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一)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服务,经营过程中不得售卖等与现已租售商铺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商品。 第四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代为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房屋水电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及房屋水电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甲方承担等费用。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与其他租户产生同业竞争行为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七)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出售与现有租户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产品,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售卖或侵害其他用户的行为,若乙方仍继续损害行为,则甲方可要求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为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及所属设施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 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 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煤气罐〔〕二、暖气管道〔〕三、热水管道〔〕四、燃气热水器〔〕型号:电热水器〔〕型号: 五、空调〔〕型号及数量:六、家具〔〕型号及数量:七、电器〔〕型号及数量: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十、其它设施、设备: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元(分次交清),签订合同即交纳上半年房租元,下半年租金乙方应提前天(年月日之前)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以收据为法律依据。 三、乙方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房屋,租赁结束,乙方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房屋内的床、橱柜等家居用品免费供乙方使用,但乙方不能破坏、挪用,如破坏或挪用,应照价赔偿。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租赁,需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或违反以上任一条款,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房屋承租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商业网点房一套,建筑面积共计51。76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 元年,交付方式 。以现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上或转帐,由甲方或其委托人向乙方开具收条。 2、甲方提供房屋内水、电一户一表,乙方在承租期间负责支付所承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税费,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逾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此房由于出租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不在房屋租金之内。 第四条 房屋保证金为人民币 。房屋租赁到期后乙方负责结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所有一切税费后,甲方三日内无息退还房屋保证金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潢及维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进行房屋装潢,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费用自理。 2、乙方在进行房屋室内外装潢时,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的结构和消防管道、下水管道等设备,不得破坏房屋的质量,在装潢时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租赁期内房屋的室内外一切装潢设施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房屋承租期内乙方负有管理责任,租赁场所如因管理疏忽而发生盗窃、治安、火灾、刑事案、用电、消防等一切室内外的安全防范及造成的损失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房屋的完整(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并积极配合甲方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经营用途为美发店。如在租赁期内乙方想更换经营用途,或将此房转租、转让、转借租赁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第七条 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是否续租,甲方保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须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不续签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或建立新的承租关系。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搬离租赁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房屋保证金,并向乙方按价赔偿。 1、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 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租金达壹个月; 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人民币伍仟元以上; 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只要乙方不违反以上条款,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如期交房或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延迟三十日内每天按年租金千分之五向对方支付滞纳金,三十日后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的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2、在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解除时室内外的装潢设施乙方不得向甲方作价抵缴租金或要求经济补偿;室内外固定的装潢设施乙方不能破坏、拆除无偿留给甲方,活动的设施物品乙方可带走。 3、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影响租期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即责任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并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民法典》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年。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年。房屋租赁期限最长年的解释: A、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 B、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年计算。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 A、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原则无效。 B、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 (2)违法的临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A、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原则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 B、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原则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3)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无效: A、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B、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出租人可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5)租赁期限超过年,超过部分无效。简洁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房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甲方提供设施有: 二、租赁期共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圆整(),交纳期限为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圆整提前月交付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圆整(),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当日读数:电:煤气:水:)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协议修缮。 十、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房屋租赁合同7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116号房号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月租金额(种:人民币)元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月、季、年)的第日前按现金或者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镇房屋租赁条例》、《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日,须按月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现状交楼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自行装修间隔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但该房屋具有《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7、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8、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二、出租房屋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营业税: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元的,减除费用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房屋出租押金的作用 1、对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押金担保的债权包括: 1、迟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迟延交付的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滞纳金; 3、承租人因违反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或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之债务。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 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如下: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单位:元) 月租金额(小写)(大写)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每季度提前15天收取下季度租金。 合同期内承租方支付元(大写:)作为押金,合同期内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押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一份。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甲方摊位五个,租赁给乙方。从年年12月1日至年11月30日,租期为两年。租金每个摊位每月900元,五个摊位每月共计4500元,半年一交,签订合同时即12月1日交半年租金(即贰万柒仟元),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要回摊位。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转出租方 受转租方 现经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 面积房间。 二、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大写,受转租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受转租方应于转租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转租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受转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此合签订同时受转租方已经付房租大写。 四、租房押金: 受转租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转租方押金大写,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等证件。 2、转租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受转租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采暖费等所有费用都由转租方,受转租方共同分担支付。所有费用受转租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受转租方本人使用,受转租方不得私自转租、合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房租转租。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大写,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出租方:(签字): 受转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市路弄新村号幢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证:。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十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手机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楼,用途为居住,仅限乙方家人居住,不得转租。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 该房屋月租元,暂定为按年度交费。保证金元,待退租时返还乙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水、电、宽带、有线电视等,由甲方向乙方收取后代缴,具体收费标准口头协商。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造成家具等大型物品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保卫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续租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等情况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本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房屋内附着设施及物品清单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滞纳金。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如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则须按日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个月(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的相关承诺。 1、产权承诺。甲方保证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2、相关费用承诺。甲方在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时应将水、电、天然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等相关费用缴齐,并将相关缴费单据于交付房屋时向乙方出示。 3、如实陈述承诺。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影响居住的。重大注意事项,甲方必须向乙方作如实书面陈述和提示,不得隐瞒或有重大遗漏。 若甲方违反以上承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互联网费; 6、; 7、。 第十条甲方合同解除权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壹拾捌万元整。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个月,每月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