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车型座客车辆,车牌号并且配司机电话,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全部行程用车。甲方须确保甲方所租车辆正规合法,车况良好,并且甲方需对乙方所乘工作人员的乘车安全负全部职责。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体用车时间或用车行程由乙方主管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联系,甲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托耽误乙方正常项目工作安排。 三、用车日期:乙方用车时间暂定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期间,初暂定9次。甲方工作时间早上7:30点下午13:30点。租车费用按350元次计算(含车辆使用费、加油费、司机工资)。如有其他开支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工作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为甲方司机带给免费就餐,如果项目所在地不带给就餐,则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订金200元(如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如甲方违约按订金5倍赔偿),租车费行程结束后,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开出发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车费用转入甲方指定账号。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计算提车时公里数公里,还车时公里数。 六、乙方用车期间,车辆与乘客安全及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 二、甲方用车必须通知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作对接人员分别是 机场接送用车: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真: 散客团队用车: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真: 由乙方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接送机、接送站,若私下联系驾驶员用车接送机、接送站,所出现的任何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接送机、接送站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干净卫生。 四、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否则发后安全事故后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应做到安全行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确保游客的安全。如违反安全驾车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机、接送站服务(注:机场酒店、酒店机场、机场景区、景区机场、机场阳朔、阳朔机场)。 八、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必须做到车况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投诉,甲方有权视厉果轻重扣减乙方的车费。 九、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的司乘人员要首先保证游客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十、甲方未经协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机)改变合同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 十一、司机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机接站,送机送站时必须提前2小时到达约定地点接到游客,并送至机场、车站。若因迟到延误接送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车队承担。(如甲方或游客没有遵守约定时间,产生误机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冬夏季,司机必须在客人上车前十分钟打开空调,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若因空调、车况、司机态度、景点路线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诉由司机利乙方车队承担。 十三、如遇爆胎、车辆故障等不能正常运行,乙方车队必须及时换车,否则引起的后果由车队负责。 十四、确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绝游客上车,不得刁难、干扰导游的正常工作,否则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司机开车时严禁打电话(特珠情况需打电话必须配耳机、同时需要做到长话短说,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声音不可过大)。 十六、乙方司机对客人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客人要热情,当客人上车时应和导游一样站在车门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机任何埋怨团队客人的话不能在车上讲或在客人面前讲。应避开客人私讲。如果司机迟到,包括套车迟到,需亲自向全体客人表达歉意,以示礼貌。 十八、甲乙双方商定车费结算时间为次月25日前结清,例如1月的车费需在2月25日前结清。(如甲方没有遵守结账日期乙方可取消对甲方的任何优惠政策。) 其他约定: 十九、双方在接行中如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11月日至年11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车号黑AX金杯面包车租赁给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租车形式: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乙方需缴纳两年的租车费用,租金为48000元的租车费。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保险费用、机械故障、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安全、车辆丢失等一切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合理要求,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无故辞退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4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住址:实际车主: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住址:实际车主:联系电话:; 一、经甲、乙双方理性、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的N挂号大货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保证具有大货车处分权,该大货车证照齐全,所有手续符合营运条件,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义务纠纷;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驾照资格、货运运输资质,且具有大货车驾驶、营运经验,具备该车辆熟练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断能力,且有其他大货车营运所需条件、能力。 三、甲方将大货车交付乙方时,双方均应当仔细核对该车全部证照、手续、票据、合同,以及该车实际车况(车辆保养情况、车辆外表含轮胎),甲方保证大货车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时不存在隐瞒以及虚构情况,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四、乙方保证待本协议终止时,所交还车辆除正常机械磨损以及非人为损失外,该车轮胎、发动机性能(不烧机油)与接受车辆时对等,乙方接受时的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一并交还甲方,否则视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五、乙方自行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维护、保养,爱惜车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壹万元)定金,自20年8月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20元(贰仟元)分五个月支付完毕,该车租金每月为7000元(柒千元),第一年租金从乙方接受车辆之日起,20日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以后剩余租金每月于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毕;20年7月租金甲方于前述时间支付,20年8月及其之后租金乙方于20年8月1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该车交强险、商业险由甲方按期提前负责办理;该车审验、二级维护、挂靠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该车修理、维护、保养费、燃料由乙方负责,乙方接受前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受后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扩大的责任双方依此承担。 