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承揽加工合同(优秀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揽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轻型钢架棚 2、工程地点:工业园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平方,附工程详单,见3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本钢架棚所有材料允许误差0。3mm)含土建。 3、工程造价,总造价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柱子立起再付,验收后再付,剩余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天交工。(备注:除不可抗拒外因素)。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2 合同编号:xxx 签订日期:xxx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xxx货号:xxx面料:xxx 颜色:xxx尺码:xxx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xxx 2、数量:xxx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xxx 单价:xxx 总金额:xxx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xx2x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xx2xx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xxxx,外用xxxx包装,包装费由xxxxx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xxx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xxxx。 第九条服装验收 1、收期间:xxxx。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x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x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x日内,一次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元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揽加工合同3 甲方(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地材名称单位单价(元t)备注 利用路基挖方料自行开采 砂t 碎石t 片石t 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材料费、场内装车费、场内运输费、试验检测费、机械及料具费、动力和照明费、机械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除资源税以外的税金等。 第2条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开采区由乙方自行开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进行加工。 第3条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以及项目办下发的其它相关质量标准,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 第4条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万吨,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5条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5。1每月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过磅清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该计价单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设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5。2甲方根据业主每期拨付款情况按比例支付计量款,并在每期计量款中扣留作为工作安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如合同履行期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日内无答复即视为同意扣除。 第6条甲方权利义务 6。1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6。2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6。3负责将施工用电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 6。4负责交纳资源税。 6。5负责下达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计划。 6。6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提供地磅进行验收。 第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设备等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开采、加工等相关事项。 7。2提供反击破破碎机、振动筛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设备。 7。3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场及相关临时住房,并承担相应费用。 7。4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7。5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废”等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7。6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开采及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砂石开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对因实施本合同而发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8条违约责任 8。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产量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生产线设施、设备,仅用于本项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对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务。否则,乙方承担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8。5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履约保证 乙方采取方式提供履约保证。 方式一:提供履约保证金万元; 方式二:以开采区机械设备作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在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个月之内,甲方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10条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若诉讼标的超过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权限,则由其上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决。 第11条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12条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揽加工合同4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按照《》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m2备注 1钢质防火门甲级 2乙级 3丙级 合计:(樘)?O元?O元。 114樘363。06?O 金额(大写):(不含税) 注:防火门:框板1。2mm、扇板0。8mm,内填充珍珠岩模压板;表面处理为静电喷涂;颜色;门板为平板;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 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防火门国家标准GB1295520。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 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略) 九、违约责任 1、按《》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6 定作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上升下降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某项目钢结构工程上升下降管及锚固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每吨元整人民币(元人民币) 四、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五、本加工构件不含防腐涂装,由甲方防腐涂装分包单位在制作场地进行防腐涂装,乙方提供构件机械翻身。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双方签字认可的。加工制作排版图交付;预组装前坡口形成,再进行预组装验收,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1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年。 四、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验收交付:加工完毕预组装后,以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出厂时必须将加工的技术资料按甲方贯标要求整理好一并交甲方一式壹份。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组织加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加工质量不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方可出厂,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加工构件质量低劣又无法修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七、甲方监造人员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只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不对乙方的加工构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定作单位: 承揽单位: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7 一、订立合同单位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钢构件、屋面与墙面围护的制作安装 三、工程工期:20年月日开工至20年月日竣工,总工期50天。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质量的检查监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则工期延误: 四、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施工图纸(包括土建施工图)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收到预付款之日起20天内施工现场达不到钢结构安装条件。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雨雪天等) 五、承包方式 1、本单位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平米造价220元平米,平米造价:330元米,建筑面积:共计平米。 2、工程总造价:万元(元)以上全部为含税价格。 3、本工程所有吊车等机械设备、施工脚手架搭设、其它辅助设施及制作、转运所需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 4、承包工作内容如下(不限于以下内容)钢构件、屋面与墙面围护的制作安装。(包人工,包机械) 5、安全文明施工:甲方确定区域内要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保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等)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私自转包本工程。若发生,甲方将追究违约责任或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引起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造价的确定及工程款支付 此工程总造价为元,在乙方各种材料、工具进入工地开始施工时甲方付乙方总款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元,工程竣工后交付甲方使用再付百分之六十,合计元,留取百分之十的质保金元,一年后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额付清。 七、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在施工中甲方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代用,须提前通知乙方,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并延长延误的工期。 八、材料、机械 8。1、由于本工程为总价包干。所以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方案和国家规范的标准产品,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拒绝收用。 本工程主要材料如下: 8。1。