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借款合同 推荐度: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推荐度: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保证借款合同锦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证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证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2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签订地点: 年月日 保证借款合同3 合同编号:()保第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为确保编号为借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请求,愿意为其向乙方所借贷款提供担保。经乙方审查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期限、利率丙方愿意为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利率为月息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保证范围以 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丙方同意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加罚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保证期间丙方同意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保证方式本合同约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需的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1、若主合同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作为丙方的,则丙方每一保证人都愿意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中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并可直接从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帐户中扣收。 2、若甲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虚盈实亏及停业、停产关闭或不能按约支付利息;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其他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或丧失商业信誉,与 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或恶意逃避债务等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丙方同时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如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愿意继续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经乙方审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国家金融政策调整而变更主合同项下部分条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的。 (4)甲方或丙方变更其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的。 (5)甲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的。 4、合同有效期内,丙方愿意及时、完整、如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一切资料,并接受乙方对上述资料涉及情况的调查与监督。 5、丙方机构若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7、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规定办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声明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时自动解除。 4、本保证是丙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与乙方无串通、骗取丙方提供保证的行为;乙方无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本保证,丙方自愿签订本保证合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证借款合同4 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借款合同篇10甲方(借款方):乙方(用款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股东名称:上海XX股东代码:深圳XX股东代码:。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协议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协议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协议,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协议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协议期限年。既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协议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协议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签定地为市。自签署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 保证借款合同5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XX编码:传真: 贷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XX编码:传真: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称乙方):甲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项目种类金额(大写)用途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时,均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XXX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未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的,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6。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5项、第6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6项的约定的,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7。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的,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0。上列第2项、第3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1。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他有关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注: 1。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六条。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发放除委托贷款以外的其他种类人民币资金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时与借款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第一个空格由借款人填借款原因,第二个空格填贷款种类。 三、第二条中的提款计划,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分期借款计划。如果是一次性提款,毋需提款计划,签订合同时,可划去本条第一款(即第一段)。 四、第四条中的还款计划,指分期还款计划。如果是一次性还款,毋需还款计划,签订合同时从“并按乙方要求”处划去后两句话。 五、第五条中的空格,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按规定填写结息时间。 六、第二条和第八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填写具体期限。 七、第九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八、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条中约定。 九、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证借款合同6 出借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保证人(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甲、乙、丙三方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还款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元(大写:)。借款用途:。 二、借款时间及利息 1、自借款到账之日(即年月日)开始计息。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期限为日,按日计息,日息为。 三、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215;日利率215;天数;还款时间及违约条款乙方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将约定的本金及其利息打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且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的,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额的百分之 乘以逾期天数作为滞纳金赔偿给甲方。若逾期不付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借款义务。 2、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预期未还款的,依约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等,并赔偿甲方为收回借款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3、丙方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清偿本协议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4、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五、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协议的收款账户:开户行:户名:账户: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收款账户:开户行:户名:账户: 六、保证条款 三方共同确认,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享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 保证借款合同7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被保证人: 住所: 电话: 债权人(公司):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编号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保证人声明: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附注: 借款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元);作为自然人之间借贷,最终金额以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借款金额为准。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用于。 三、出借资金来源 甲方承诺全部出借资金均系自有合法资金。 四、借款期限及借款交付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算,交付之日为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汇出款项之日。 五、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百分之()。 六、利息支付 借款期限内,利息按月支付,即乙方应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每届满一个月向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支付一次利息。 七、保证担保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丙方自愿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 2、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年;丙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就延长借款期限达成一致,丙方的保证期间自动顺延至延长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丙方无需为此另行出具书面同意文件。 