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优选)车辆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租赁合同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处理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处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的精神,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双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租赁车辆及其期限: 1。基本信息:型号:,牌照:,数量:。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期间如需更换租赁车辆,由双方协商确定,租赁费用及要求不变。 二。租金和费用 1。租金和费用标准 (1)从 (2)从 2。加班费用的计算 以上加班费按半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次使用车辆(离车),以乙方人员和甲方司机确认的使用时间为准,计算加班时间和费用。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7:30至18:30(周六车辆可在家中袖手旁观,无需特别通知)。通勤不包括加班。在某些情况下,乙方可能会要求提前或延迟使用车辆(例如公司的集体活动和高管的日常接送),但日常计算仍以小时为基础。加班不包括在这段时间的车辆使用中。 3。付款方式 喷嘴方应在每月15日前与乙方核对确认每月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使用前的月租金和加班费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账户信息: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3。甲方应随时保持租赁车辆的完好、可用和整洁,并确保各种行驶证和相关手续齐全有效。 4。甲方负责道路养护费、车船使用费、车辆附加费、年检费、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盗窃险、第三方责任险)、维修、违章罚款及车体本身发生的一切费用。 5。甲方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各种理赔手续。 6。租赁期内,甲方保证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7。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任何大修、零件更换、交通事故处理、司机学习、病假等事宜。,并向乙方提供相同规格的临时司机或备用车辆。如果在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未能提供车辆,租赁费应每日停止,并相应从租金中扣除。 8。甲方应与其提供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如果甲方人员因服务需要佩戴乙方标识,并不代表该员工被认定为乙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其工具和其他财产。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或其人员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享有车辆使用权。 2。乙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过桥费用和正常使用产生的停车费。 3。租赁车辆驾驶员由甲方派遣,工资、餐费、出差加班费由甲方支付,甲方派遣的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和日程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应提前两天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以便甲方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有缺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4。租赁车辆用于办公和家庭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或争抢使用。乙方应爱护车辆。如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结束后按时归还租赁车辆使用权。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租金为每日每月租金次;36512月计算。 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一个月的车辆租金。 3。任何一方如欲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书面签字后方可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或补充后形成的文件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车辆租赁合同2 合同签订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物: 华晨宝马520Li领先型(或豪华型)颜色车辆号。 租赁合同期限: 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 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 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 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 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臵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臵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8、乙方指定驾驶员须是驾驶技术熟练,路况熟悉、责任心强、驾龄不低于1年者。 9、承担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保费上浮损失;承担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其它责任。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五、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六、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养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1交纳滞纳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的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6)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7)未协助甲租方按时参加车辆年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8)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9)租赁车辆不按车辆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或不到指定的4S店维护保养的。注:收回的车辆按第八款第2条执行。 (10)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3、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5、如乙方负事故全责,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款。 7、如乙方负事故全责,在事故未处理完毕、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8、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乙方垫付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事故全责的、车辆维修期间甲方可以提供替换车辆,替换车辆租金另计,并且承担事故造成车辆现值的损失及保费费率上浮损失。保险公司定损修复车辆费用在伍仟元以内的、现值损失按实际修车费用的20赔付甲方。保险公司定损修复车辆费用在伍仟元以上的、现值损失按实际修车费用的30赔付甲方。 10、乙方无责的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甲方免费提供替换车辆,不承担车辆贬 十、甲方投保险种及保险责任如下: 十一、特别约定: 1、车辆每累计行驶一万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提醒乙方进行车辆强保。 注:每次车辆保养时超过24小时甲方提供替换车辆。 2、车辆年租60000万公里累计计算。如超出公里按每公里2元计算,另外收取。 3、还车后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3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可作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3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4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租赁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年月日,车辆类型,型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原牌照号的机动车租赁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租赁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法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租赁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租赁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经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权属、价值、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万元的型的鲁L号货运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甲方组织的物流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组织的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可自货源承运。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日将出租车辆及营运证照及手续交付乙方使用、经营。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并按年利率计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为万元,利息元。乙方应按月等额支付租金及利息,应于本合同生效的次月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租金及利息,以此类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扣划;若其营运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 第五条经营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享受益。 