八、在乙方营运期间,乙方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若该车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处置现场,在相应保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其余全部赔偿由乙方自愿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务必讲诚信,在办理年审、维修(护)、投、报保险等情况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诸如自行维修成本小于保险报案成本时,乙方应当自觉选择前者予以处置。 十、违约责任。甲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并单独再行支付元,(贰万元)赔偿金,乙方擅自将该车辆用于营运之外的用途,不得对该车辆进行任何改型、转租、抵押外借等本协议书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处分用途,或者提前解除合同,除非甲方书面予以同意,否则乙方自愿放弃已向甲方缴纳的定金、租金、另行向甲方赔偿甲方10000元(壹万元)赔偿金,外加赔偿甲方该车 辆配套的6条新轮胎。 十一、本协议租赁期限定为贰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使(租)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按合同规定甲方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该车辆验视、维修、维护,退还定金、收回车辆。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效力相同。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承租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 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车辆租赁费,人民币元的车辆租赁抵押,并于每月日支付当月的车辆租赁费。 三、合同期限为年: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车辆型号及车牌号交付给乙方使用到年月日。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出借、抵押或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的车辆。 2、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修复损坏车辆。 3、扣除折旧费用后,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乙方的车辆抵押贷款余额。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使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定抵押、质押等其他权利; (4)乙方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5)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甲方车辆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除保险赔偿外,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已经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按合同使用的车辆。 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车辆抵押贷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和储存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如单独轮胎损坏、车辆进水启动时排气管进水或进水后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道路维护费、车船费、正常维护费(包括汽车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 五、甲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牌照等手续丢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完成相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在合同期内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和年检,并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里程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数月,首次保养后按厂家规定按期进行保养)。年检时,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做好车辆卫生。对于未能按时进行维修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将车辆送往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地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车辆合同期内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维修办公室,乙方不得自行拆卸和更换原车辆设备及零部件。乙方应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和损失。乙方正常使用车辆时,发动机和变速箱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维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车辆或第三方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 1、饮酒、吸毒、被下药的驾驶员; 2、乙方驾驶车辆后逃逸的; 3、未报告事故、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未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事故的; 4、车损、第三者保险超过保险公司保险金额的部分。 七、保险 1、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被盗、损坏或报废的,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止,乙方继续承担合同中车辆的抵押付款。 2、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的不赔偿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应向另一方支付未付抵押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甲方延迟交付车辆,则应在支付抵押款的基础上,每日向乙方支付乙方逾期归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150元天)支付违约金,从归还的抵押物中扣除。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车辆并退还押金,如有违约,每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车辆交付给乙方后,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中登记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与乙方取得联系,无论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均视为恶意骗车,并立即按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除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乙方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天内办理续签手续。 十、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移交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名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名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月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叉车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拟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以乙方未购置起重式叉车为生效前提,当乙方自行购置叉车即视为和平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承租叉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叉车服务),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所需提供不同吨位叉车服务。 三、乙方向甲方承租叉车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叉车服务费用,数量单位以台计,其收费标准如下: 1)当次加收元。 2)当次吨起重搬运第一台以标准收取,当次每增加一台加收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服务使用车辆。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叉车租赁服务请求应尽快予以响应,并安排叉车服务。 3)甲方有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叉车服务质量,完成乙方设备摆放要求。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其他叉车服务。 5)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现乙方雇佣其他叉车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偿。但不包括甲方不满足乙方通报叉车起重吨位要求,或由甲方指定叉车服务,本协议第三条款收标准已不再适用且双方对服务费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承租其他叉车服务。 6)甲方以月结方式按时收取相应叉车服务费用。