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合同 推荐度: 图书出版合同 推荐度: 图书出版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荐】图书出版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出版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图书出版合同1 出版社,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乙方的《》书稿列入甲方年自费出版计划。 第二条乙方在年月日前将完整的书稿交付甲方,并保证书稿质量,文责自负。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书稿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书稿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禁止的内容,应在接到书稿的个月内将书稿退还乙方,不予出版,本合同失效。 第四条甲方接到书稿个月内完成其编辑加工、复审、终审、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以后并承担校对、书籍订价及质量检查工作。 第五条乙方负责出书的全部费用,并按标准向甲方予付下列款项: 暂定:书稿字数为万字, 总码洋为元册册:元 费用项目管理费编审费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校对费 标准总码洋的元万字元辐元万字元万字次 计 总计人民币(大写): 甲方收款后发稿,负责“齐,清,定”。 第六条乙方负责印刷、装订、保证书籍质量,出书15天内,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以书籍实际总码洋和字数向甲方结清各款项,并交甲方样书册及全套软片。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享有本书稿的专有出版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乙方的书稿列入出版计划,应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第四条规定完成书稿编辑等工作,每延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书稿,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预付款,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5。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结算各款项,应向甲方偿付未结清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2 甲方(权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定价印数第一版最低印数为册;每册定价为元。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元每千字〕〔基本稿酬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月内出版该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进行。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图书出版合同3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1)改编75;(2)翻译75;(3)表演75;(4)播放80;(5)录音录像80;(6)摄制影片80。〔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签字):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出版者(签字):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4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者)名称: 本译作原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 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在日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二著者(或译者)不得将本著作和,(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二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 出版奔将按照罔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其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 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 (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 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稍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 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事者(或读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例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 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本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条 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著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 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 (1)改编一75; (2)翻译75; (3)表演一75; (4)播放80; (5)录音录像80; (6)摄制影片一80。(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 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我社规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在年内我社享有本书的专有出版权。伍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 出版者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图书出版合同5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 (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 (1)改编; (2)翻译; (3)表演; (4)播放; (5)录音录像; (6)摄制影片。〔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著者(或译者):(签) 地址: 电话: 签日期: 版者:(签) 地址: 电话: 签日期: 图书出版合同6 甲方(著作权人):地址: 乙方:(出版者):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地区以即形式出版上述作品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誉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五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第九条约定报酬标准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七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八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元每千字于字十印数基本稿酬或 (二)一次性付酬:元或 (三)版税:元(图书定价)(版税率)销售数(印数)如。最低印数为册。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签字后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元)其余部分子出版后日付清。 第十一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报酬的。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注:带的为选择性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日内按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核查图书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应于日内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元;如有遗失,赔偿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并以折价售予甲方图书册,每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 第十八条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乙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交付甲方。) 第十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著作权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7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版者):出版社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发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国内及世界各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中文简体版、繁体版、外文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肖像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若违反本规定,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书稿质量,文责自负。