第六条货源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费提取 一、租赁期间,货源由甲方统一组织,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提供较为稳定的货源,且优先安排乙方承运。 二、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车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确保甲方安排的承运任务。 三、乙方承运甲方统一组织的货源,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从乙方运费总额的提取管理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运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自组货源承运的,由乙方自行结算,但不应影响甲方安排的承运业务。 第七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车辆的证照审验,营运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燃油费、维修费、走路过桥、违章罚款、有关部门对车辆征收的其他费用等。运营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经营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车辆保险 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办理;车损险投保金额为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驾乘人员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每座;货物险、集装箱险予实际投保。保险手续由甲方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首期保险费乙方应于应当续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应自收取保险费之日起三天被办妥保险手续。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时,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赔款应优先支付对外赔偿费用及甲方为乙方对外垫付的赔偿费用,余额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车辆维护、保养及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严禁严禁带病行车,如乙方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出现影响安全时,甲方有权强令停运,进行强制性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具备适格的证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效证照。乙方应与其雇佣的司乘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及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该雇佣合同应交甲方一分备案。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经甲方考核方能上岗。 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十条事故处理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货损事故、商务事故等行车事故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会同甲方处理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应于认可。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食宿费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2、甲方有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监督乙方安全运营,合法经营。 3、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承担的车辆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 4、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并享有所产生的收益。 2、乙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期时足额支付租金,并承担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承租车辆的安全运营,不得实施有损车辆的掠夺性行为运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关规定、行业规章和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营运。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的车辆,不得对承租的车辆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二、租赁期满,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及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时,车辆归乙方所有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天之内办理车籍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为乙方承租的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严重影响乙方运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乙方运营收益的,甲方除应全额支付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连续个月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营运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对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致使车辆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实施掠夺性运营损坏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个月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清偿对外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维修费、罚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车辆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内容 甲方将品牌、型号为的汽车,赠予乙方使用;汽车使用期限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的使用权,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1)乙方用该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2)乙方将该车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乙方使用该车辆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不承担该车辆在乙方使用期间所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4、甲方有权监督该车辆使用情况及享有知情权,如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段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2、承担车辆上牌所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该车使用期内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检测费等。 3、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5、使用期满后三天内,乙方必须归还本协议车辆。归还此车时,保证能够良好、安全的行驶。 四、保险 1、乙方就该车辆购买保险,险种包括:车辆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 2、乙方在该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车辆灭失之日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止;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承担保险文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五、保证 1、乙方需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履行义务。保证期限:合同期限及期满后一年。 2、乙方需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在乙方归还该车辆、处理完相关费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时候,甲方返还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及时归还使用权期满的汽车,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八、争端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一起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8 出租方: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年月日承租方:代表人:年月日 出租人:有限公司 承租人:有限公司 出租人向承租人有限公司提供租车服务,车牌号码为。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再续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3。1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3。2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 3。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3。6出租人即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4。1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适应日益发展和变化的集装箱拖车营运市场的情势,在逐步规范、健康的集装箱运输市场占据有利地位,使合作双方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乙方拟分期以租借形式,用租赁手段经营货运车辆,甲方安排车辆租借并代为进行部分经营管理。