3、丙方承诺,如乙方以自己的财产就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的,甲方有权先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不可撤销地放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先诉抗辩权;甲方放弃或变更该抵质押权的,丙方仍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还清本金或者未付清利息的,乙方应就未偿还的本金及未付清利息的总额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 2、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债务或者主张其他权利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自愿选择第()种方式解决: 1、交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甲方可按本合同填写的地址、电话向乙方、丙方邮寄通知、公告及其它书面资料,如存在拒收、查无此人或非乙方、丙方签收等情形,属于乙方、丙方的责任,视为已送达。如任一方地址、电话发生变化,则该方应在地址、电话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其他方。 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按印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乙方(签字按印): 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址: 保证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贷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抵押人: 电话: 地址: 邮编: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保证人(公章): 贷款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10 编号:年〔〕字号 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字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债权人住所:基本账户开户行: 电话:账号: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年月日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住址):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第1条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1。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万圆整(小写:元);前述借款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1。2乙方将前述借款作为经营资金使用;乙方保证其借款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及要求。 a。本合同约定之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为月,利息计算公式为:本金月; b。乙方逾期未还的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利率为月,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为:(逾期未还本金利息)月; c。若乙方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按照a款约定借款利率2倍,向甲方支付罚息。第3条本金及利息清偿 3。1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足12个(不含本数)月的,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当日偿还所欠甲方的所有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若有);借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乙方应于每年月日结算当年利息。 3。2乙方归还金额不足以偿付前款所述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的,则按如下顺序清偿: a。实现债权的费用; b。罚息; c。利息; d。本金。 3。3前款所述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第4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借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借款挪作他用。第5条违约责任 5。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条约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20的赔偿金。 5。2乙方若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违法使用借款或未按期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的,适用 5。1款规定。第6条合同担保 6。1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采取约定之担保方式: a。股权质押担保由乙方所持有之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及执行费等;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等全额清偿之日止。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若因任何原因未办理的,不影响前述股权质押担保之效力。 b。保证担保由保证人(身份证号:)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6。2担保期限与担保范围本条之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约定之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年;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签字或盖章见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发送即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第8条合同附件 8。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8。2乙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乙方配偶(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12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币元,借款用途为。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借款的利息为。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年月日止。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 第二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五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13 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借款人:合同签订日期标准版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借款人 保证借款合同14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上的行为,其形式表现为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这种一致,不仅体现在充分发硬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合同条款中,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仍可就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同时约定合同须经公证方能生效。在公证之前,该合同对双方是没有约束力的,银行可以不履行放贷义务。但银行在未办理公证之前,即签订合同的当日就发放了足额贷款,表明了银行对该条款放弃的意思表示。而借款人在明知合同未经公证的情况下,接受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样表明了其也愿意不受公证条款约束的意思表示。由此,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足以表明,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原先约定的合同所附加的生效条件公证条款。借款合同实际履行的状态反映的当事人对变更原合同条款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既不需要公证,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借款合同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该行为表明被告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563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这种情况下,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原告的主张,要旨在于提前收回贷款,虽然表达不准确,但其解除合同、收回所欠借款本息的主张是明确,并无不当。 其二,关于保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方式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一般作为借款合同等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但其作为合同具有独立的意志,并不完全依从与主合同。保证合同的主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而债务人并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到保证合同,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保证人要代为履行。但保证合同并不受债务人意志的左右,即使债务人在事后不同意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人仍负有代为履行的义务。 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体现在同一份书面合同上,保证合同关系体现为借款合同中附加约定的保证条款。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关于附加生效条件公证条款,同样对保证人、被保证人(债权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保证合同须经公证方才生效。但该合同至今未办理公证,且未办理公证的责任在原告,所附生效的条件至今未成就,该保证合同未生效。 虽然,保证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与借款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借款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必然生效。借款合同中,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撤销了所约定的附加生效条件。但此项合同变更是基于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并不表明保证人同意如此去变更合同约定,对保证人个人不具有约束力。银行在保证合同关系中仍然应当按照原先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公证。在位经公证的情况下,该保证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银行也就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借款合同15 保证人:电话: 地址:邮编: 债权人:电话: 地址:邮编: 经合同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根据(借款人)第 号借款申请,债权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为(大写)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保证人愿意为此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条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借款人应偿还款本息金额。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在此承诺对抵押物变现优先偿还贷款人债务后剩余的。所有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第四条考虑到借款人如发生违约情况,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贷款,保证人仍承担保证责任,故保证人认可保证期间自贷发放之日始,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借款期间,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书面通知知债权人。否则,债权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六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就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债权人、保证人、借款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保证人:(公章)债权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