1、围护部分:墙体标高1。200以是采用900型0。5mm厚灰白单彩涂板屋面采用840型0。5mm厚上蓝下白单彩涂板玻璃丝棉毡锡箔纸镀锌铁网,彩涂板负差不小于0。03mm 8。1。2、钢架部分:钢梁为焊接H型钢(480~285)X200X6X10,节点板为22mm厚钢柱为焊接H型钢470X280X6X10风柱为热轧H型钢346X174X6X9钢板负差应符合国家标准《钢板、钢带厚度允许偏差表》GB70988 8。1。3、墙檀为卷边槽形冷弯薄壁C型钢C160202。5屋檀为卷边槽形冷弯薄壁C型钢C160202。5钢板负差不大于0。3mm 8。1。4、梁与柱连接、梁与梁连接均采用10。9级大六角高强螺栓 8。2、乙方自购材料的装、卸、运输等费用均乙方承担。 8。3、劳动用品和随身手动、电动工具由乙方自备。 九、工程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应与甲方工程部、技术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保证施工场地不受外界部门或人员的干扰。 十、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建设安全要求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2、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措施。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5、现场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堪察。 6、现场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事故中家属所提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发生事故的任何责任。 十一、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目标: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单项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检验。 3、乙方对自己施工中的工程半成品、成品质量负责,必须符合质量验收标准。 4、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保质期内及使用过程中此施工钢架发生倾斜、倒蹋、开裂,乙方应无条件给予修复。因倒蹋发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文明施工目标 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建筑行业中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 2、乙方必须派专人清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整洁,做到无垃圾和污水。 3、搞好施工现场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材料及工具堆放整齐。 十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好施工现场及有关各方的关系。 2、提供施工电源到施工区域,提供施工水源到施工区域。 3、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 4、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甲方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5、及时进行中间验收。 6、组织乙方学习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乙方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符合而且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爱护公共设施及设备,若损坏则照价赔偿。 6、执行甲方的安全计划安排,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施工中坚决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若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处理。 7、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十四、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甲方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合格)。乙方按照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十五、违约金 1、如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总体要求,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实际履约能力总体平衡后认定乙方实质上无能力确保工期,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另行委托别的有能力施工队伍完成本工程施工,以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目标。但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愿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应承担未完工程造成的甲方的所有违约损失,此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因甲方不能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或甲方不愿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甲方应承担未完工程造成的乙方的所有违约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仲裁和诉讼 1、甲乙双方如果就合同或工程施工发生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但甲乙双方的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的协商而改变。 2、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5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进行仲裁。 (3)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十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帐户名:帐户名: 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8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1、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1、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2、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3、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2、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酬金总额的(20~60)的违约金。 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9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物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年月日 加工物规格计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 型号单位: 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年月日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鉴(公)证机关:(章)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货号:面料:颜色:尺码: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 2、数量: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材料名称数量质量:提供日期:单价:总金额: 第四条服装质量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fag)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包装方式内用,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1 签定日期:年月日 定作方(甲方): 电话: 承揽方(乙方): 电话: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承揽加工合同12 甲方(定作方):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得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玻璃供需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加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玻璃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费用: 1)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玻璃卸车前破片由乙方负责,落地验收后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 2)产品必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每片附加标签、规格、品种、楼号楼层等识别编码,标签编统一贴在白玻面,以便区分。 二、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十日内供货,补片玻璃应在七日内完成。 三、验收方式: 1)玻璃送达甲方工地后应当场验收当批玻璃,发现有不符合下单尺寸的产品应以及时予以检验,若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产品合格。 2)玻璃制作按国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以行业标准为准。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玻璃保修期给乙方一张远期支票,乙方发车后,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方可存支票并提供发票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若延期供货,每日应向甲方支付3作为违约金。 2)如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保质期及保修 1、保质期为二年(验收之日起) 2、执行本项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现玻璃质量问题,乙方无偿更换,执行保修内产品所附有的责任。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账号:账号: 户行:户行: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3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箱梁芯模 规格:25米正交 数量:2 单位:套 重量(吨):11 单价元吨:7000 价款(元):77000 备注:约计重量 总计: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承揽方: 单位:单位: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户名: 帐号:卡号: 邮编:邮编: 签订时间: 承揽加工合同14 定作方:(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承揽方:(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定作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承揽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5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揽甲方活动的项目 1、舞台搭建和舞美设计布置; 2、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和现场操作; 3、活动所需设备和物品的运输、装卸; 4、活动现场的录像。 第二条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的名称:。 租赁用途:。 使用时间:年月日。 安装时间:年月日时。 安装地点:。 拆卸时间:年月日时。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 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 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 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自负。 4、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整理场地,提供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如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与治安 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2、夜间值班,甲方须派数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 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余额演出个工作日结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演出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3、本着高度负责,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 4、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其他 1、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