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推荐度: 广告合同 推荐度: 电视广告合同 推荐度: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 推荐度: 广告制作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推荐】关于广告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告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广告合同1 购货单位:阳江市力巨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 T型立柱广告材料 第二条、数量: 一批 第三条、货款总费用: 玖拾捌万元正(980000、00)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4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50,待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10。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1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五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 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阳江市力巨广告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关于广告合同2 广告刊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客户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在甲方主办的校内杂志上刊登广告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保证校内杂志的印刷质量、数量和发行数量。 2。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如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要求乙方作出合适的修改或拒绝刊登。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进行设计,经乙方确认后确认后再行印刷。 4。校内杂志印刷完毕,甲方赠送乙方校内杂志本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主办的校内杂志刊登广告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乙方所提供刊登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如因广告内容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有权对校内杂志的发行,在权力范围之内的有效监督。 三。广告约定: 1。乙方在校内杂志上刊登广告如下: 2。乙方对所刊出的广告负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签订合同后应立即付清全部广告费用。 四。违约责任如下: 1。合同签订后如由一方终止合同,过错方需向对方支持广告费用的一倍作为补偿。 2。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地震、火灾、政府政策风险等)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相应责任,由此双方不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也不必继续履行相应的责任。 五、仲裁: 1。合作期间,双方任意一方对另一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有异时,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问题。 2。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任意条款,另一方面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合同进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提请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未尽事宜: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广告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牌位置: 2。广告牌数量: 二、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三、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广告牌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广告牌租赁使用期限为5年,广告牌租赁数量为座面。第5年座广告牌乙方免费使用,第1、2、3、4年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座广告牌; 2。广告牌租赁费用: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年,乙方按照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写:元整);第2年,乙方按照4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元整);第乙方按照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万元整)。第4年,乙方按照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万元整)。 3。广告牌租赁付款方式: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年月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第2年20xx年12月20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第年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第4年20xx年12月20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修改;甲方保证乙方对本次合同中约定的广告位置具有完全的广告发布权和经营权,以及在广告发布期内该广告牌周边没有遮挡物;甲方负责9座广告牌办理广告媒体设置、发布的有关手续及交付关于其他广告牌办理的一切费用。如因该广告位使用权产生的一切纠纷,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修,确保广告能正常发布。广告牌的质量安全有甲方全权负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决定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安装画面期间的人员安全问题有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设计的广告内容或设计样稿的合法性,若因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侵犯其他第三方权利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理要求,关于乙方要求的设计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对方本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不可抗拒的因素指无法预见的且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战争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用按照实际发布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费。若付款期限超过60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续签 1。乙方优先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就延长合同事宜进行商议,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有限续签的权利。 2。甲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乙方未提出续约时甲方可在合同到期后对该广告画面自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屯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所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关于广告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甲方:乙方: 日期: 关于广告合同5 广告主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发布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发布户外广告,发布期为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若甲方在合约到期前有续约的意向,须在年月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告之,否则乙方有权自行招商。 二、户外广告媒体形式、规格、地点等要求 1。媒体形式: 2。数量: 3。发布地点: 4。交付时间: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样稿和MO盘;乙方需在收到样稿和MO盘后,天内向甲方递交喷绘小样,以便甲方确认。 5。喷绘画面有效尺寸: 6。材料要求: 7。质量要求: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 8。乙方保证每天夜间亮灯小时。 三、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画面最终以工商等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五、广告验收:甲方接乙方发布通知单后,甲方须在内对广告位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按合同条款二内所有条款要求),乙方须重新制作,若甲方未按期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费用:RMB元年(),此款项包括一年的广告发布费、画面制作费、电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等。 七、甲方每年分期支付乙方广告费用,付款方式如下: 1。第年 (1)第一期,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约后,天内支付乙方第年广告费用总金额的,计人民币() (2)第二期,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乙方广告费用总金额的,计人民币() 八、乙方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一般故障的,乙方应在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小时);较重故障的,双方约定:另行协商。如遇画面更换或发生故障等情况引发发布时间损失的,在合约期满后,乙方同意照实顺延。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按《合同法》(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十一、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请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 十二、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乙方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元天计。 2。乙方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无法顺延的按延误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 3。乙方承诺该户外广告除不可抗力的因素(遇市政动迁等政府干预或自然灾害等,而影响广告发布)外,不存在拆除的可能性。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双方应按已发布广告天数,按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四、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十五、乙方需在每月的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监测报告。 