贷款、长期投资、租赁资产、拆入资金及对外担保比例等都有具体规定。而对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除了资本金要求外,仅对资本总额与风险资产的比例有所要求。甚至,自从我国第一家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以及《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当局还不曾对哪一家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实施过哪怕仅仅是关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这十分不利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影响 1行业管理上的分散局面带来市场准入没有统一标准。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5亿元人民币,在同时从事本外币业务的情况下,最低注册资本是约9。15亿元。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000万美元。内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公司成立时间分别为4000万~17000万元不等。 由于中外资投资人在市场准入待遇不统一,造成“外松内紧”的格局,许多内资租赁公司对此颇有怨言。这是我国租赁立法过程中呼声最高的一个问题。 处于修改完善中的《融资租赁法》草案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将统一为8000万元人民币。但仍然存在较多争议。 2不平等竞争。由于多头监管,政出多门,政府相关各部门导致了只顾各自利益,相互推诿,对中国租赁行业所遇到的问题缺乏统一协调的力度,使中国租赁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导致行业发展处于无序竞争的被动局面。 3资金来源不稳。由于我国对租赁业在资金上实行过度监管,整个行业缺乏稳定资金来源,发展力不从心。按现行有关规定,租赁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十分有限,基本上仅有自由资金、银行贷款,不能吸收社会法人存款,不能进入货币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可能性几乎没 融资合同篇9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电挂: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项的规定。 。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根据本条第、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租赁物件在附表第()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不按本条第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作为第八条第款第()或()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乙方将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至第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虽然甲方采取前款()、()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租赁期满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项和第()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 融资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自主的或者协助甲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促成甲方与投资商最终达成融资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副总经理的身份对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但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从事本协议约定的融资事宜。否则,甲方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取得的融资,视为乙方完成的融资额度,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报酬; 4、乙方的服务仅限于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促成融资协议,并非对甲方和投资商的资信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或担保。 二、融资要求 1、融资地域:不限地域; 2、融资对象:法人、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一切合法的主体均可成为融资的对象; 3、融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合作等任何可以引进投资的方式;以股权形式融资的,投资商最高持股比例可达 4、融资额度: 5、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三、甲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以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或者提供加盖其公章的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具体形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及时提供或出具; 3、甲方应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业计划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4、在乙方与潜在投资商进行洽商的过程中,甲方应当根据具体的融资方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其最优惠的真实的交易条件,以便于乙方能最大限度的促成融资; 5、其他融资过程中必需的或者投资商要求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四、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顺利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服务期限至融资协议签订时为止;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推荐的任何一个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在接触过程中超过约定期限,则服务期限自动顺延,至无任何一个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时为止; 2、所谓实质性接触,是指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就融资方式、时间、数额等实质性条款展开协商、谈判或者其他沟通交流; 3、本协议服务期限是指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并非本协议的存续期限和乙方要求支付佣金的期限,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只是不再提供融资服务,并不影响乙方的其他合同权利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 1、如乙方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报酬: 按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给予乙方占甲方公司总股本的股权; 2、上述的佣金,甲方应当在达成融资协议后日支付给乙方;股权应在达成融资协议后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所谓达成融资协议是指甲方与投资商在融资协议上签字或盖章; 4、鉴于乙方为个人,甲方支付报酬时乙方无须提供票据。 六、税费的负担 1、乙方因取得本协议项下的报酬而产生的税款,由乙方自行依法缴纳; 2、乙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而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考察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文件、资料或者与投资商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给乙方或者提供给乙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所有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 2、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以及将来签署的融资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 八、补偿条款 1、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数额的经济补偿; 2、如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年内,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又达成融资协议的,则鉴于乙方的付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数额的经济补偿。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报酬;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 8、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2、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接触; 3、努力与投资商洽谈,向投资商争取取得好的投资额度及融资条件; 4、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5、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6、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报酬。 十、保密责任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 2、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xx违约金; 3、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或者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则自应支付之日或者应办理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数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