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合同 推荐度: 装修定金合同 推荐度: 买卖房屋定金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 推荐度: 二手房定金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选定金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金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定金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定)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2 甲方:(卖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定)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XX年XX字第XX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定金合同篇4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市区(县)路弄号室共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计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5 甲: 乙: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甲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宗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愿意将自己下坝里的自留地二份宗地,有偿转让给乙方使用,宗地面积0。6亩(400。02)。有偿转让金为280000元亩贰拾捌万元,具体面积确定以誊改正式协议书时实际丈量为准。 1、为了双方转让顺利,合作成功,双方在商定转让价格后,由乙方先付该地转让定金5000元伍仟元整,待乙方将转让金筹备齐后一次性交付甲方,并实际丈量。定位,签约正式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乙方筹款期为二十天,从交付定金之日起计算。 2、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随意抬价或转让他人,否则属违约行为。 3、乙方在二十日内不能按时交付转让金,延误甲方的转让期,属乙方违约。 4、待乙方在二十日内交付全部转让金时,已交付甲方的5000元伍仟元定金应合并在内计算。甲乙双方并与村委会及相关人员誊改正式协议,此协义则即日废除,以正式协议为长期有效的法律依据。 5、违约责任:上述协议条约双方自觉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否则得赔偿对方伍万元违约金。 6、本协议经甲乙丙三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指印): 乙方(签名。指印): 丙方(签名。指印): 年日月 定金合同篇7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和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篇8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以下筒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于市区的房室厅平方米卖于乙方60年,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千百元正()配套费,摩托车位个,共计。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正在基建,现先收定金封顶收,交房还清金额。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约,除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卖房定金合同 卖房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卖房定金合同卖房定金合同 联系方式: 证明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9 卖方::住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预订方:联系电话:住所:邮编:证件名称:证号: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预订方向卖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预订方预订区街(路)号《》项目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卖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卖方定于年月日交付给预订方。 第二条预订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元,预订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预订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预订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订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预订方于年月日前到与卖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预订方未与卖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卖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卖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全额返还预订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双倍返还预订方已支付的定金:1、卖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2、卖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3、卖方未告知预订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第八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预订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第十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卖方:(签章)预订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10 甲方(卖方): 通讯地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通讯地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1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2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甲、乙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乙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本定金合同内,甲、乙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