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辆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动车品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日期)至(日期)。试用15天,期间因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结束后,因甲方在租赁期内造成的故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在合同到期时,乙方的车辆容量和正常驾驶得到保证。 第三条租赁费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租金1000元人民币,不足满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甲方应于每月10日下午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可以完全独立地使用车辆。 2。甲方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加油和日常维护。 3。甲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爱护车辆,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设备完好,能正常运行。 2。乙方应承担年度车辆检验费和保险费。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驾驶。乙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4。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车辆。如果双方需要续签合同,重新协商后签订合同。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车辆全部归还给乙方。如有损坏,甲方应承担所有维护费用。因驾驶员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如有违约,每天向乙方支付租金1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应按价格赔偿乙方损失。 5。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进行年检和车辆保险,造成车辆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如果合同期限未满,甲方如欲解除合同,需向乙方赔偿现金5000元整(人民币5000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现金5000元整(5000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2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车辆租赁合同3 甲方:电话: 住所(单位地址): 乙方:电话: 住所(单位地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活动向乙方包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包车方,乙方为被包方(司机)。 一、内容与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给甲方1辆车型为(包括司机),牌照为,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甲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此次活动路线和时间安排为甲方制订。 3、乙方必须是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拥有丰富长途开车经验,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 4、包车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本次活动包车车费用约定 1、支付包车费用形式为:。 2、支付包车费用方式为:开车前支付元,活动结束后支付元。 3、此次包车费用不包括:。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3、需要临时更改出行路线时,甲方必须与乙方进行协商,并合理增减包车费用。 4、如甲方中途要求乙方停车时(如摄影等),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停车。 5、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并确保途中安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提供包车服务。 2、乙方不得将所包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包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确定的休息吃饭地点。 4、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应及时修理解决;如小时无法修理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承担甲方损失(食宿或改乘其他车辆费用)。 5、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由于弃置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2、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4 承租人:。 出租人:。 一、出租人租赁 二。租赁期限为 三。每辆车的租金为人民币承租人负责使用的燃料。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仅用于。承租人只有调遣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五。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在退租时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原状或者赔偿,并在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出租人指派的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使用期间不承担租金,出租人承担相当于日租金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按无运输期限的租金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逾期天,承租人将被罚款天。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处理。 八、本合同签订于。 出租人(盖章):(盖章) 电话:。 签署时间: 车辆租赁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数量:X辆。车牌号:XXXX 二、租赁期限:自年9月10日开始,到年9月9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闽A27207),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与用途。 1、该车辆租赁期共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车辆交付及退还时均须为满油状态。 二、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约定 1、该车辆每月租金为9500元人民币;因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故乙方在租赁该车辆时,因乙方原因需要拉货所使用,一应钱款均由乙方收取,无须交给甲方;因甲方原因需要拉货使用的,一应钱款先由甲方收取,待每月15日与租金统一结算;但车辆在甲乙双方均未使用期间,该期间应当扣抵租赁期间(修车期间不予扣抵),每月租金应当相应扣抵。 2、乙方租赁该车辆后依旧挂靠在甲方名下,因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先由甲方挂账,乙方当日直接支付现金。 3、车辆在使用期间,乙方应当听从甲方指示做行车准备;乙方遵从甲方的行车指示做好行车准备的,如遇罚款,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未遵从甲方指示遭到罚款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如乙方遭交警部门罚款,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甲乙双方均担。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该车养路费。 3、因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并应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 2、在出租期限内,车辆使用过程造成的损坏以及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上述事故,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的,甲方应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发生上述事项,在修理期间的租金乙方依然承担,同时乙方还须承担次年该车辆保险费上浮金额。 3、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运输非法货物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如有损害,乙方须修复完整。 五、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六、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长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一次性支付。 二、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六、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七、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8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 5、租赁期间对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的使用权。 2、对租赁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提供相应,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事故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证明手续,且承租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理赔的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个月)的租金的及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发生事故,承租方应交付加速折旧费及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申请或由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每天的租车费用为元,从租车之日算起,半年结算一次。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出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单位工作期间,承租方必须优先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汽车,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车况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车期间负责提供油料及驾驶员。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经双方友协商,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车辆租赁:七座小型客车,车牌沪CB5057。 二、用途:用于浦东外环线声屏障工程一标、二标监理项目部。 三、适用范围:罗山路以东、杨高中路以南等浦东地方。 四、租赁方式:租用驾驶员本人,车辆1辆,随时随地有监理项目部调配使用,夜间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价格:每月租凭费用元。 六、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的费用,以此类推。 七、附加条款:使用期间车辆正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在使用期间有甲方违规指挥造成交警部门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车辆损坏等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并负责修理。 八、以人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时间,有甲方自行调节。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甲方将冷藏车租赁给乙方使用,数量为吨。租赁采用租赁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车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缴纳。 第四条:车辆维修和保养 1。乙方必须正常维修和保养车辆,甲方有权自费检查和监督车辆。 2。年检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在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之日将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返还给甲方。 第五条: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时间:年月日 签名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电话: 签订时间: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个月)的车辆租金的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婚礼需要,向甲方承租奥迪A6小型轿车作为婚礼当天的婚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相关车辆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奥迪A6小型轿车作为年公历10月1日婚礼当天的婚车使用,具体时间年10月1日上午点开始至点到达举行婚礼的酒店结束。如乙方婚礼路程绕行、增加路程和时间变更等情况的,需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协商一致后方可履行合同。 二、租赁价格:租赁费总共是三辆奥迪A6费用是元,定金为为总共费用的50人民币元。 包括驾驶员、油费,费用在内,但不包括路途中的过路费。租赁费在甲方将新人送到指定的酒店后,甲方即可离开,乙方应一次性将租赁费支付给甲方。 三、如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提供车辆为乙方服务的,需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元。由于乙方婚礼时间变更,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产生的后果,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甲方为乙方服务过程中,由于违章等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月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叉车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拟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以乙方未购置起重式叉车为生效前提,当乙方自行购置叉车即视为和平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承租叉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叉车服务),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所需提供不同吨位叉车服务。 三、乙方向甲方承租叉车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叉车服务费用,数量单位以台计,其收费标准如下: 1)当次加收元。 2)当次吨起重搬运第一台以标准收取,当次每增加一台加收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服务使用车辆。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叉车租赁服务请求应尽快予以响应,并安排叉车服务。 3)甲方有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叉车服务质量,完成乙方设备摆放要求。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其他叉车服务。 5)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现乙方雇佣其他叉车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偿。但不包括甲方不满足乙方通报叉车起重吨位要求,或由甲方指定叉车服务,本协议第三条款收标准已不再适用且双方对服务费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承租其他叉车服务。 6)甲方以月结方式按时收取相应叉车服务费用。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叉车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承租叉车服务前应向甲方具体说明需起重搬运货物体积大小及重量吨位。 2)乙方应按时清付甲方叉车服务费用,不得任何形式拖欠。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叉车服务。但不包括第四项,第五条情形。 4)乙方在承租甲方叉车服务时,由甲方叉车技术原因或叉车性能不符吨位起重要求,致使乙方设备搬运过程中摔落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一力承担。乙方有权进行追偿。 六、甲方在接到服务请求赶赴工作场地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