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叉车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承租叉车服务前应向甲方具体说明需起重搬运货物体积大小及重量吨位。 2)乙方应按时清付甲方叉车服务费用,不得任何形式拖欠。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叉车服务。但不包括第四项,第五条情形。 4)乙方在承租甲方叉车服务时,由甲方叉车技术原因或叉车性能不符吨位起重要求,致使乙方设备搬运过程中摔落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一力承担。乙方有权进行追偿。 六、甲方在接到服务请求赶赴工作场地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信息 车牌号:xxxxxxxxxxxxxxxxxxxx 车辆类型: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为:xxxx日常工作、生活;非营利性使用。 2、转租说明:xxxx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4、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第三条租期与交付 1、租期: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2、车辆交付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xxxxxxxx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调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月xx季xx半年xxxxxxxx年)。 2、押金标准:xxxx等于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支付时间: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xxxxxxxxxxxxxxxx元,对应租期为: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xxxxxxxxxxxxxxxx元,对应租期为: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以后依此类推。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发票:采取下列第xxxxxxxxxx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提供发票。 第五条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燃油费(或燃气、电费)。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xx车辆本身的税费、车险; 第六条车辆保险 双方同意,车险按如下第xxxxxxxx种方式处理: (1)乙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车辆现有保险为:交强险 如乙方自己承担费用增加险种或额度,甲方应予配合。 (2)甲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为车辆投保下列险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险种额度备注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租赁期间,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xx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2、租赁期间的保养,如不在免费保养范围内,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则乙方应承担500元一次的违约金(可分段、累计计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第八条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1、车辆年检:租赁期间如需年检,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2、车辆维修: (1)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超过三天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从第四天开始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对是否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后认定属于质量问题,可退回相应多交的租金。 (2)其它情形下的维修时,乙方应正常计算并支付租金。 (3)车辆维修应在下列地点进行: 车辆所属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点。 3、车辆事故处理: (1)如发生车辆剐蹭以上(不含剐蹭)的事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2)任何车辆事故的,乙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报案及理赔。因乙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险理赔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4、租赁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财产、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如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赁期间,车辆事故、损坏、盗抢、灭失,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有权选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导致的赔偿,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第九条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0日的。 (2)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连续超过7天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 (3)其它违约事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第十条车辆的归还 1、还车地点:xx原车辆交付地点。 2、还车时间: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3、燃油处理:燃油与还车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4、还车条件:车辆归还时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如甲方认为存在其它问题,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还车条件补充:xxxx无明显可见的外面操作;无零部件、车内设备设施的丢失、明显损坏(正常使用下的老化、退色除外)。 如不符合还车条件且甲方拒绝接收车辆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继续计算租金至还车之日;如甲方接收车辆的,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5、还车时的违章处理:租车期间有违章未处理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但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乙方拒绝处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赔偿: 违章罚款;按罚款金额的150要求乙方赔偿; 违章扣分:每一分乙方应赔偿150元。 6、车辆归还时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xx车辆可以修复至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2)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车辆价值;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乙方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差额部分。 (3)如第三方应对车辆损坏、灭失负责的,乙方应先向甲方进行赔偿;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第三方进行索赔(或通过委托乙方索赔、将债权转让给乙方等方式实现)。 (4)相关理赔手续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5)乙方按车辆价值作出赔偿之后,车辆残值应归乙方所有。 7、乙方如需要对甲方作出赔偿的,应在还车之日前作出赔偿;每逾期一日的,应按逾期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 8、双方确定:车辆价值为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圆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一方有违约情形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计算租金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月租金的xxx200xxxxx。 2、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可以还车而仍拒绝交还车辆的,乙方应承担车辆占用费(但不再支付租金)。 车辆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150,按日支付。 