十六、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七、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关于广告合同6 甲方: 乙方:常州市和太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在常武地区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确定发布广告的形式、地点及时间 1、广告形式:空飘 2、发布地点:(路与路交汇处) 3、发布时间: (备注:共计0只)。 二、广告发布费用 空飘数量:0只,单价:400元只,小计:0元。 合计:RMB0元整(大写:) 三、广告发布的审批及内容审查 1、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理甲方行政审批手续,甲方必须提供审批所必需的有关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广告发布画面彩稿等。 2、各类文件,甲方需在20年09月07日前交付乙方。如因甲方延误提供上述文件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支付形式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广告总额的50即RMB:0元(广告合同总额低于5000元的。,甲方应于合同签定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广告费)。 2、甲方应于广告安装后1天内验收,验收后即支付合同余款即RMB:0元。 3、本合同所有费用的支付形式为现金(现金支票汇票)。 五、续约及解除合同 1、甲方在发布期限到期前,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续约或延长发布期限,乙方不承认逾期的发布优先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已规定条款中的其中任何一款,造成本合同事实上无法执行,任何一方能够立即行使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追究另一方的 违约责任。 3、甲方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约,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 六、法律责任 1、如遇到本合同中没有界定,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款之解释产生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2、在广告执行过程中,如与政府的法律条文相抵触时,以政府的法律条文为准。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当双方无法一致达成共识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活动期间,如因施放的户外广告设施导致人员受伤或他人财产损失皆由活动举办方(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常州市和太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262号负责人:负责人:魏威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帐号: 签章:签章: 日期:20年09月07日日期:20年09月07日 关于广告合同7 甲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概况: 1、高炮规格、数量、价格要求如下: 2、高炮总高22。5米,地面18米;牌面宽18米,高6米;双面。 3、亮灯设施:广告牌现有每面9盏照明灯,共18个,当地电力部门正常供电时,乙方保证每晚亮灯3小时。夏季:19:0022:00(5月10月),冬季:18:0021:00(11月4月)。 4、本高炮广告画面租赁期限:1年。从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5、制作工期:7天、雨天顺延,安装时间:预付收到、画面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之日算起。(因设计变更、乙方付款延迟、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雨天因素工期顺延)。 第二条价格: 1、租赁费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安装制作费18元每平方,牌面共216平方米,合计3888。00元整,(大写):叁仟捌佰捌拾捌元整,画面更换另行收取费用。 3。电费预存3000元(具体按实际费用支出,电费以电度表实际抄送度数为准)。 4、工商城管如有其它管理,费用另计。 第三条质保: 1、画面、灯光一年之内由甲方负责保修,一年发布期内画面破损及灯光不亮导致广告牌无法正常发布情况下,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修。 第四条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安装完毕,乙方应在三日内验收完毕,如未验收即视为本工程合格。 2、乙方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第五条结算: 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预付合同款50,即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安装结束乙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制作安装及电费押金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全款。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在施工中做好安保工作,施工人员安保情况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遵守施工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由甲方负责。 3、负责广告发布的报批工作,报批如有产生费用实报实销,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直接安装到高炮广告牌上,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有权拒绝发布乙方违反广告法的广告甲方在合同期内保证广告发布载体可正常使用,保质量按时地为乙方发布广告, 4、如广告因中国法律、法规、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被迫拆除,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只收取为甲方发布广告的实际广告发布期所产生的广告发布费,退还乙方多付的广告费(不承担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非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该广告画面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撤退画面另行安排。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项目损毁双方免责。(指地震、战争或超出本地风压等人类不可抗力)。 2、因政府行为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工,甲方免责。 第十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一条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壹式肆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年期满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备注:画面提供方需提供画面设计源文件、广告画面客户方营业执照副本,方便甲方协助申报审批。 关于广告合同8 甲方: 地址: 固话: 网址: Ea: 乙方: 地址: 固话: 网址: Ea: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乙方所辖的的广告牌(经营权设计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基本情况 承包的广告牌共块,位于,每块面积约平方米;乙方拥有上述广告牌唯一合法产权及合法经营权。 第二条广告牌承包期限 广告牌经营权承包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牌承包费用标准:元块(人民币捌八仟圆每块) 2、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款。分两次付款,付款以实际到帐为准。 3、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款划入乙方指定的公司帐户,乙方出具发票。个月后付清剩余的合同款。甲方若逾期不交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之权责 1、甲方所承包的广告牌,由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注:因乙方广告牌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其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广告牌租赁经营过程中,与承租方的签约年限不能超过甲方所承包经营权年限。 第五条乙方之权责 1、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广告发布审批手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办理广告发布手续,刚相关的法律责任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合同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甲方对广告牌的正常使用。若因市政规划要求及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广告牌,则乙方应负责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所经营管理的区域内另外指定广告牌继续经营(则双方重新协商另签新合同)或自广告牌无法使用之日起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剩余的。费用,此另签《补充协议》。 2、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允许除甲方外 第三方介入。 第六条双方共同权责 1、承包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均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书。 2、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字认可的变更通知均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遵守本合同内协议的义务。如发生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要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其它 1、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效力、履行等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关于广告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整合推广工作。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的工作项目内容,(见附件一,共5页)。 二、服务时间:一年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本合同工作时间将视甲方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项目委托单》(见附件)形式下达工作要求给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项目所涉及的准确产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项目对接人及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对接; 4、配合乙方完成双方即定的项目时间目标及绩效目标,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只承担边际责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严格执行从业标准,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见附件四)。 