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15篇(热门)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XX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以实际重量、里程计算运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委托人):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人):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委托人是指委托受托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受托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2、受托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的,并与委托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3、收货人是指委托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合作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运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并进行集装箱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提空箱、还空箱、送箱、接箱、装箱、拆箱。委托人保证一年内向受托人至少提供TEU的箱量。 合作区域为。 第三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1、委托人应当以货物《运输委托书》形式向受托人发出运输指示,委托书上应当注明装拆箱地点,装拆箱时间、联系方法、货名、货重、箱量、运价、代收款及其他特殊要求,并且附送与货物及运输相关的资料。 2、受托人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后,应当在小时内安排运输计划,并将运输计划反馈给委托人。如货运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受托人应当在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并要求更正。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后小时内更正。不按要求更正的,受托人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货物《运输委托书》,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资料。 2、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费率和结算期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3、委托人在受托人执行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协助受托人解决运输和联络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货主和货物资料。 4、委托人应当保证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与运输单证相符,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要求,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给受托人。 5、受托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受托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之后,按照约定安排并执行货物运输。 2、受托人在提箱时应当与箱管人员检查箱体情况,如有污损脱落的情况,应调换集装箱或在设备交接单上批注。在码头提箱时,应与码头箱管人员检查箱体状况,如有污损、破漏等情况,应调换适装箱或在设备交接单上批注。在堆场提箱时,必须仔细检查箱体,以确保集装箱箱况良好(若为重箱,则须确保箱体及铅封完好),若发现箱体、铅封有破损或者出现异常情况下,必须在此箱出场前由堆场相关人员在相关单证中注明箱体残损或铅封异常记录。 3、在作业过程中,因委托人产生的代垫费用,如滞箱费、堆存费、压车费、过夜费、污箱费、上下车费、修箱费等,受托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4、受托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集装箱或货物送达约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在交接时必须对集装箱或货物进行检验,并由收货人签收。受托人应当认真审核签收单据上的内容的完整性,如发生货损货差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处理。 5、受托人在完成运输任务之后,应当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委托人,并将取得的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委托人。 6、受托人在货主自行装拆箱的情况下,应当对货主的装拆箱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 7、受托人的自有车队或挂靠车队,如作为与委托人订约的协议车队,必须执行双方订立的运价协议,在没有得到委托人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受托人不得擅自向委托人的收货人直接报价。 8、受托人在委托人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运费及相关费用时,受托人有权留置委托人交运的集装箱或货物。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划分: (一)委托人的责任 1、因委托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与货物有关的资料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造成车辆空放等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 2、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货方在箱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原因导致车辆损坏、、腐蚀等事故造成的受托人的损失。 3、如委托人不能按期或不能足额支付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除应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另需向受托人支付原应付款项日的违约金。 (二)受托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受托人不负赔偿责任。但由受托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货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其他非受托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受托人的免责的情况。 3、受托人以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受托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受托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受托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受托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受托人未遵守甲乙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6、受托人未履行通知、协助义务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费用结算: 1、每月日之前,受托人应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委托人确认,该清单内容应包括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 2、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书面回传至受托人;对于已确认的《费用清单》,受托人应当在收到确认书后工作日内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委托人;对于委托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书面异议回传至受托人后工作日内进行协商,并重新确定审核方案。 3、委托人按结算期1个月支付受托人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即每月月底支付上月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 第七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该期限不受合同效力终止影响。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九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的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仍实际发生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关系,则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交易结束时止。 第十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份副本份,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职位: 日期: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运输方式为运输,该批货物总重量吨。 发货地点: 收货地点: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到交货点每吨(车)运费为元本批合计费用为大写:元(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发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 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 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办理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公路货物运输。 本批货物由运往,全程运程公里。 运输时间:至(不可抗力除外)。 二、甲方权力和义务 甲方应依照乙方要求负责落实承运车辆,提供承运驾驶员及车辆档案,负责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偶然事件,协助甲方办理运输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交接、押运手续,真实填报货物品名、重量、体积,组织人力装货卸货。 2、车辆到达装货地点或卸货地点后,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及时组织装、卸货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装卸货,甲方按每天元收取等时费。 四、运输安全 货物起运前,乙方必须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 运输途中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出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应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程度及保险情况进行赔付。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运输费用结算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月结。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货物吨从港交给乙方承运到码头,运价每吨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元,剩余运费待承运货物卸剩,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甲方装船后验明吨位,待船舶离港后至目的地,卸货时货物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天,卸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每天每吨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5公里不计费)。 六、其它。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托运人: 承运人: 托运人详细地址: 收货人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就(货物名称)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能够列表写明,也能够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货物的包装(写明包装的条件、标准等资料)。 三、货物的起运地点: 货物的到达地点: 四、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输期限: 五、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六、货物的装卸职责及方法: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八、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九、托运人是否声明价格,是否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十一、违约职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单位存查份。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托运人(章): 承运人(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职责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资料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景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合同编号:118757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运输方式为运输,该批货物总重量吨。 发货地点: 地点: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到交货点每吨(车)运费为元本批合计费用为大写:元(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发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人时,同时应协助人亲笔签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 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 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给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合同号 承运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发地目的地数量(吨)运价(吨元)说明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