3、乙方未依约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本协议有关事项,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xx应依法向xxxx合同签订地(xxxxxxxxxxxxxx市xxxxxxxxxxxx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补充约定事项: 4、本协议签订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0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芳草地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土石方工程,甲方租用乙方的铁马汽车(运建筑弃土用)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租用汽车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用时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或工程结束。 二、使用场地:武隆县仙女山镇芳草地巴维亚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工程施工现场。 三、租金及计价方式:月租20xx0元月台,汽车每天工作时间与工程进度同步,根据工程的需要,汽车每天基本工作时间为早上6:30至当日晚上12:00,每月汽车维修时间三天,若超过三天,则甲方按666元天扣除乙方该机具的基本月租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如下雨、下雪等),导致无法工作,乙方租金照收。 四、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工作时间满一个月后,甲方按实支付乙方租车费用,乙方汽车进场后,我司加油员对每台汽车在加油前的原有库存油量进行测量,并签字确认,以保证车主的利益。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租赁发票、油发票、机械发票、机械配件发票等。 五、进出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租用半年以上,出场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机械在甲方租赁期间,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当日工作完毕必须由驾驶人员检查机窗玻璃及车门关锁好,方才下班。 八、责任和任务: 1、在租赁期内,燃油费、操作工食宿费均由甲方负责。 2、驾驶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但甲方无权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 3、乙方按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时,甲方应安排时间给予配合。 4、乙方在土石方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汽车行驶的安全,确保安全驾驶,并经常检查机械故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1、凡因汽车飞石或掉石造成过往行人或其它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由乙方承担。 4。2、因汽车驾驶不当或机械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3、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公路边电线被拉断,电杆破损的一切损失。 5、设备在租赁期内,若有变动,甲方(或乙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以便安排。 九、若有一方违约或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乙方机械进场,正式开工之日起生效,至机械报停后租金截止,由甲方付清乙方租金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备注: 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1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X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自带小四轮面包车一台车牌号:派司机一名,总承包租用给甲方作工厂用车使用,进行如下条款:(司机姓名:) 1、甲方同意承包租用乙方面包车一台(包司机)租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要更换司机时,乙方需立即更换司机给甲方。 2、乙方自行带车一台及司机,含合法手续:包含车辆、养路费、汽车使用税、保养费租用给甲方使用,每月租费为人民币:元整,车辆保险每年由乙方支付。 3、在租车期内一切交通事故、违反交通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负担。 4、在租车期内,甲方负责公共用车、汽车费用、过路费、停车费按实际付出支付费用报销。 5、乙方在承包期内每天工作24小时(随时等候甲方的用车通知),一年365天,不可作为私人车使用,出入保证油箱的油满,以便管理人员用车。通信费、伙食费由乙方支付,即传呼即用车服务。 6、为了确保日本人的安全,若乙方中途维修或交通事故,导致甲方无车使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定,另承租其他车辆使用,另外司机不能干扰工厂经营工作。司机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甲方立即通知给乙方。 7、本协定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年月日,有效期限为。 第二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将7台房车全部运至目的地,甲方一次性付款给乙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第三条运输车辆的要求及运输路线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一台;货车和挂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至指定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将2台10m5m3。2m;2台12m5m3。2m;1台14m5m3。2m;1台15m5m3。2m;1台7m7m3。2m;合计7台房车,安全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证件齐全,车容整洁。 3、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货物运载到工地现场,如有工作冲突;比如;路政;城管;交警均由甲方及时联系,由甲方出面协调处理,乙方不得与其发生争执。乙方负责房车的装车、卸车。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辆有偿出租给乙方做办公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达成以下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状况 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是甲方的车牌号:,轿车辆(型号:,车辆原值发票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核定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原值万元;该车辆附属设施设备和购入发票见附件。 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 1、车辆租赁期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在上述租赁期内,双方共同约定租赁期内车辆每租金为(万千百拾元整()〔不含税〕〔含税〕。租金支付方式为。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当开具收款收据或者按《发票管理方法》及时提供合法的发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押金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时,须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之外的押金(币)万千百拾元整,且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合同期满后,租金及相关费用缴清后,甲方在天内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提供车辆应当设施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营运证、道路通行证、保险协议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应该按期缴纳该车辆的强制保险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确保该车辆达到合法的行驶状态。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签收清单。在租赁期内,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租车辆所有的燃油费、过桥路费、保管停车费、清洗维护保养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交通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该车辆发生故障,如属乙方人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维修;如属于车辆正常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但乙方于维修前须告知甲方,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次性的车辆修理费金额达到该车辆原值的以上,则由乙方应当承担车辆的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总修理费金额的。 4、甲方负责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如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和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长期租赁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的,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所租该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给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该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工作日的。