2、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广告代理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乙方为甲方策划服务的任何内容(含未定构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项目营销部分 1市场深度调查分析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营销策略4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公共关系策略7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vi系统建立与设计 第二阶段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第三阶段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第四阶段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c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项目营销部分1市场深度调查分析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营销策略4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公共关系策略7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按工作阶段划分)第一阶段vi系统建立与设计第二阶段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第三阶段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第四阶段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1招商市场调查分析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招商策略4招商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招商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公共关系策略7第二招商渠道开发策略 d项目招商涉及的设计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务用品2导示系统设计3项目招商形象系统4招商氛围包装5户外广告类6招商印刷宣传物料实施7影视广告类8媒体广告类e媒体软性宣传文章撰写 2、以上广告服务费用不含制作费用及与第三方发生费用,如:印刷制作、tvc拍摄制作、平面拍摄、输出菲林等费用。 3、以上服务费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所发生之差旅费用。乙方品牌服务人员来往机票费用由甲方具实报销。 七、付款方式: 1、双方在签定服务协议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服务费总金额的 30,即人民币元整()做为首期款; 2、项目正式开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广 告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0元); 3、项目正式开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 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0元); 4、项目正式开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 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0元); 5、项目正式开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 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00元); 6、本协议广告服务费用余下的10,即金额为人民币元整(0元)在项目广告服务期满后支付。 7、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等来往机票 费用每月由甲方具实报销。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或者工作态度消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书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不提交正式宣传设计电子文件及样稿,并向甲方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未付金额的0。5天)。 3、乙方设计的作品,如在版权、肖像权、著作权、摄影权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提供之项目策划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已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拥有本项目作品发表的署名权。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辖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双方签章生效。合作到期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另行确定是否续继合作。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广告推广工作项目分解(共五页)附件二:《项目委托单》附件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附件四:保密协议书(下无正文)(备注:此费用纯为策划设计费用,并不包含模特费、摄影费、制版费、菲林费、打稿费、印刷费、制作费等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乙方提交市场调研策划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3、乙方设计出整体vi应用系统及户外广告并由甲方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费用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4、乙方设计出开盘前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5、开盘后一个月,乙方设计出销售期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6、开盘后半年内,一期项目广告的跟踪服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余款,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确保乙方准确地掌握有关设计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广告内容或要求乙方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内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举行项目分析会,甲方委派工作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委托; 4、双方须积极配合并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校对工作,因延误校稿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定稿方案实施后的任何影响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收取每期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电子版工作成果; 7、项目进行过程中未涉及内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工作合同予以确认; 8、代理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9、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付款,以便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甲方结清本合同工作费用后,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权;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严守甲方经营机密,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 10、乙方需到项目驻场,时间要求为市场调研期15天,开盘前设计工作时间20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活动节点,且活动节点期间乙方驻场每次不少于3天; 11、乙方到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2、本合同价格包含税费,乙方收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据发票给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效,双方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xx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签约代表: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乙方: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签约代表: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关于广告合同10 为了维护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开展广告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认真学习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和利益。 2、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必须由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合同法规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3、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所有承接的。广告都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印制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文本,签订广告业务发布合同。 4、广告业务发布合同的签订,应严格审查、审批制度。严格合同专用章使用,保管制度,严格合同统一编号,及时归案制度。 5、广告发布业务合同或代理发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依法签订、依法变更、依法解除、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经营的活动。 关于广告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小区整体形象,同时也为了给各位商户创造一个有利的宣传空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赁位置:甲方小区院内3号楼南至9号楼东围墙米至米处共米长,高度为围墙实际高度。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小区二期工程交付使用。 三、租赁费用:每米元,合计元(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额租赁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租他户。 五、具体事项: 1、甲方在乙方租赁使用期内不得将广告位另租他人,否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租赁费(本条2、3项除外)。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将广告贴上,并且要将围墙上下张贴严实,不得留缝。否则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并于7日内退还乙方租赁费。 3、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的维护,若有破损、掉落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和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不修补和更换,甲方为维护小区形象需要有权另租他人,不退还乙方租赁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广告合同12 甲方: 乙方:工商在线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在乙方的网站发布Internet广告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广告服务内容: 1。广告投放模式为: 1。图片或动画;尺寸为像素,大小在K以下。广告的格式为swf或gif或JPG。 2。文字;文字为甲方的品牌广告词:。 3。