并按双方约定的版面字数按期交稿。稿件质量未达出版要求的,且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经乙方三审通过的样稿,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加盖骑缝章(公司)或骑缝签字(自然人)。 第六条作品的署名方式和著作方式由甲方确定。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以甲方提交并保证其真实性的全体合作作者亲笔签名(个人作者应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信函为准。 第七条交稿时间和审稿费用及稿酬支付方式: 交稿时间为年8月。全部稿件字数为200千字,甲方同意首次出版的稿件按每千字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审稿费用共为2000元;每年重版重印图书审稿费用按每千字1。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 第八条图书起印数为20xx册。作者自动放弃20xx册以下印数的稿酬;超过20xx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甲方版权所得。如有他人需要改编剧本或是其它形式转载改编等须经甲方同意,并付给甲方稿酬,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8 甲方(权利人):地址: 乙方(出版者):地址: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 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 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版税:版定价215;215;印数第一版最低印数为册;每册定价为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元每千字〕〔基本稿酬每千册〕 、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月内出版该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图书出版合同9 甲方(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代理人):乙方(出版者): 地址: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作品名称:《》(暂定名) 作者姓名:甲乙双方依据著作权法和经济合同法就出版上述作品(含所配光盘,下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全世界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字(简、繁体)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若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形势变化而不能出版,则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损失各自分别承担。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五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该作品的署名方式为: 主编 编著 著 第六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等应符合约稿要求。如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甲方同意修改,且经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但甲方可以应该审校1次,并在7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5造成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采用以下方式,即: 配套光盘不另外支付费用。 乙方按国家规定从应付甲方的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九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条甲方有权核查上述作品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应向甲方补齐应付稿酬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不要原稿,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5册。每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并将所得利润的交付甲方;甲方许可乙方独自或与第三方合作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乙方将所得利润的交付甲方。 第十四条甲方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乙方。乙方可以自己,也可授权第三方使用该项权利,并将由此获得利润的交付甲方。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与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以外地区的出版机构洽谈本作品出版发行事宜的惟一代理。 第十六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版权局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甲方若系著作权代理人,须有著作权人的书面委托书为凭,并以书面委托书正本交乙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10 编译馆(甲方)兹以“”共册,委托书局(乙方)发行,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将上列各书独家发行,自订约之日起,为期年,在发行期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让与他人发行。 第二条乙方为取得上列各书的委托发行权,应付给甲方发行酬金,以每千字人民币元计算,全书共册。字数照满页计,合计字,总计人民币元,于订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本契约签订时,应即全部将书稿点交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列书稿的内容无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违反现行法规之情事。 第五条上列书稿,乙方应于接受书稿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全部发行,逾期甲方可另委请其他书商印行,并将乙方已交的发行酬金全部没收于年度终了时缴归国库,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本书封面应加“主编者:编译馆”字样,版权页上应载明“着(译)权所有人编译馆”及着(译)者的姓名,如系大学用书封面及脊顶须印“编大学用书”的字样。 第七条上列之书在排印期中,乙方应照甲方所定规格(包括版式、用纸、字体等)排印。乙方并应负责初校及二校,且应将三校及精校排样,连同封面、封底及骑缝页送交甲方校正签字后,始行上机印刷。 第八条上列之书的单页售价,如以24开本计算,不得超过人民币元。其他开本的售价,按比例计算。 第九条上列之书出版后,如有读者对于内容提出疑问,由甲方负责答复。 第十条上列之书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册,以备考查,甲方应向乙方以定价七折购买每种本,分赠国内外有关单位参考。 第十一条上列之书在委托发行期间,甲方认为有修正的必要时,可予以修正,乙方不得拒绝,修订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则须赠送甲方修订样版书册备用。 第十二条本契约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新约,如有一方不愿续约,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本契约各条,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他方不得宣布本契约终止,违约的一方应负对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由甲方转送主管理体制部门报备。 甲方(盖章):编译馆乙方(盖章):书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11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改编;()翻译;()表演;()播放;()录音录像;()摄制影片。〔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出版者 (签)(签)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日期签日期 图书出版合同12 甲方(著作权人):地址:市县路号,电话: 乙方(出版者):电话:出版社地址币县路号, 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报酬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九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第十一条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向甲方支付报酬,一次性付酬元。 第十二条乙方在甲方交稿后30日内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5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10uo(元)。