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社交美文家庭
投稿投诉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汽车租赁合同

1月17日 红朱砂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15篇(合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
  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个人承租者)身份证、全家户口本,驾驶证、(企业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车牌为车架号为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大写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6、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乙方保证赔偿在车辆租用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乙方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或借用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3倍收取罚金。
  9、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元处罚金。
  10、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五万元的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3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三菱劲炫,车牌号为渝BUJ0,必须使用92号汽油。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20xx年3月22日16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3月25日16时收回,承租方重庆市南岸区双峰山路取、返车辆。租金每日260元。总共三日,一次性交付押金及租金:4000元。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以微信确认的内容为准。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只允许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行驶,如果承租方行驶至区县,将扣除违约金1000元。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1。2交付地点:
  1。3用途: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个月(不含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
  9。5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观:
  发动机:
  内饰:
  操控:
  其它: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租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景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职责由甲方承担,如所以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职责。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光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光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职责由各职责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职责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职责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职责,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职责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贴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到达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职责。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能够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贴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电话:
  身份证号:日期:
  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日期:
  担保人:电话:
  身份证号: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2、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4、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5、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9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0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型号车一辆出租给乙方,从年月日时起到年月日时止,该车交由乙方使用。租车费用元月,共元。租期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年月日。归还时间年月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驾驶人员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保持车辆原状,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为公里,超里程加付元公里。
  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出租方(甲方):
  授权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电话: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及使用范围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台车牌号为的车辆出租给乙方在株洲市范围内使用,甲方自备一名司机,司机的工资、聘用、保险等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共月。每月租金(含用车、司机工资、每月元以内的油费、车辆保养、各种保险及维修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车辆不超过8小时。
  四、上班时间
  具体以乙方上班时间而定。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及车险齐全的车辆和有驾照的司机,出租车辆期间如发生事故,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他型号车辆替代,如不能替代,双方同意按天数减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间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保证服务于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应保证乙方人员的乘车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负责。
  5、车辆如服务于株洲市区外,司机的食宿及产生的路桥费均由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出租服务期间每月超出2000元以外的油费由乙方补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租车服务。
  2、正常提供车辆出租服务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商业活动和自用。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如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须提前15天向对方提出要求,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月租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连续五天未提供出租车辆服务,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权利及义务的合法性,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租赁车辆牌照号码: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合同内容:
  1、租赁车辆由甲方购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权和租赁车辆户籍权。
  2、甲方提供相关证件,负责办理出租车辆入户、营运、审验、二级维护、保险等手续。
  3、合同期限自月可顺延。
  4、乙方挂甲方户籍经营,须向甲方交纳营运期间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不计利息元整。
  三、车辆的租赁及费用交纳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车辆租赁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应向甲方交纳第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大写: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内每个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赁费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者收条。
  3、若乙方拖欠甲方车辆租赁费用超过5日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月租赁费用,乙方应于扣除保证金15日内补齐拖欠的租赁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扣除乙方拖欠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
  4、租赁车辆如有变卖、转让、更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5、乙方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庆阳市西峰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办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管理,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扣除乙方拖欠费用和其它费用后予以退还。
  6、乙方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大小炕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包括车辆损失,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报损后超出部分由乙方单方承担,停运期间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附带民事责任。
  7、乙方不得利用该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重大违法犯罪活动,则由乙方单独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责任。若由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租赁车辆被相关部门扣留,则相关罚款由乙方单独承担,并向甲方全额支付停运期间车辆租费,若车辆被相关部门没收,则乙方按照当时市场聚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停用期间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运营期间不得私自转让或承租本车辆。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办理驾驶员、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为乙方协助办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以上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停运期间甲方租费不减,租费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纳。
  3、甲方负责检查乙方经营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
  4、正常维修,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义务:
  1、爱惜租赁车辆,租赁期间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维护司的一切管理制度,服从公司车队调度。在任何条件下都有责任道德保证公司客运、外事、抢险和大型会议用车。
  3、乙方必须以“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搞好运营工作,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
  4、乙方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运营价格。
  5、乙方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
  6、乙方必须在运营、车管部门和公司规定的线路内进行运营。
  六、违约处理办法:
  1、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归甲方所有。
  2、乙方延期交纳车辆租赁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回车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发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否则一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违约方的合同。
  2、补充事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IDNo、出租方(甲方)的:
  承租人(乙方):
  IDNo、承租人(乙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车架号码为的所有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第一条:
  甲方保证租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租赁车辆的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标准状态的车辆和驾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告知车辆状况。乙方应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件,经双方核实后复印保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汽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修理费,并在租赁期满时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规定,退车一周无违章记录,押金全额返还,否则甲方多退少补。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30天;超时,超过公里需要额外收费;半天超过3小时,一天超过6小时;还车时,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货量一致,否则要额外支付加油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签名时间:
  乙方:
  电话:
  签名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投诉 评论 转载

挖掘机租赁合同挖掘机租赁合同推荐度:挖掘机租赁合同推荐度:挖掘机租赁免责协议合同推荐度:挖掘机设备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挖掘机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汽车租赁合同协议推荐度: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推荐度: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推荐度:货物运输合同参考推荐度: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推荐度:万能货物运输合同推荐度……夫妻离婚协议书夫妻离婚协议书推荐度: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推荐度:经典夫妻离婚协议书推荐度:最新夫妻离婚协议书推荐度: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推荐度:……安全合同房屋安全合同推荐度:屋顶维修安全合同推荐度:安全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拆房安全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推荐度:车位租赁的合同推荐度:个人车位租赁合同推荐度:租车位租赁合同推荐度:地面车位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汽车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汽车租赁合同协议推荐度:汽车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最新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推荐……股份转让合同股份转让合同推荐度:公司股份转让合同推荐度:股份转让合同推荐度:股份转让合同的推荐度:简单的股份转让合同推荐度:相关……房屋出租合同房屋出租的合同推荐度:房屋出租合同推荐度:房屋出租合同推荐度:房屋出租的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出租的合同推荐度:相关推……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农作物种合同土地租赁合同采购建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秋天的家乡销售员工作总结妈妈,我想对您说作文别为达不到性高潮苦恼做好件事情让你更容易高潮家乡的夜浅谈理性一个人长期不换微信头像,大多是这3种心理,很准风起洛阳原著小说叫什么风起洛阳剧情讲什么故事送仲嘉弟东归赴湖州长兴尉水浒传第五十六回读后感分享建议中年女人别错过,以油养肤,保湿又滋润打造极致单品走dtc路线,几款产品能做到一亿元年销量?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