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办理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公路货物运输。 本批货物由运往,全程运程公里。 运输时间:至(不可抗力除外)。 二、甲方权力和义务 甲方应依照乙方要求负责落实承运车辆,提供承运驾驶员及车辆档案,负责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偶然事件,协助甲方办理运输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交接、押运手续,真实填报货物品名、重量、体积,组织人力装货卸货。 2、车辆到达装货地点或卸货地点后,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及时组织装、卸货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装卸货,甲方按每天元收取等时费。 四、运输安全 货物起运前,乙方必须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 运输途中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出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应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程度及保险情况进行赔付。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托运方:(签字或盖章)起运站: 承运方:(签字或盖章)托运号码: 托运日期:年月日 托运方电话: 承运方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重量:(Kg) 体积:(M3) 价值:(元) 保费:(元) 运费:(元) 合计:(元) 货物到达地点: 收货方: 收货方电话: 备注: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于年月日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如果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名称、性质等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必须将随货同行的有关手续交给承运方。不准假报货名、夹带危险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由此,给承运方造成损失的。由托运方赔偿。 3、托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保价。如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运单上另行注明。发生赔偿时,按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4、托运方不得委托承运方代收货款。 5、托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委托承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6、货物保额:元;保费元。 (二)托运方的义务: 1、托运方必须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货物包装。需特殊包装的货物,包装要牢固并达到特殊包装标准要求。 2、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方的权利: 1、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托运方(收货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留置权。查不到收货方或收货方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天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约定处理。 2、对托运方交运的货物须经托运、承运双方当场查验,并在运单备注栏内注明查验情况。 (二)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方的权利、义务 收货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凭证领取货物。 收货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日内提取货物,支付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时间提货的,应交付保管费。 四、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托运的货物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支付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五、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可采取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由调解; 3、由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随托运物品同行一份。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承运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3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将由甲方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书面形式予以详细规定。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承运货物的要求为甲方承担全国各地的整车、零担以及回程货物的公路运输。 2、货物起运点:; 3、货物到达点:。 第三条、运输价格及结算 1、运输价格到。元方(此单价已含托运货物的保险费),不足1个方按1个方计算,另收取提货费300元(单次提货大于5个方,免提货费),装卸费是元方。 2、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对价格协商,经确认后,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乙方应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天内,按结算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xx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xx账号: 地址:xx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xx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xx账号: 地址:xx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6吨箱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3英尺60英尺 箱类:普通箱冷藏箱开顶箱罐式箱挂衣箱 框架箱平板箱危险品箱高箱 3、托运人保证xx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xxxx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xx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xx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xx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xx,xx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xx。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xx,xx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xx。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xx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 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xx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xx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xx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xx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xx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xx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xx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xx,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xx份,副本xx份,甲方执正本xx份,副本xx份;乙方执正本xx份,副本xx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xx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xx职位: 日期:xx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动车驾驶员,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根据国家规定购买车辆保险。 二、乙方入职时,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保险费用为人民币500元,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三、乙方必须拥有驾驶员必备的合法证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上岗试用期一个月,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法活动的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甲方制度处理。 六、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有关货源等一切商业信息,如有违反,轻者支付违约金壹千元以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自交车之日起,乙方对车辆和车辆配置的各种工具。证件及车辆维修负责,工具和证件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维修费用根据公司制度报销。 八、运输过程中,乙方要对运载货物的安全负责,如发生遗失、短斤、损坏及淋湿货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联系的运输业务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私自运输或虚报运输费用者除上缴运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每单业务负责执行,承担甲方和委托方运输协议的各项责任,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除保险公司负责赔款外的赔款由甲。乙双方各负责50。交警部门追究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车辆正常运营的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执行,并提供票据到甲方报销,包括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住宿费。乙方虚报费用或卖油卖配件造成甲方损失为偷盗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运输费用结算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月结。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人或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人的权利义务 1、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X、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型号: 4、货物数量: 5、货物价值: 第二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第三条、运输货物包装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负责,收货方卸货由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 第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九条、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代表人: 乙方(签章):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运输方式为运输,该批货物总重量吨。 发货地点: 收货地点: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到交货点每吨(车)运费为元本批合计费用为大写:元(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发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 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 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元。 一、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二、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公分,右公分。 三、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四、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标准: 1、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以托运方的清单为准。 2、乙方负责沥青混凝土拌合楼等设备的拆机、装车、运输及卸车等环节。 第二条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及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起运通知后10天内拆装完毕,15天内运抵卸车完毕。起运地点为陕西勉县,运抵地点为。 第三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 具体收货人名称和地址以托运方清单为准。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文明作业,承运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无污染,车况良好,有较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营运手续齐全,否则托运方有权拒绝让其承运。 2、乙方应当将货物捆扎牢固,遮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3、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到托运方指定的地点,并保证货物无破损,无短少,无污染,无瘪罐。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方法及交接手续: 1、乙方负责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载质量。 2、甲方送货单发货,装货时,乙方及甲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方和承运人应在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在承运方所持的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运费结算凭证。 第六条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货物总装运费475000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2、乙方完成承运任务后,凭收货方签字的送货单回执,同时乙方须开据税务部门认可的公路运输发票交至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凭对方认可后签字的送货清单,结算运费。 3、乙方第一批货物运抵卸车后由甲方支付总运价的三分之一,第二批运抵卸车后由甲方再支付三分之一,余款等货物全部运抵卸车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收货方要求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收货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所承运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有负责安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经济合同法》及中交部《运规》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存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回天系列货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价值及包装标准: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二、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三、收货人名称和详细地址: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四、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托运的货物,提供合适的运输车辆,以公路运输方式将甲方货物按时完整的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货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接收货物,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货单上签字后,货物即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将“发货单”交给甲方指定货物接收人签字或盖章后,交接货物。将其中回执联或货物收条带回交给甲方,至此本次货物运输任务完成。 六、运输期限:25天。 七、运费范围和结算标准:见附件 八、运费结算方式:见回单结算。 九、双方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乙方按照甲方出厂价格进行金额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或将货物错运,错交收货人,致使货物未能如期到达时,乙方应将货物无偿的运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错运造成货物丢失,按九条1款进行赔偿。 3、在下述情况下,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A错报、匿报货物重量、规格、性质、数量;B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包装容器不良;C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的变化。如果因上述情况给乙方带来损失,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在接收货物之前需对A、B两条中的状况提出质疑,否则视同乙方认可。 4、货物在承运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车、大雾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将交货时间最多顺延两天,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况未通知甲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交货承诺期延期的,三天以内按1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三天以上的超过三天按3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货到目的地后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能滞留。 6、乙方应在货送达后一个月内将客户签字的发货单返回交甲方商务部,凭回执单即可按清单中送货数量及协议价格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随时结算运费。 7、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产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弄脏,注意保护产品的标识,并注意通风防尘,防湿、防变形。以免损坏甲方产品的形象。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防护措施,满足产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亦由乙方按九条1款承担责任。 十、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发货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双方均有权于甲方所在地诉诸法律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执行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公司索赔。 2、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3、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至按元件、至按元件。 七、乙方至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