完成合同租借期后,甲方必须向乙方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该车辆及拖架的原始产权。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辆状况 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租赁车辆为年月日取得大型公路牵引车台;核定载重量为:吨;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辆颜色为:;拖架型号为:;牌号为:挂,挂车架号:,尺货柜一个。 第二条:租用金支付方式 该车辆总价为人民币元(包括上牌税费及贷款相关费用);乙方应首付租用金人民币元(车辆总价银行贷款);已付车辆租用金为人民币元整,剩余款项分期支付与甲方,明细见附表。每个月日以前支付租用金,乙方在租用期内向甲方月缴管理费元。完成期租借周期后管理费另订。 第三条:合同期限 租赁车合同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付清所有租金款项。但车辆年内不能过户,年后可要求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无法交付有关分期租借车款,自找其他租借承包人并经公司同意后(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可更改租借承包形式。如不能自找租借承包人须将车辆交回甲方。车辆按五年折旧扣除折旧费用并进行解约核算,乙方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车架和车头同为五年折旧期) 第四条: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没有还清所有租借欠款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付出的部分款作为向甲方支付的使用租用金(月租用金即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的月租分期款)。本合同期满,乙方付清上述全部费用后,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该车的车辆保险由甲方统一代购,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永远为甲方,乙方不得脱保,不得在甲方统一安排的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公司购买。 2、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4、合同期间,甲方按规定负责车辆在大连、珲春等地的海关司机准载备案事宜、办理司机本更换监管手续。为方便办理各种手续,更好的服务乙方,甲乙双方所有车辆的注册登记证书均需甲方统一保管。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25日前须向甲方交纳第二条规定的款项,同时乙方也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包括保险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乙方以58尺柜营运,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窃、意外丢失,或因车辆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门扣车扣证等)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5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不及时上交各种规费而使车辆停产或造成甲方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进行结算,结算原则和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办理。如乙方在公司(甲方)的权益不能补偿相关损失,乙方应承担无限制的追溯责任。 3、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九条:保密协议 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担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延续生效,如有异议,在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的运营车辆,用于乙方宣传品的运输。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于工作需要乙方租用甲方运输车一辆,运送货物天。 二、甲方应对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资质的驾驶人员。乙方派员负责货物押运工作。 三、租用期限:期限为20xx年月日开始至20xx年月日止,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四、租金:每车每天元。一天实际用小时数如不足24小时也计算为一天。 五、甲方负责所出租车辆的调整费、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驾驶员的工资等其他一切费用;甲方还须负责所出租车辆的安全、保险等费用;本协议所出租的车辆出现一切交通事故、车辆违章所引发的责任均甲方全部自行承担。 六、乙方须将所承租车辆用于经营用途,不得将车辆转租、不得将车辆运营危险品或国家禁运物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七、运输货物时,乙方负责保证货物的安全,货物的缺失与甲方无关。 八、承租期间,所租所有车辆由乙方调配。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月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叉车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拟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以乙方未购置起重式叉车为生效前提,当乙方自行购置叉车即视为和平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承租叉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叉车服务),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所需提供不同吨位叉车服务。 三、乙方向甲方承租叉车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叉车服务费用,数量单位以台计,其收费标准如下: 1)当次加收元。 2)当次吨起重搬运第一台以标准收取,当次每增加一台加收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服务使用车辆。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叉车租赁服务请求应尽快予以响应,并安排叉车服务。 3)甲方有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叉车服务质量,完成乙方设备摆放要求。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其他叉车服务。 5)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现乙方雇佣其他叉车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偿。但不包括甲方不满足乙方通报叉车起重吨位要求,或由甲方指定叉车服务,本协议第三条款收标准已不再适用且双方对服务费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承租其他叉车服务。 6)甲方以月结方式按时收取相应叉车服务费用。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叉车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承租叉车服务前应向甲方具体说明需起重搬运货物体积大小及重量吨位。 2)乙方应按时清付甲方叉车服务费用,不得任何形式拖欠。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叉车服务。但不包括第四项,第五条情形。 4)乙方在承租甲方叉车服务时,由甲方叉车技术原因或叉车性能不符吨位起重要求,致使乙方设备搬运过程中摔落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一力承担。乙方有权进行追偿。 六、甲方在接到服务请求赶赴工作场地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办公及运输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手续合法的车辆,该车相关证件及驾驶员身份证、驾驶本复印件。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支付该车燃油、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租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协商,就租赁车辆及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针对工作内容,划定作业范围和车辆行驶路线,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行驶路线必须按照工作范围固定路线,严禁车辆在厂内乱行、乱停,影响厂内车辆通行和正常成产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3、乙方车辆在厂内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内有关的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面承担责任。 4、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任何车辆在厂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无故进入甲方生产危险区域内,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 8、乙方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厂内保卫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9、乙方驾驶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应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案。 10、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20xx年3月16日 车辆租赁合同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亚克西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正座(不包括司机)加座;数量辆;暂定租用期自年月日起使用至年月日止;预计天,每天车费元,其中空驶费用元,停留费用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需预付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负担;宿由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特别声明: 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减少以上条款,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希望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