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2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2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10日内签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30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2个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上述作品出版后30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元;如有遗失,赔偿元。 第十九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20册,并以5折价售予甲方图书册。再次再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 第二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u0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40交付甲方。第二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出版社(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13 协议(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编写组约稿,编写《》书稿。由甲方提供编写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制定编写计划、提纲交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后,乙方试写部分样章,经甲方认可后聘请乙方编写。若由多人编写,在签定合同后由甲乙双方商定具体编写人员名单及其具体的编写章节。 二、乙方授予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全国以图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的中文版本。该书作为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的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承诺在此之前未曾授予许可任何第三方;或即使授予许可,期限已届满,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书稿(或将本书稿改头换面)交与第三方出版、发行;在合同有效期内本书主编不得担任第三方同类作品的主编,参编作者不得撰写雷同作品(详细条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如乙方违约,甲方享有向乙方索赔双倍稿费的权利,若甲方违约,乙方同样享有向甲方索赔双倍稿费的权利。如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履行本合同,将赔偿甲方人民币叁仟元整,若甲方定稿后不正式出版,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叁仟元整。 三、书稿总体要求:全部为电子稿、内容原创新颖,无任何著作权的瑕疵;文字、图表资料齐全、清楚;体例统一,语言文字通顺流畅、书写规范。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组稿编辑的具体要求提供齐、清、定的书稿。所提供书稿应是最后定稿(包括内容简介、前言、目录、正文、图、表等),交稿后原则上不应再有大的变动。书稿页码应全书统一编号。多人合作的作品应由主编或专人统稿,以确保名词术语、内容结构、语言表达风格等的统一(详见《书稿的基本要求》)。 四、甲方收到乙方全部书稿后,于三个月内出版成书。从本书销售开始,以16K为标准,每页元,主编审读费每页元,信息费元,信息费随书稿一起由主编统一发放,以上作为乙方及相关参编人员的报酬。 五、退改:结构层次、技术性(知识性)、逻辑及语法基本符合要求,但有较多未按要求编写,退还给作者修改后交稿。乙方在接到退改稿后应及时、严格按编辑要求对全稿进行修改。可视情况在原稿上修改或重新打印(按编辑要求)。如乙方所交稿件内容不能达到甲方编稿质量要求,并且不能及时重写或补写,由甲方另行安排完成,甲方适当扣除乙方部分稿费作为第三方修改稿件的费用。如经反复(23次)退改或编者对退改书稿不作认真修改时,则作退稿处理。 六、退稿:所交的稿件与选题设计和要求的出入较大,或有严重的结构层次不合理、技术性(知识性)错误、逻辑及语法错误,修改比重新编写需要更多精力的,直接作退稿处理。 七、本书稿校稿时间:20xx年7月5日前,教材教辅图书的时间性很强,甲乙双方应相互理解,密切配合;乙方如因故未能保证作品创作、修改时限,延误了出版发行时效,乙方应承担300元天的违约金。 八、随着新教材(试用)的修订、政策的调整,本书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后势必每年都要进行修订,甲方应在有效期内,付给乙方每年1000015000元的修订费。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担任第三方同类作品的主编或不对本书进行修订,则应付给甲方每年1000015000元的损失费。 九、本协议(合同)有效期七年。 十、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14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Email: 作品名称: 署名: 字(行)数:字(行) 插图:幅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简体字版出版事宜。 第二条甲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甲方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作品如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力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齐、清、定”稿件交予乙方。 第六条乙方负责对书稿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书稿有政治问题或不健康内容,以及其他问题,应在接到书稿的1个月内将书稿退还乙方,本合同失效。 第七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收到出版费用1个月内,完成编辑加工、送出版社三审、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等工作。 第八条乙方在领取出版社准印手续后,2个月内完成出版任务,将样书交送甲方。乙方:墨客自费出版工作室地址:联系人:邮编:100083电话:Email:moke 第九条本书共万字、印张,甲方要求印刷册。由出版社出版。 第十条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出版费用,经营额在2万以内的每书收取1000元,在2万元以上的收取经营额的百分之十。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出版管理费元,制作印刷费用元,代理费元,共计元。出版费用打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启动出版程序。 第十二条本书装帧印刷标准:封面克铜板纸,正文克纸,黑白彩色印刷,平装精装。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5本样书。 第十四条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代理该作品在全世界出版中文繁体字的版权,代理网络出版、电子出版、连载、选编、声像、影视的版权。并收取甲方上述权利收入的百分之十作为代理费用。 第十五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图书出版合同15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版者):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上述作品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誉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交稿期限届满前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五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第九条约定报酬标准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七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 (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八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元每千字千字印数呕本稿酬。 (二)一次性付酬:元。 (三)版税:元(图书定价)(版税率)。最低印数为册。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签字后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元),其余部分于出版后日付清。 第十一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报酬的。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日内按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核查图书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应于日内将作品原搞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元;如有遣失,赔偿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并以折价售予甲方图书册。每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 第十八条、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甲方授权、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乙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交付甲方。) 第十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由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