网络广告发布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广告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资料。 2、甲方应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制作完成的广告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广告中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4、甲方对其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7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三、乙方义务: 1、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广告页面及图文的设计和制作,并测试性发布供甲方审核; 2、广告制作测试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3、广告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正式发布播放,并保证被播放广告的正常显示和访问。 4、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体现出播放广告的有效显示率和点击率,以方便甲方查看广告效果。 四、责任免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 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6、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制作流程中断或延误。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责任。 五、维护更新: 1、乙方保障为甲方播放的广告稳定、正常地显示,力保网络通信不因非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出现中断及拥塞; 2、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对其在网站播放的广告进行更新和维护; 3、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可以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 供技术支持。 4、甲方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五、广告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次网络广告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网络广告设计、制作费合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以上两项共计元(大写:) 2。甲方于广告投放之前付广告费用,广告投放结束后付剩余款项。 3。付款方式。 六、特别约定 1、乙方有权在版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该位置发布广告服务的优先权。 七、隐私保密 1、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广告的制作、维护和更新,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合同文本、生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 签约人: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签约人:年月日 关于广告合同13 房主:下称甲方 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商业西街与人民路交界的店面上五楼外墙租给乙方进行给乙方广告经营使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五楼外墙租给乙方广告使用,期限从年月起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交给甲方每年租金元整。 三、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进行广告发布,因此而产生的使用费及其它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由乙方自行设置其招牌和广告牌(以下称广告牌)。该广告牌的设置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约定的尺寸、位置设置。相关广告牌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乙方按政府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并自行承担制作、设置、安装、维护等所有费用。凡因乙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设置安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设置广告牌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外饰面装修和建筑风格。乙方并须保证设置、安装的质量,凡在租期内因该广告牌坠落、倾斜、折断、倒塌、用电等原因而导致甲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该广告牌由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并应保证其清洁、美观,不得进行也不得容许他人进行乱涂乱画,影响建筑容貌。 七、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广告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危险控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未履行该控制措施导致广告牌造成损害的,该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八、该位置仅供乙方有偿使用,所有权归甲方,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该位置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该广告位置仅限乙方用于广告发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广告位置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广告位置另行转租、转借或与其他第三人互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 关于广告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发布信息(彩色黑白入网) 二、乙方信息(广告)内容,未经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对其进改动。 三、乙方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广告)提出以下要求 1所占版面(整版半版四分之一版) 2刊载形式(文字表格图片) 3种类(彩色黑白) 4刊登次数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图片、文字以及其它资料真实合法。 五、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信息(广告)刊出后,甲方于日内通知乙方,同时赠刊1本作为核查依据。 七、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付款(银行邮局)元。于年月日汇给甲方。甲方收到广告费之后即行安排发布。 八、广告价目表 位置(彩色)费用(元期)位置(黑白)费用(元期) 九、入网费全年元。 十、甲方帐户: 开户行: 帐号: 十一、通讯地址: 邮编: 十二、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关于广告合同15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范围: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工程承包性质及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制作要求: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效果图风格制作。 第五条、开工日期:乙方收到预付款次日开工制作。 第六条、工程期限:x天 第七条、工程总造价: 第八条、本工程总造价经甲、乙双方议价后确定,在工程制作内容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造价一次性包死,即甲方应按合同签订的工程总造价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盈亏自负。(注:乙方在施工现场不承担甲方及第三方的任何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付人民币: 2、施工过程中,再付工程总造价的,即付人民币,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将尾款全部付清,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即付人民币: 第十条、保修办法: 1、免费保修期: 2、保修期从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下列四种情况下,不属于本厂保修范围: 、人为损坏饰面及招牌 、用户自行维护饰面及招牌。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另请其它厂家对本饰面及招牌进行维修及保养。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饰面及招牌的损坏。 4、故障排除期限:在正常免费保修范围内,出现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但雨雪天气的情况下除外。 5、收费维修:凡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范围及期限的维修,乙方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及验收期限: 1、从本工程完工之日算起,七日之内作为工程验收期限。 2、验收期内甲方可提出合理的验收意见,但甲方提出的验收意见必须是甲乙双方负责签字认可的书面意见。 3、乙方应根据双方认可的书面意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补救期限双方另行商定。 4、验收期过后,如甲方在验收期内未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或甲方在验收期内未进行验收,均可视为本工程质量合格及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施工质量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随时进行质量抽查,发现乙方未按已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方案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原定的制作方案不切合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方案,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施工条件: 1、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电源和施工现场,协助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3、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以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招牌配电范围:甲方负责将招牌用电送至招牌附近,乙方负责招牌之间的配电。 第十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施工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因停工延误工期,乙方概不负责;因停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保留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日收取,每日按工程余款的3计费,并且乙方保留将工地材料全部收回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制作内容和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规定制作,甲方有权扣留工程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工程余款的3收取。但因天气原因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负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纠纷的处理: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