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守约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守约方拥有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法规定增加补偿的权利。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还须赔偿乙方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甲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先用押金和剩余房租冲抵,多退少补,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乙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双倍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甲方车辆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双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方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变更及补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或条款为准。 3、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应该届时归还所租车辆,应当保证车辆完好及附属设施设备齐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复或向甲方交纳修复所需费用。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否则视为非法占用甲方车辆。 七、合同争议解决 如有未尽之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车辆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名后即时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委托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章押金,在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 九、该租赁只限于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连续租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逾期天都未交还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元的标准收取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过程中,乙方保证对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元的因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1、租赁设备名称: 2、设备的规格型号: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服务范围 1、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于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及其它损失无连带责任,不负责任何赔偿;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仅限于在区域使用。 3、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用来运输的货物包含。 第三条、租赁价格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 2、结算方式:根据乙方使用设备实际情况,乙方为甲方充值油卡相应油费以抵运费,充值油卡后若有剩余未结清运费,每季度末乙方按照未结清运费的50结算给甲方,剩余未结清部分,年底一次结清。 3、其他。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租赁设备给乙方,甲方只负责设备的出租、设备的调度。车辆如果不服从甲方调度,第一次罚款200,第二次罚款500,第三次停运一周,三次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2、乙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应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用承担责任。 3、乙方只能在商定的范围内使用设备,不得超范围使用。 4、乙方租用甲方设备时,必须保证甲方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需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不能协调达成一致时,可以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传真、信件及补充协议等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元的牌型车出租给乙方,租赁车辆的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租赁车辆车牌号为,里程表起始公里,车辆颜色:。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及租车规则 1、月租金元,租期天,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每月13号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租金。 2、乙方办理租车手续时,需一次性交纳押金元。 3、乙方所租车辆每天(按照24小时算)限制行驶里程30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1元。 4、乙方延期还车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出6小时按全天计算。 5、乙方需要延期还车,必须在约定还车时间之内致电本公司(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超出6小时以上者需办理续租手续。乙方超期未还车6小时以上,且未来电说明详细理由的,甲方有权立即强行收回车辆且收取违约金,在车辆租车地点以外收回车辆的,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包括吃住行。 6、还车时如行驶范围未超出本市,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500元,超出本市范围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2000元,还车之日起20个工日后无违章记录即返还,有违章记录由乙方向相关部门交纳罚款后甲方予以退回,如乙方在租车期间有违章违法行为后2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从乙方的交通违章保证金中扣除,其他处罚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租方交付性能良好的租赁车辆,并与承租方办理书面交接单进行确认。 4、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违章等,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但协助乙方办理处理相关违章。 5、租赁期间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自己和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 6、负责办理车辆保险,保险种类包括:。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接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足额交纳租金。 6、租赁期满时应按时将车辆归还至,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赁时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承租方必须爱护租赁车辆,保持租赁车辆的车容整洁,每日驾驶前对租赁车辆作必要的安全检查。 9、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10、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中内容。 第五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进行下述任何一种活动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全部没收乙方的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5)乙方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被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6)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以没收乙方的押金和已交的剩余租金来折抵损失,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扣除损失后的租金如有剩余,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担保人条款:如采用担保人的方式,担保人应当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特别约定 1、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诉讼,甲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3、担保人愿意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中的承租方责任提供保证,保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终止期延两年止。 4、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